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應急管理局,長白山管委會應急管理局,梅河口市應急管理局:
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應急管理廳決定收回已經委托下放的涉及高危工藝行政許可事項。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回涉及高危工藝行政許可事項
(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涉及硝化、過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高危工藝的建設項目)。
(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涉及硝化、過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高危工藝的建設項目)。
二、做好行政許可權力收回銜接工作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5日內完成政務服務事項數據庫和相關行政審批系統的調整對接,并做好收回行政許可權力事項的相關銜接工作。15日期滿后,各市(州)原受委托的應急管理部門不再受理收回的行政許可事項。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