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有關處室,局屬有關單位:
現將《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認真對照執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以及民政部“證照分離”改革等工作要求,不斷加強上海特大型城市民政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市民政局緊扣“法治化”和“信息化”兩個關鍵,緊密依托“一網通辦”、“互聯網 監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平臺,制定市民政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一、以企業和群眾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全面推進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
1.梳理編制我局“一件事”改革事項清單。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以企業和群眾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全面推進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導意見》要求,梳理困境兒童關愛保障的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困境兒童關愛保障一件事”,實施業務流程革命性改造。在此基礎上,聚焦民政領域涉及面廣、辦件量大的事項,結合“一件事”實施情況和改革進展,對我局“一件事”改革事項清單進行動態增補。
2.制定“一件事”改革方案,實施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圍繞“六個再造”(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序、發證方式、管理架構)要求,對“一件事”的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所需材料、收費標準等進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分析企業群眾辦事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研究制定“一件事”改革方案。
3.編制發布“一件事”指南規程。將“一件事”涉及的多個辦事指南整合優化為一個“一件事”辦事指南,整合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等,推動辦事指南的個性化、場景化應用,增強可讀性、通俗性。及時制定印發操作規程,理清部門職責權限,進一步明確辦事標準,壓減辦事期限,同時做好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對外信息公開和政策解讀工作,不斷提升“一件事”規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4.申報建設(升級改造)線上系統和線下窗口。申報建設(升級改造)業務受理系統、部門審批系統,固化改革成果,并將我局“一件事”服務接入“一網通辦”總門戶、市民主頁、企業專屬網頁、隨申辦APP和小程序等。調整和改造對外服務窗口,推進線上與線下窗口同事同標,實現線上線下“一件事”主題服務流程的一體化辦理。
二、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5.在本市殯葬領域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按照民政部和本市有關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優化殯葬領域涉企審批服務實施方案,落實優化審批服務措施,探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效方式。有關改革舉措在上海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
6.進一步做好民政證明事項清理相關工作。深化減證便民行動,對民政領域各類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盡可能予以取消。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按規定進行報備并向社會公開。及時推動修改、解釋或者廢止取消證明事項涉及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7.總結推廣民政領域告知承諾改革試點成果。總結長寧、浦東兩區2019年開展的“監護人為艾滋病感染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時提交的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證明”“申請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時提交的孤兒父母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兒父母死亡或失蹤的法律文書”2項證明事項的告知承諾制試點成果,年內在全市范圍推廣。
三、加強和規范民政領域事中事后監管
8.研究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研究制定本市民政領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指引。在殯葬等民政涉企領域率先探索制訂隨機抽查細則,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與抽查事項對應的監管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夯實隨機抽查基礎,實現全程信息化記錄和管理。制定專項隨機監管方案,在養老領域試行隨機監管,抽查情況、抽查結果和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9.穩妥推進民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編制我局2020版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單”及政務誠信“三清單”。在社會組織、養老服務、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備企業、殯葬服務、婚姻登記、志愿服務、兒童福利、社會救助等領域,依法完善信用監管政策體系,加強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落實民政部和本市有關信用聯合懲戒任務,分類推進民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養老服務領域推進監管對象信用分級分類,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制度,探索守信激勵應用場景。支持局管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加強行業自律。
10.積極推進“互聯網 監管”。研究制定我局推進“互聯網 監管”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依托“互聯網 監管”系統,加強民政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加快我局支撐“互聯網 監管”系統建設,加強與本市“互聯網 監管”系統對接聯通。按要求向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歸集共享民政各類監管數據,加強數據開放管理。借助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探索建立相關風險預警模型。探索推行移動監管,利用移動終端設備、手機APP、執法記錄儀等開展日常檢查、“雙隨機”抽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任務。
11.提升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進一步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出臺更多民政執法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加強民政執法人員名單管理和行政處罰等案件的法制審核。2020年底前,在全市民政系統全面推行《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上海市民政局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上海市民政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著力推進本市民政系統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
