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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遵義市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工作方案

   2011-08-08 384
核心提示:為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我市2008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進一步改善我市食品安全消費環境,提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消費
為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我市2008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進一步改善我市食品安全消費環境,提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消費滿意度,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底對各縣、區(市)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為保證評價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食品安全綜合評價遵循“客觀公正,以評促管,以評促改,重在強化食品安全”的工作原則,通過綜合評價,促進各地、各相關部門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二、工作內容
 
  通過食品安全管理指標、重點品種檢測指標、消費者滿意度指標三項內容,對各縣、區(市)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一)管理指標:包括政府重視情況、綜合監督情況、初級農產品監管情況、生產加工環節監管情況、流通環節監管情況、餐飲消費環節監管情況、屠宰和酒類監管情況等7個方面(具體評價細則附后)。
 
  (二)重點品種檢測指標:市食安委確定抽檢品種。
 
  (三)消費者滿意度指標:包括消費者對所在城市實施食品放心工程,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效果以及對所在地區幾種主要食品放心程度的評價等內容。
 
  管理指標、重點品種檢測指標、消費者滿意度指標三項內容合計為100分,其中管理指標占60分,品種檢測指標占25分,消費者滿意度指標占15分。
 
  三、組織實施:
 
  評價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牽頭組織實施。
 
  (一)管理指標評價
 
  1.組織方式:在各縣、區(市)對管理指標進行自評的基礎上,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統一組織綜合評價組,分別對各縣、區(市)進行綜合評價。
 
  2.評價方式:通過聽匯報,查閱有關制度、文件、記錄等文本資料,現場檢查各縣、區(市)政府所在地和抽檢1~2個鄉鎮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餐飲消費四大環節企業等方式,對各縣、區(市)食品安全管理指標進行逐項評價打分。
 
  (二)品種指標評價
 
  由市食安委辦公室組織抽檢,委托市質監局質檢所進行檢測。
 
  (三)消費者滿意度評價
 
  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提供《消費者滿意度調查問卷》,委托市工商局消費者協會組織實施。
 
  (四)評分
 
  縣、區(市)政府總分=[政府重視情況評分×15%+食安委辦評分×15%+(各成員單位分數之和÷6×70%)] ×50%+品種指標評價分數+消費者滿意度評價分數。(各成員單位包括縣級農業局、畜牧局、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經貿局,共6個部門)
 
  品種指標評價分數=35×合格率
 
  (五)市食安委辦公室將市食安委成員單位分數和排名交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審核后報市政府。
 
  四、表彰
 
  (一)市政府對綜合評價成績前列的進行通報表揚,對考核成績低于六十分的予以通報批評。
 
  (二)對于綜合評價的表彰方式,原則上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附件:   2008年遵義市食品安全綜合評價指標細則.doc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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