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部分省級管理事項的決定》已經省政府2017年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胡和平
2017年3月30日
陜西省人民政府
關于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部分省級管理事項的決定
經研究,決定由省級相關部門下放、委托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的各管委會實施下列217項省級管理事項。下放項目自規章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各管委會實施;委托項目由各管委會和省級相關部門簽訂委托書后實施。
附件:政府令199號附件.pdf
省長:胡和平
2017年3月30日
陜西省人民政府
關于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部分省級管理事項的決定
經研究,決定由省級相關部門下放、委托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的各管委會實施下列217項省級管理事項。下放項目自規章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各管委會實施;委托項目由各管委會和省級相關部門簽訂委托書后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