四、進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12.全面拓展和優化民政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按照本市部署,全面梳理民政各業務領域(含所屬事業單位)對外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新增一批民政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原則上實現“應進必進,應接必接”。
13.我局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實現“零材料”、“零跑動”。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確定的事項范圍,對“享受民政社會救助項目證明出具、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貼申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申請、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7個民政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全部實現“零材料”、“零跑動”。
14.拓展移動端和自助端辦事渠道。原則上,我局所有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均接入“隨申辦”移動端辦理渠道和自助終端辦理渠道。另外,針對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服務事項,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工作部署,推動社區事項移動端上線,實現社區事項“不見面辦理”,配合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部署社區事項自助服務終端。
15.優化網上服務體驗。對我局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開通網上預審功能,建立工作機制,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和業務規范,明確預審時限,按要求提供在線咨詢服務。
16.探索開展“無人干預自動辦理”。梳理民政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探索通過申請材料結構化、業務流程標準化、審核要素指標化,形成自動審核規則,嵌入相應業務辦理系統,在數據共享比對核驗基礎上,由系統自動作出審核辦理決定,實現7×24小時“不打烊”政務服務。
五、加強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17.深化政務服務“好差評”。全面實施“一網通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政務服務績效由企業和群眾評判。健全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實現所有評價對應到當事人、辦理事項和承辦人,公開辦事人對政務服務的所有評價、政府部門對辦事人評價的回復,強化評價數據綜合分析和結果應用,實名差評回訪整改率達到100%,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18.進一步加強民政一門式受理服務窗口建設。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務規范。依托“一網通辦”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做到統一辦理平臺、統一服務標準、統一預約服務。積極拓展自助服務,引導企業和群眾線上辦理、掌上辦理政務服務。加強窗口一線人員隊伍建設,健全窗口工作人員綜合考核評價制度。
19.推進街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一網通辦”進一步加強本市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試行)》要求,發揮好推進街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牽頭推進和協調指導作用。
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20.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結合日常管理工作繼續監督本市行業協會商會按照標準收取會費。按照本市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行業協會商會“雙隨機、一公開”涉企收費抽查工作。
21.推進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綜合授權措施研究。按照本市工作部署,進一步研究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綜合授權建議措施。鼓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產業,支持各類企業進入養老服務市場,提供更加豐富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產品。
22.優化婚介領域營商環境。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出臺婚介機構企業登記辦法,取消對婚介機構企業登記的限制。
23.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上海市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對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本市實施方案要求,對我局涉企管理措施開展全面梳理和評估,對不符合條例精神,或者實施效果不理想的,抓緊修訂或者廢止。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本市要求,針對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方面對民營、外資企業設置的歧視性規定和做法,對我局2019年12月31日前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清理。
七、強化對改革的支撐保障
24.強化組織保障。以“一網通辦”為重要標志和引領,全面深化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完善由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局領導分工牽頭,綜合部門統籌推進,各職能處室具體負責、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要加強協調指導、任務分解、總結評估,信息中心要強化信息技術支撐,相關處室要提高認識、主動跨前、責任落實到人。
25.強化法治保障。根據“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程,法規處要推動做好民政相關地方法規立改廢釋,及時組織修訂相關規范性文件。對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具備條件的要及時總結,形成管理制度或者標準規范。
26.強化信息技術支撐保障。根據“一網通辦”、“互聯網 監管”、“社會信用體建設系”等工作進程,做好相關系統升級改造、信息系統對接、數據共享等方面支撐保障工作。
27.強化考核督辦。把“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情況,作為各處室年度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對各項“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確保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件: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務分工表
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務分工表
現將《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認真對照執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以及民政部“證照分離”改革等工作要求,不斷加強上海特大型城市民政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市民政局緊扣“法治化”和“信息化”兩個關鍵,緊密依托“一網通辦”、“互聯網 監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平臺,制定市民政局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一、以企業和群眾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全面推進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
