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推動我市餐飲服務行業復工復產,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促進經營秩序全面恢復,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生活需求,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市總指揮部研究決定,恢復我市群體性聚餐經營活動(含農村自辦宴席),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大連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的有關要求,做好恢復群體性聚餐經營活動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食品加工操作過程管理,具備疫情防控方案和充足的防疫物資,具有相應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如實登記群體性聚餐活動舉辦者姓名(不少于2名)、住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聚餐事由、舉辦時間、宴請人員及健康狀況等信息。舉辦者應主動配合做好信息登記。
三、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的舉辦者要和餐飲服務單位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不得邀請隔離期未滿的來自國外或高、中風險地區人員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參加聚集性餐飲活動。
四、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在就餐場所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遼寧健康碼“遼事通”,并有專人引導就餐人員掃碼入場、測量體溫,“綠碼”人員經測量體溫正常后方可入場就餐。
五、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保持食品加工、就餐場所空氣流通與環境干凈衛生整潔,每餐餐前、餐后都應對就餐場所進行全面消毒;嚴格控制就餐人數,鄰桌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米,每桌人數不得超過10人。每桌必須配備公筷公勺,按規范使用公筷公勺,減少服務員近距離服務項目。倡導實行分餐制。
六、嚴格落實食品及原材料、與食品有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有完整的進貨驗收臺賬、供貨方資質、檢驗(檢疫)報告等;禁止采購、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圈養和現場宰殺活禽。
七、經營冷鏈食品的餐飲企業要嚴格按照冷鏈食品的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八、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留樣制度,聚餐食品必須按品種留樣,并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有完整的留樣記錄。
九、各級商務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加強對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防止發生聚集性疫情。
十、農村舉辦各類群體性聚餐經營活動按以上條款執行。承辦者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同時實行備案制管理,提前3天向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報告備案義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各自轄區內農村集體聚餐信息收集報告、檢查指導、隱患排查等工作。
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
2021年3月23日
一、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大連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的有關要求,做好恢復群體性聚餐經營活動前的準備工作,嚴格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食品加工操作過程管理,具備疫情防控方案和充足的防疫物資,具有相應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如實登記群體性聚餐活動舉辦者姓名(不少于2名)、住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碼、聚餐事由、舉辦時間、宴請人員及健康狀況等信息。舉辦者應主動配合做好信息登記。
三、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的舉辦者要和餐飲服務單位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不得邀請隔離期未滿的來自國外或高、中風險地區人員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參加聚集性餐飲活動。
四、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在就餐場所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遼寧健康碼“遼事通”,并有專人引導就餐人員掃碼入場、測量體溫,“綠碼”人員經測量體溫正常后方可入場就餐。
五、各類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要保持食品加工、就餐場所空氣流通與環境干凈衛生整潔,每餐餐前、餐后都應對就餐場所進行全面消毒;嚴格控制就餐人數,鄰桌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米,每桌人數不得超過10人。每桌必須配備公筷公勺,按規范使用公筷公勺,減少服務員近距離服務項目。倡導實行分餐制。
六、嚴格落實食品及原材料、與食品有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有完整的進貨驗收臺賬、供貨方資質、檢驗(檢疫)報告等;禁止采購、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在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圈養和現場宰殺活禽。
七、經營冷鏈食品的餐飲企業要嚴格按照冷鏈食品的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八、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留樣制度,聚餐食品必須按品種留樣,并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有完整的留樣記錄。
九、各級商務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加強對群體性聚餐活動承辦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防止發生聚集性疫情。
十、農村舉辦各類群體性聚餐經營活動按以上條款執行。承辦者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同時實行備案制管理,提前3天向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報告備案義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各自轄區內農村集體聚餐信息收集報告、檢查指導、隱患排查等工作。
大連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