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執法總隊、機場分局,市藥品監管局:
為進一步落實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滬發改規范〔2020〕20號)和《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市監產質〔2020〕563號),結合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2021年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點任務安排》和人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提出的最新要求,現將《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為有效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現決定在本市開展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大任務,是依法推動打好污染環境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嚴格最嚴密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的重要舉措。本次專項執法行動旨在推動市場監管部門嚴格依法履職、依法監管、依法治理,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重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行為,使法律的威力充分發揮出來。
二、執法檢查重點
(一)加強商品過度包裝執法檢查
1.以國家制定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食品、化妝品為對象,強化商品(過度)包裝監管工作,以禮盒商品為重點,在生產、銷售領域開展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者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行為;
2.以市局、相關區局移交等來源的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線索為重點,依法開展后處理。
(二)加強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執法檢查
3.以本市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零售商店為重點,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的行為;
4.以本市聚乙烯農用地膜生產企業、農資商店為重點,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1毫米的超薄聚乙烯農用地膜的行為;
5.以酒店用品批發市場為重點,依法查處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行為;
6.以商店、超市、藥房為重點,配合衛生健康部門依法查處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的行為;
7.以本市相關化妝品生產企業為重點,藥品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生產含塑料微珠相關化妝品的行為;
8.以商務部門移交和舉報等來源的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違法線索為重點,依法開展核查和行政處罰。
三、時間節點和安排
(一)專項執法行動動員部署(2021年4月)
制定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召開專項執法行動動員部署會,明確重點工作內容,提出工作要求,開展相關培訓。
(二)集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021年5月—8月)
各單位要在動員部署會后,對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有關工作要求立即開展全面自查。在此基礎上,依據法定職責開展監督檢查、查辦處置違法行為。市局執法總隊集中執法力量查辦重大要案。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9月—11月)
市局將組建督導組,以“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重點區域開展督導,針對前階段專項執法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人大執法檢查情況,督促各單位進一步開展深入檢查,逐項落實整改,持續推進相關工作,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切實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次專項執法行動的重要意義。要按照全國人大和市人大的工作要求,統一部署,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各單位要重視投訴舉報等線索處置,堅持“有件必處置、件件有落實”的原則,依法依規處置相關投訴舉報違法線索。正確應對社會輿情,及時妥善處置。
(三)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要落實《上海市商務領域違法行為線索移交與執法協作辦法》要求,一是對商務部門移交的違法行為線索開展核查和行政處罰。在處理自行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和案件調查過程中,認為需要商務部門提供協助的,應當函告同級商務部門。二是加強與商務部門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反饋通報有關情況。
(四)加強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認真梳理專項執法行動開展情況、數據信息,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形成書面材料。每月5日前將上月專項執法行動階段性工作報市局。在專項執法行動中如遇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市局。聯系人:喬音凱,聯系電話:64220000轉2317分機。
附件.doc
1.《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統計表(一)(生產銷售環節)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統計表(二)(商務領域使用環節)
3.《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案件表
4.《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情況統計表
為進一步落實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滬發改規范〔2020〕20號)和《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上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市監產質〔2020〕563號),結合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2021年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點任務安排》和人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提出的最新要求,現將《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為有效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現決定在本市開展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大任務,是依法推動打好污染環境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是健全最嚴格最嚴密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的重要舉措。本次專項執法行動旨在推動市場監管部門嚴格依法履職、依法監管、依法治理,加大執法力度,嚴懲重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違法行為,使法律的威力充分發揮出來。
二、執法檢查重點
(一)加強商品過度包裝執法檢查
1.以國家制定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食品、化妝品為對象,強化商品(過度)包裝監管工作,以禮盒商品為重點,在生產、銷售領域開展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者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行為;
2.以市局、相關區局移交等來源的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的違法線索為重點,依法開展后處理。
(二)加強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執法檢查
3.以本市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零售商店為重點,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的行為;
4.以本市聚乙烯農用地膜生產企業、農資商店為重點,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1毫米的超薄聚乙烯農用地膜的行為;
5.以酒店用品批發市場為重點,依法查處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行為;
6.以商店、超市、藥房為重點,配合衛生健康部門依法查處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的行為;
7.以本市相關化妝品生產企業為重點,藥品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生產含塑料微珠相關化妝品的行為;
8.以商務部門移交和舉報等來源的商務領域塑料污染治理違法線索為重點,依法開展核查和行政處罰。
三、時間節點和安排
(一)專項執法行動動員部署(2021年4月)
制定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召開專項執法行動動員部署會,明確重點工作內容,提出工作要求,開展相關培訓。
(二)集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021年5月—8月)
各單位要在動員部署會后,對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有關工作要求立即開展全面自查。在此基礎上,依據法定職責開展監督檢查、查辦處置違法行為。市局執法總隊集中執法力量查辦重大要案。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1年9月—11月)
市局將組建督導組,以“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重點區域開展督導,針對前階段專項執法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人大執法檢查情況,督促各單位進一步開展深入檢查,逐項落實整改,持續推進相關工作,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切實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次專項執法行動的重要意義。要按照全國人大和市人大的工作要求,統一部署,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專項執法行動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各單位要重視投訴舉報等線索處置,堅持“有件必處置、件件有落實”的原則,依法依規處置相關投訴舉報違法線索。正確應對社會輿情,及時妥善處置。
(三)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要落實《上海市商務領域違法行為線索移交與執法協作辦法》要求,一是對商務部門移交的違法行為線索開展核查和行政處罰。在處理自行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和案件調查過程中,認為需要商務部門提供協助的,應當函告同級商務部門。二是加強與商務部門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反饋通報有關情況。
(四)加強信息報送
各單位要認真梳理專項執法行動開展情況、數據信息,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形成書面材料。每月5日前將上月專項執法行動階段性工作報市局。在專項執法行動中如遇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市局。聯系人:喬音凱,聯系電話:64220000轉2317分機。

1.《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統計表(一)(生產銷售環節)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統計表(二)(商務領域使用環節)
3.《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專項執法行動案件表
4.《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商品(過度)包裝監督抽查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