1.梳理編制我局“一件事”改革事項清單。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以企業和群眾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全面推進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導意見》要求,梳理困境兒童關愛保障的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困境兒童關愛保障一件事”,實施業務流程革命性改造。在此基礎上,聚焦民政領域涉及面廣、辦件量大的事項,結合“一件事”實施情況和改革進展,對我局“一件事”改革事項清單進行動態增補。
2.制定“一件事”改革方案,實施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圍繞“六個再造”(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序、發證方式、管理架構)要求,對“一件事”的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所需材料、收費標準等進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分析企業群眾辦事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研究制定“一件事”改革方案。
3.編制發布“一件事”指南規程。將“一件事”涉及的多個辦事指南整合優化為一個“一件事”辦事指南,整合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等,推動辦事指南的個性化、場景化應用,增強可讀性、通俗性。及時制定印發操作規程,理清部門職責權限,進一步明確辦事標準,壓減辦事期限,同時做好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對外信息公開和政策解讀工作,不斷提升“一件事”規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4.申報建設(升級改造)線上系統和線下窗口。申報建設(升級改造)業務受理系統、部門審批系統,固化改革成果,并將我局“一件事”服務接入“一網通辦”總門戶、市民主頁、企業專屬網頁、隨申辦APP和小程序等。調整和改造對外服務窗口,推進線上與線下窗口同事同標,實現線上線下“一件事”主題服務流程的一體化辦理。
二、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5.在本市殯葬領域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按照民政部和本市有關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優化殯葬領域涉企審批服務實施方案,落實優化審批服務措施,探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效方式。有關改革舉措在上海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
6.進一步做好民政證明事項清理相關工作。深化減證便民行動,對民政領域各類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盡可能予以取消。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按規定進行報備并向社會公開。及時推動修改、解釋或者廢止取消證明事項涉及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7.總結推廣民政領域告知承諾改革試點成果。總結長寧、浦東兩區2019年開展的“監護人為艾滋病感染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時提交的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證明”“申請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時提交的孤兒父母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兒父母死亡或失蹤的法律文書”2項證明事項的告知承諾制試點成果,年內在全市范圍推廣。
三、加強和規范民政領域事中事后監管
8.研究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研究制定本市民政領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指引。在殯葬等民政涉企領域率先探索制訂隨機抽查細則,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與抽查事項對應的監管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夯實隨機抽查基礎,實現全程信息化記錄和管理。制定專項隨機監管方案,在養老領域試行隨機監管,抽查情況、抽查結果和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9.穩妥推進民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編制我局2020版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單”及政務誠信“三清單”。在社會組織、養老服務、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備企業、殯葬服務、婚姻登記、志愿服務、兒童福利、社會救助等領域,依法完善信用監管政策體系,加強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落實民政部和本市有關信用聯合懲戒任務,分類推進民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養老服務領域推進監管對象信用分級分類,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制度,探索守信激勵應用場景。支持局管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加強行業自律。
10.積極推進“互聯網 監管”。研究制定我局推進“互聯網 監管”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依托“互聯網 監管”系統,加強民政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加快我局支撐“互聯網 監管”系統建設,加強與本市“互聯網 監管”系統對接聯通。按要求向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歸集共享民政各類監管數據,加強數據開放管理。借助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探索建立相關風險預警模型。探索推行移動監管,利用移動終端設備、手機APP、執法記錄儀等開展日常檢查、“雙隨機”抽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任務。
11.提升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進一步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出臺更多民政執法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加強民政執法人員名單管理和行政處罰等案件的法制審核。2020年底前,在全市民政系統全面推行《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上海市民政局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上海市民政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著力推進本市民政系統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
四、進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12.全面拓展和優化民政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按照本市部署,全面梳理民政各業務領域(含所屬事業單位)對外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新增一批民政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原則上實現“應進必進,應接必接”。
13.我局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實現“零材料”、“零跑動”。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確定的事項范圍,對“享受民政社會救助項目證明出具、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貼申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申請、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7個民政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全部實現“零材料”、“零跑動”。
