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蘇政傳發〔2020〕283號)精神,按照省安委辦《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督導檢查通知》(蘇化聯辦〔2021〕3號)要求,為確保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排查整治階段取得實效,經研究,定于5月份在全行業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檢查時間
5月7日至5月31日,其中5月7日至5月18日由設區市、縣(區)組織自查,5月19日至5月31日省局組織隨機抽查。
二、督導檢查內容
(一)各設區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
1.是否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建立運行機制;是否開展宣傳發動、及時部署推動專項整治工作。
2.是否專題部署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工作;是否完成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排查見底“應報盡報”;是否嚴格審核把關信息系統填報數據的完整性、精確性。
3.是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督查檢查;是否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并督促使用單位逐條逐項整改閉環;是否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4.是否按要求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二)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工作開展情況
1.是否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
2.是否在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信息系統注冊并正確填報危險化學品使用信息。
3.是否辨識安全風險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4.是否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隱患排查治理。
三、督導檢查方式
督導檢查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臺賬、現場核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配強督導檢查力量,聘請專家參與督導檢查,高質量完成本次督導檢查任務。
(二)要制定督導檢查工作計劃,按照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底數和系統填報數據、審核把關質量、隱患排查治理進度等情況,確定重點地區和單位比例。依據本區域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和本次督導檢查重點內容,制定檢查表。
(三)各設區市于6月5日前將督導檢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并形成書面專題報告,報省局安全倉儲與科技處。
聯系人:王輝,電話:19962032040
郵箱:18900669011@189.cn
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5月6日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蘇政傳發〔2020〕283號)精神,按照省安委辦《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督導檢查通知》(蘇化聯辦〔2021〕3號)要求,為確保省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排查整治階段取得實效,經研究,定于5月份在全行業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治理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檢查時間
5月7日至5月31日,其中5月7日至5月18日由設區市、縣(區)組織自查,5月19日至5月31日省局組織隨機抽查。
二、督導檢查內容
(一)各設區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工作落實情況
1.是否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建立運行機制;是否開展宣傳發動、及時部署推動專項整治工作。
2.是否專題部署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工作;是否完成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排查見底“應報盡報”;是否嚴格審核把關信息系統填報數據的完整性、精確性。
3.是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督查檢查;是否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并督促使用單位逐條逐項整改閉環;是否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4.是否按要求及時報送工作信息。
(二)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工作開展情況
1.是否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
2.是否在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信息系統注冊并正確填報危險化學品使用信息。
3.是否辨識安全風險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4.是否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隱患排查治理。
三、督導檢查方式
督導檢查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臺賬、現場核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配強督導檢查力量,聘請專家參與督導檢查,高質量完成本次督導檢查任務。
(二)要制定督導檢查工作計劃,按照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底數和系統填報數據、審核把關質量、隱患排查治理進度等情況,確定重點地區和單位比例。依據本區域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和本次督導檢查重點內容,制定檢查表。
(三)各設區市于6月5日前將督導檢查情況錄入信息系統,并形成書面專題報告,報省局安全倉儲與科技處。
聯系人:王輝,電話:19962032040
郵箱:18900669011@189.cn
江蘇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