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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臨政辦明電[2012]207號)

   2013-12-04 635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工作,深入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切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市政府確定于9月至10月底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以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防打結合、重在治本的原則,深化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流通領域的治理整頓,強化日常規范管理,落實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水平。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使我市食品市場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食品經營行為規范有序,食品質量明顯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商品:糧食、蔬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食品添加劑、嬰幼兒食品、現場制售食品等。
 
  (二)重點內容:依法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食品、過期食品、“三無”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銷售食品添加劑、偽造冒用標識標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假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使用與之相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的行為,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業戶。
 
  (三)重點區域:食品集中交易市場、集貿市場、食品批發企業、商場超市、食品店、城鄉結合部、鄉(村)鎮、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等重點場所。
 
  四、整治措施
 
  (一)嚴格把好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關,強化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籍管理。嚴格依法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進一步規范許可程序,完善食品流通許可審查規范。堅持先證后照,依法核發食品經營主體營業執照。對食品經營主體及時進行特別標注,切實做到食品經營主體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強化部門配合和聯動,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食品違法行為。
 
  (二)嚴格監管食品質量,強化食品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工作。按照從入市、交易到退市全程監管的要求,強化對食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食品經營者偽造、涂改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違法行為。強化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科學確定食品抽樣檢驗的范圍、品種、項目和方式。加強對抽樣結果的統計、分析和綜合利用,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管執法。充分運用快速檢測手段,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并積極妥善依法處理。
 
  (三)嚴格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強化基層工商所日常巡查監管和案件查處工作。嚴格落實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屬地監管責任制,實行網格化責任區,切實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以“主體資格、經營條件、食品外觀、食品從業人員、食品來源、包裝標識、商標廣告、市場開辦者責任、食品質量、經營者自律”為重點內容,強化巡查和執法檢查。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進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及時移送涉嫌違法犯罪案件。
 
  (四)加大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力度,著力監督和引導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力度,切實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并建立健全十項自律制度,即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協議準入制度、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銷毀制度、食品運輸、貯存及銷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管理制度。要突出把好“三關”。一要把好進貨關。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建立進貨臺賬。二要把好銷售關。督促食品經營者強化培訓學習,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及儲存條件的檢查,提倡對近保質期食品設立專區、專柜并明示,鼓勵開展抽檢自查,提高食品經營企業內控能力。三要把好食品退市關。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依法處置或銷毀。
 
  (五)加大社會監督工作力度,著力構建群防群治機制。大力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群眾性隊伍建設,拓展社會監督渠道和群防群控的途徑。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及時核查處理其反映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問題。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饋程序,強化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確保舉報線索及時核查、處置,切實鼓勵群眾積極舉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及消費維權的相關知識,積極引導和監督經營者履行消費維權社會責任。
 
  五、有關要求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食品安全職責,推進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縣區、本部門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整治目標任務,周密部署安排,層層落實責任制。各相關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責,加強執法聯動,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切實形成監管合力。
 
  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調度,及時掌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市政府食安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縣區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各縣區、市直相關部門要于10月31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總結上報市政府食安辦,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聯系人:岳 博;
 
  電話:8727028;
 
  傳真:8315500;
 
  電子郵箱:ly8727028@163.com。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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