14.拓展移動端和自助端辦事渠道。原則上,我局所有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均接入“隨申辦”移動端辦理渠道和自助終端辦理渠道。另外,針對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服務事項,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工作部署,推動社區事項移動端上線,實現社區事項“不見面辦理”,配合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部署社區事項自助服務終端。
15.優化網上服務體驗。對我局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開通網上預審功能,建立工作機制,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和業務規范,明確預審時限,按要求提供在線咨詢服務。
16.探索開展“無人干預自動辦理”。梳理民政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探索通過申請材料結構化、業務流程標準化、審核要素指標化,形成自動審核規則,嵌入相應業務辦理系統,在數據共享比對核驗基礎上,由系統自動作出審核辦理決定,實現7×24小時“不打烊”政務服務。
五、加強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17.深化政務服務“好差評”。全面實施“一網通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政務服務績效由企業和群眾評判。健全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實現所有評價對應到當事人、辦理事項和承辦人,公開辦事人對政務服務的所有評價、政府部門對辦事人評價的回復,強化評價數據綜合分析和結果應用,實名差評回訪整改率達到100%,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18.進一步加強民政一門式受理服務窗口建設。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務規范。依托“一網通辦”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做到統一辦理平臺、統一服務標準、統一預約服務。積極拓展自助服務,引導企業和群眾線上辦理、掌上辦理政務服務。加強窗口一線人員隊伍建設,健全窗口工作人員綜合考核評價制度。
19.推進街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一網通辦”進一步加強本市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試行)》要求,發揮好推進街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牽頭推進和協調指導作用。
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20.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結合日常管理工作繼續監督本市行業協會商會按照標準收取會費。按照本市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行業協會商會“雙隨機、一公開”涉企收費抽查工作。
21.推進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綜合授權措施研究。按照本市工作部署,進一步研究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綜合授權建議措施。鼓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產業,支持各類企業進入養老服務市場,提供更加豐富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產品。
22.優化婚介領域營商環境。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出臺婚介機構企業登記辦法,取消對婚介機構企業登記的限制。
23.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上海市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對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本市實施方案要求,對我局涉企管理措施開展全面梳理和評估,對不符合條例精神,或者實施效果不理想的,抓緊修訂或者廢止。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本市要求,針對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方面對民營、外資企業設置的歧視性規定和做法,對我局2019年12月31日前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清理。
七、強化對改革的支撐保障
24.強化組織保障。以“一網通辦”為重要標志和引領,全面深化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完善由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局領導分工牽頭,綜合部門統籌推進,各職能處室具體負責、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要加強協調指導、任務分解、總結評估,信息中心要強化信息技術支撐,相關處室要提高認識、主動跨前、責任落實到人。
25.強化法治保障。根據“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程,法規處要推動做好民政相關地方法規立改廢釋,及時組織修訂相關規范性文件。對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具備條件的要及時總結,形成管理制度或者標準規范。
26.強化信息技術支撐保障。根據“一網通辦”、“互聯網 監管”、“社會信用體建設系”等工作進程,做好相關系統升級改造、信息系統對接、數據共享等方面支撐保障工作。
27.強化考核督辦。把“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情況,作為各處室年度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對各項“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確保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附件: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務分工表
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務分工表
序號 | 任務名稱 | 任務內容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完成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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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企業和群眾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全面推進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 | |||||
1 | 梳理編制我局“一件事”改革事項清單 |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以企業和群眾高效辦成“一件事”為目標全面推進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導意見》要求,梳理困境兒童關愛保障的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困境兒童關愛保障一件事”,實施業務流程革命性改造。 | 兒童處、法規處 | 4月10日前 | |
2 | 聚焦民政領域涉及面廣、辦件量大的事項,結合“一件事”實施情況和改革進展,對我局“一件事”改革事項清單進行動態增補。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3 | 制定“一件事”改革方案,實施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 | 圍繞“六個再造”(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序、發證方式、管理架構)要求,對“一件事”的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所需材料、收費標準等進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分析企業群眾辦事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研究制定“一件事”改革方案。 | 兒童處、法規處 | 4月底前 | |
