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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進口冷鏈食品全鏈條可追溯一體化管理的公告

   2020-12-18 365
核心提示:為建立健全進口冷鏈食品全鏈條、可追溯、一體化管理體系,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管控工作公告如下:一、提前申報。
    為建立健全進口冷鏈食品全鏈條、可追溯、一體化管理體系,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提前申報。所有預進入我市流轉的進口冷鏈食品,貨主應當提前 24小時登錄“入廈進口冷鏈食品申報平臺”(網址 http://222.76.242.79:18080)進行申報。入廈申報操作規程由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對外發布。
 
    二、“兩證通行”。已取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消毒證明(以下簡稱“兩證”)的進口冷鏈食品,申報審核后即賦予“入廈通行碼”;沒有“兩證”的,按規定進入集中監管倉,取得“兩證”后賦予“入廈通行碼”。
 
    三、采購查驗。我市生產經營者在采購、存儲進口冷鏈食品前,應當掃描“入廈通行碼”查驗“兩證”和追溯等信息。不得購入、存儲未取得“入廈通行碼”的進口冷鏈食品。
 
    四、消費查詢。進口冷鏈食品銷售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進口冷鏈食品的“入廈通行碼”,消費者可以掃碼查詢 “兩證”信息。
 
    五、處理費用。按規定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冷鏈食品,其檢測費、消毒費和規定時限內產生的倉儲費由政府承擔。不按要求如實申報的,有關費用由貨主承擔。貨主應當在接到提貨通知 12 小時內提貨離倉,超期離倉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貨主承擔。
 
    六、無害化處理。對核酸檢測陽性的批次,貨主應當配合屬地區和有關部門做好無害化處理。
 
    七、進口冷鏈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對需打開外包裝的貨物的內包裝實施消毒,并做好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一線從業人員定期核酸檢測工作。經營主體、冷庫場所、容量、一線從業人員等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12 月 17 日


 
地區: 福建 廈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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