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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強化學校食堂承包經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10-17 985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提高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對學校食堂承包(委托,以下統稱承包)經營行為的管理,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職學校:

為進一步提高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對學校食堂承包(委托,以下統稱承包)經營行為的管理,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學校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總責。

(一)依法取得許可。要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發生變化的,學校要按照規定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要按規定配齊配強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與承包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開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二)嚴格承包管理。要建立完善食堂承包經營準入、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統一組織招投標,與承包經營企業簽訂合同(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理確定合同(協議)期限。要定期對承包經營企業進行檢查、評估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到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食堂原則上應堅持自主經營,不再對外承包經營,已經承包經營的不再簽訂新的合同。不得將學校食堂委托給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經營,嚴禁受托經營單位將學校食堂經營進行分包或轉包。

(三)強化合同約束。要加強承包經營合同(協議)約束,將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并多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列入合同(協議)終止條款。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件)、存在食品安全隱患且拒不整改或連續整改不到位的、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要及時報告屬地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

(四)開展隱患排查。要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有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要制定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后能夠保障供餐的細化工作措施。積極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二、壓實承包經營企業主體責任。承包經營企業對其承包經營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主動接受學校的管理。

(一)依法申辦許可。要在學校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并取得與承包內容相適應的經營項目。從事餐食、奶茶、咖啡等經營分屬不同承包經營企業的,承包經營企業均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跨省承包經營學校食堂的,要向學校食堂所在地和營業執照標注的住所或主要經營場所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要嚴格檔口管理,增加風味小吃、奶茶等經營品種,主要設施設備等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要在變化后十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二)配強管理人員。要按要求設置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和組織機構,嚴格按照許可項目,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合同(協議)約定進行經營,確保食品安全。要按規定配足配強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要求。

(三)嚴把關鍵環節。要實行大宗食材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鼓勵采購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食品原料、不采購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平均價的產品。要認真落實“一日兩查”等防鼠措施要求,嚴防交叉污染,嚴把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矛盾糾紛化解等關鍵關口。

(四)強化風險管控。承包經營企業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整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要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并及時向學校和所在地教育、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三、壓實行業管理責任。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

(一)加強日常管理。要加強對學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作為落實行業安全風險防控職責和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的重要內容。縣級教育部門要在每學期開學前牽頭完成對轄區內所有食堂供餐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

(二)壓實人員職責。要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督促校長(園長)每學期召開校長(園長)現場辦公會,及時研究解決學校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督促學校按規定配備“雙食品安全總監”和“雙食品安全員”并嚴格落實崗位職責。

(三)嚴管承包行為。要督促學校建立、落實承包經營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承包經營企業資質審查,依法合規組織開展食堂承包經營招投標;對承包經營企業實施考核評價和管理。要嚴格招投標程序,明確退出機制,解決學校“只包不管”等突出問題。

(四)強化質量評議。要督促學校及承包經營企業建立食堂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完善餐飲服務質量評議意見受理和反饋機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你呼我應”工作機制等要求。積極協助同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日常監管工作。

四、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學校食堂及其承包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時消除風險隱患。

(一)嚴格許可管理。承包經營企業應在學校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設區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央部屬高校、省屬高校和其他高校(含高職)的食品經營許可相關工作。

(二)落實分級監管。要強化日常監管,對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按照D級風險等級進行管理;對風險高、有不良記錄、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件)的,要加大監督檢查頻次。要充分運用“互聯網+明廚亮灶”可視化系統等智慧化監管手段提升監督檢查的精準化水平。

(三)強化抽樣檢驗。要加強對投訴舉報的重點單位、重點問題的抽檢,分類實施重點抽檢、跟蹤抽檢,發現問題要及時開展核查處置,依法公開相關信息,并納入企業信用檔案。

(四)強化宣傳培訓。要指導學校建立反餐飲浪費制度,開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通過采取小份菜等方式,制止餐飲浪費。縣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每學期要牽頭完成對轄區內所有承包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提升人員業務能力。

五、強化應急處置。

(一)建立完善制度。學校和承包經營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和突發事故(件)報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

(二)強化督促指導。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和承包經營企業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突水平。

(三)強化部門協作。在突發事件處置中,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屬地政府指導、督促學校和承包經營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客觀、準確地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六、嚴格責任追究

(一)強化行政約談。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對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限時整改,并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二)強化信用監管。對檢查發現承包經營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大懲處力度,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堅決立案查處。承包經營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受到較重行政處罰的,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實施相應管理措施。

(三)強化行業禁入。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各級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強化協作配合、風險會商,充分發揮“三書一函”在督促督辦、跟蹤問效、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作用,推動食品安全各方責任落實,守護好校園食品安全。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教育廳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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