4 | 編制發布“一件事”指南規程 | 將“一件事”涉及的多個辦事指南整合優化為一個“一件事”辦事指南,推動辦事指南的個性化、場景化應用,增強可讀性、通俗性。 | 兒童處、法規處 | 9月底前 | |
05 | 及時制定印發操作規程,理清部門職責權限,進一步明確辦事標準,壓減辦事期限,同時做好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對外信息公開和政策解讀工作,不斷提升“一件事”規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 兒童處、法規處 | |||
6 | 申報建設(升級改造)線上系統和線下窗口 | 申報建設(升級改造)業務受理系統、部門審批系統,固化改革成果,并將我局“一件事”服務接入“一網通辦”總門戶、市民主頁、企業專屬網頁、隨申辦APP和小程序等。 | 兒童處 | 辦公室、信息中心 | 9月底前 |
7 | 調整和改造對外服務窗口,推進線上與線下窗口同事同標,實現線上線下“一件事”主題服務流程的一體化辦理。 | 兒童處、法規處 | 9月底前 | ||
二、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 |||||
8 | 在本市殯葬領域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 按照民政部和本市有關要求,研究制定本市優化殯葬領域涉企審批服務實施方案,落實優化審批服務措施,探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有效方式。 | 殯管處 | 法規處 | 3月底前 |
9 | 有關改革舉措在上海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 | 殯管處 | 法規處 | 6月底前 | |
10 | 進一步做好民政證明事項清理相關工作 | 深化減證便民行動,對民政領域各類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盡可能予以取消。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按規定進行報備并向社會公開。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11 | 及時推動修改、解釋或者廢止取消證明事項涉及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12 | 總結推廣民政領域告知承諾改革試點成果 | 總結長寧、浦東兩區2019年開展的“監護人為艾滋病感染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時提交的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證明”“申請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時提交的孤兒父母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兒父母死亡或失蹤的法律文書”2項證明事項的告知承諾制試點成果,年內在全市范圍推廣。 | 兒童處 | 法規處 | 9月底前 |
三、加強和規范民政領域事中事后監管 | |||||
13 | 研究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 研究制定本市民政領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指引。 | 法規處 | 6月底前 | |
14 | 在殯葬等民政涉企領域率先探索制訂隨機抽查細則,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與抽查事項對應的監管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夯實隨機抽查基礎,實現全程信息化記錄和管理。 | 殯管處 | 法規處、執法總隊、信息中心 | 6月底前 | |
15 | 制定專項隨機監管方案,在養老領域試行隨機監管,抽查情況、抽查結果和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 養老處 | 法規處、執法總隊、信息中心 | 9月底前 | |
16 | 穩妥推進民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 編制我局2020版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單”及政務誠信“三清單”。 | 法規處 | 駐局紀檢監察組、直屬機關黨委、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 | 2月底前 |
17 | 在社會組織、養老服務、假肢矯形器(康復器具)、殯葬服務、婚姻登記、志愿服務、兒童福利、社會救助等領域,依法完善信用監管政策體系,加強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落實民政部和本市有關信用聯合懲戒任務,分類推進民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 法規處 | 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 | 全年 | |
18 | 在養老服務領域推進監管對象信用分級分類,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制度,探索守信激勵應用場景。 | 養老處 | 法規處 | 12月底前 | |
19 | 支持局管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加強行業自律。 | 養老處、殯管處、殘疾人福利處 | 法規處 | 全年 | |
20 | 積極推進“互聯網 監管” | 研究制定我局推進“互聯網 監管”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 | 法規處、執法總隊 | 相關業務處室 | 3月底前 |
21 | 依托“互聯網 監管”系統,加強民政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動態管理。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22 | 加快我局支撐“互聯網 監管”系統建設,加強與本市“互聯網 監管”系統對接聯通。 | 相關業務處室 | 辦公室、信息中心 | 全年 | |
23 | 按要求向市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歸集共享民政各類監管數據,加強數據開放管理。 | 相關業務處室、執法總隊 | 信息中心 | 3月底前 | |
24 | 借助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探索建立相關風險預警模型。 | 相關業務處室、執法總隊 | 信息中心 | 全年 | |
25 | 探索推行移動監管,利用移動終端設備、手機APP、執法記錄儀等開展日常檢查、“雙隨機”抽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任務。 | 執法總隊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26 | 提升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 | 進一步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出臺更多民政執法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 法規處、執法總隊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27 | 加強民政執法人員名單管理和行政處罰等案件的法制審核。 | 法規處、執法總隊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28 | 2020年底前,在全市民政系統全面推行《上海市民政局行政執法公示辦法》、《上海市民政局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上海市民政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 | 法規處、執法總隊 | 相關業務處室 | 12月底前 | |
四、進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 |||||
29 | 全面拓展和優化民政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 | 按照本市部署,全面梳理民政各業務領域(含所屬事業單位)對外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新增一批民政公共服務事項接入“一網通辦”,原則上實現“應進必進,應接必接”。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和單位、辦公室、信息中心 | 10月底前 |
30 | 我局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實現“零材料”、“零跑動” | 對“享受民政社會救助項目證明出具”公共服務事項實現“零材料”、“零跑動”。 | 救助處 | 法規處、基政處、信息中心 | 3月底前 |
31 | 對“救濟對象定期定量補貼申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申請、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6個民政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全部實現“零材料”、“零跑動”。 | 救助處、殘疾人福利處 | 法規處、基政處、信息中心 | 6月底前 | |
32 | 拓展移動端和自助端辦事渠道 | 原則上,我局所有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含社區服務事項)均接入“隨申辦”移動端辦理渠道和自助終端辦理渠道。 | 法規處、基政處 | 相關業務處室、信息中心 | 全年 |
33 | 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工作部署,推動社區事項移動端上線,實現社區事項“不見面辦理”,配合在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部署社區事項自助服務終端。 | 基政處 | 6月底前 | ||
34 | 優化網上服務體驗 | 對我局高頻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開通網上預審功能,建立工作機制,修改完善辦事指南和業務規范,明確預審時限,按要求提供在線咨詢服務。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信息中心 | 6月底前 |
35 | 探索開展“無人干預自動辦理” | 梳理民政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探索通過申請材料結構化、業務流程標準化、審核要素指標化,形成自動審核規則,嵌入相應業務辦理系統,在數據共享比對核驗基礎上,由系統自動作出審核辦理決定,實現7×24小時“不打烊”政務服務。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信息中心 | 全年 |
五、加強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 |||||
36 | 深化政務服務“好差評” | 全面實施“一網通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政務服務績效由企業和群眾評判。健全評價、反饋、整改、監督全流程閉環工作機制,實現所有評價對應到當事人、辦理事項和承辦人,公開辦事人對政務服務的所有評價、政府部門對辦事人評價的回復,強化評價數據綜合分析和結果應用,實名差評回訪整改率達到100%,促進政務服務質量持續提升。 | 辦公室、法規處、婚管處、基政處 | 相關業務處室、社區服務中心(962200熱線) | 全年 |
37 | 進一步加強民政一門式受理服務窗口建設 | 進一步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服務規范。依托“一網通辦”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做到統一辦理平臺、統一服務標準、統一預約服務。積極拓展自助服務,引導企業和群眾線上辦理、掌上辦理政務服務。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38 | 加強窗口一線人員隊伍建設,健全窗口工作人員綜合考核評價制度。 | 法規處、組織人事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39 | 推進街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 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一網通辦”進一步加強本市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試行)》要求,發揮好推進街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牽頭推進和協調指導作用。 | 基政處 | 全年 | |
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 |||||
40 | 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 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合理設定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結合日常管理工作繼續監督本市行業協會商會按照標準收取會費。按照本市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行業協會商會“雙隨機、一公開”涉企收費抽查工作。 | 社團處 | 9月底前 | |
41 | 推進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綜合授權措施研究 | 按照本市工作部署,進一步研究養老領域“放管服”改革綜合授權建議措施。 | 養老處、法規處 | 全年 | |
42 | 鼓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發展養老服務產業,支持各類企業進入養老服務市場,提供更加豐富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產品。 | 養老處 | 12月底前 | ||
43 | 優化婚介領域營商環境 | 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出臺婚介機構企業登記辦法,取消對婚介機構企業登記的限制。 | 婚管處 | 12月底前 | |
44 | 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上海市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 | 對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本市實施方案要求,對我局涉企管理措施開展全面梳理和評估,對不符合條例精神,或者實施效果不理想的,抓緊修訂或者廢止。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12月底前 |
45 | 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本市要求,針對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方面對民營、外資企業設置的歧視性規定和做法,對我局2019年12月31日前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清理。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9月底前 | |
七、強化對改革的支撐保障 | |||||
46 | 強化組織保障 | 以“一網通辦”為重要標志和引領,全面深化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完善由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局領導分工牽頭,綜合部門統籌推進,各職能處室具體負責、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 法規處、辦公室、信息中心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47 | 加強協調指導、任務分解、總結評估,強化信息技術支撐,相關處室要提高認識、主動跨前、責任落實到人。 | 法規處、辦公室、信息中心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48 | 強化法治保障 | 根據“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程,推動做好民政相關地方法規立改廢釋,及時組織修訂相關規范性文件。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49 | 對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具備條件的要及時總結,形成管理制度或者標準規范。 | 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
50 | 強化信息技術支撐保障 | 根據“一網通辦”、“互聯網 監管”、“社會信用體建設系”等工作進程,做好相關系統升級改造、信息系統對接、數據共享等方面支撐保障工作。 | 辦公室、信息中心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51 | 強化考核督辦 | 把“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情況,作為各處室年度績效考核重要內容。 | 法規處、辦公室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
52 | 對各項“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確保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 辦公室、法規處 | 相關業務處室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