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有關處室,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9)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2019〕32號)等文件精神,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含增項、復審、補證,下同)工作,確保作業人員考試工作質量,現就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有關事項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相關部門主要職責
(一)市市場監管局職責
1.負責全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監督管理;
2.負責制訂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和委托要求,并統一確定氧艙、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安全閥等作業人員考試機構;
3.負責在市市場監管局網上公布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及考試項目;
4.負責組織建立本市作業人員考試題庫;
5.負責建立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或特種設備動態管理信息系統,下同);
6.負責將本市發證的作業人員相關信息統一上傳至“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二)區市場監管局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并向社會公布相應的許可辦事指南;
2.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委托本市考試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通過購買服務或其它方式,從市市場監管部門公布的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中選擇考試機構并委托考試;
4.負責將作業人員考核發證信息錄入至本市作業人員發證管理信息系統;
5.負責建立作業人員發證檔案。
(三)考試機構職責
1.負責實施由區市場監管部門委托的作業人員考試工作,并及時公布考試結果;
2.負責履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定的主要職責,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制定并執行考試管理制度,確保考試工作質量;
3.接受并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4.負責建立作業人員考試管理信息系統,并對接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
5.負責協助本市作業人員考試題庫的建立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題庫管理和應用等事項;
6.負責建立作業人員考試檔案。
二、申辦證書事項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按照《規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2019〕32號)和本意見要求,切實加強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各項工作,特別是對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承辦人員和對外窗口服務人員,要加強業務培訓,明確工作要求,落實發證責任。
(一)申請取證(增項)
申請人向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戶口或居住證)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資料;對申請予以受理的,由申請人向區市場監管局委托的考試機構進行報名考試;對考試合格的,由區市場監管局審批并頒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簡稱作業人員證,樣式見附件1)。
非本市戶籍(戶口或居住證)的申請人,應在提交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申請表》(見附件2)上填寫用人單位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申請復審
申請人應向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戶口或居住證)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管局提出復審申請,并提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見附件3)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原件)等復審資料;對復審合格的,區市場監管局應及時辦理復審手續。
有關確認“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連續中斷未超過1年”,應以作業人員證書上的聘用記錄時限為準。
(三)申請補證
申請人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作業人員證書,并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遺失或損毀的書面聲明(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張)等資料,經審核同意補發的,由原發證機關及時辦理補證手續。在補發證書上第1頁固定位置處打印“此證補發”字樣,原持證項目有效期不變。
原作業人員證書上發證機關為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應由原實際審批的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補證手續。實際審批機關可查詢“特種設備動態管理信息系統”有關作業人員發證信息。
(四)證書及證書打印
本市作業人員證書由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提供。
新證(增項)證書統一由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市特檢院)負責打印。復審證書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打印或委托市特檢院打印。
(五)發證機關蓋章事宜
在作業人員證書的第1頁上,持證人照片處應加蓋首次發證機關騎縫鋼印,如“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專用章”;第2頁至第8頁上,發證機關章應加蓋發證機關簡稱章,如“寶山區市場監管局”。
(六)有關申辦委托事項
區市場監管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委托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或其他相關部門辦理取證(增項)、復審、補證等申請受理及證書發放工作,委托事項均以區市場監管部門的名義,并對委托事項負責。
有關委托事項和辦事程序應向社會公布。
三、考試機構事項
根據《規則》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和作業人員屬地性等特點,市市場監管局制訂了本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見附件4)。
按照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各區市場監管局可選擇和推薦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經市市場監管局統籌并擇優選取,則可列入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對于本市目前尚不具備條件的一些作業人員考試項目,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國范圍內選擇并確定考試機構,同時將其列入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的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中選擇考試機構并委托考試。
除市特檢院、市焊接學會外,本市現有焊接操作人員考試機構原則上只能對本企業的焊接操作人員進行考試。
四、有關作業人員資格許可工作過渡期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為作業人員資格許可、考核發證工作的銜接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按照“市監特設〔2019〕32號”文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簡稱《分類與項目》)規定,繼續頒發舊版證書(即舊證書、新項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部頒發新版作業人員證書。
舊版作業人員證書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作業人員證書有效期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對2019年6月1日前已受理尚未發證且申請作業項目資格許可已取消的,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告知申請人因作業項目取消,不再發放證書。自2019年6月1日起,對已取消的作業項目不再復審,證書遺失、損毀的不再補發。
五、有關作業人員新舊版證書轉換工作
過渡期內,舊版作業人員證復審時,作業項目代碼按照新項目打印,加蓋復審機關復審印章。自2020年1月1日起,舊版作業人員證在辦理復審時應到原發證機關復審更換新版作業人員證。本市頒發的舊版作業人員證書轉換為新版作業人員證書工作應依據《分類與項目》并參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換發對應表》(見附件5),在新版作業人員證上加蓋辦理復審工作的區市場監管局印章。
六、考核發證信息管理事項
(一)發證信息上傳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將實施許可的作業人員相關信息及時上傳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人員數據庫”,并在“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www.cnse.gov.cn)同步公示,供公眾查詢。
(二)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升級改造
為確保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順利進行,滿足《規則》對作業人員許可工作的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將對現行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以確保《規則》及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得到全面貫徹實施。
市市場監管局信息中心、科技和財務處等相關部門應給予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系統升級改造工作支持和必要的財政經費保障,確保考核發證等各項工作按要求貫徹實施。
七、有關委托考試經費
根據《規則》規定,作業人員考試由區市場監管局委托考試機構進行,委托考試所發生的費用由區市場監管局通過購買服務或其他方式支付,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有關考試費用可參照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估成本費或本市近三年的年平均考試成本費進行核定。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做好年度作業人員委托考試經費的財政預算工作。
八、加強監督管理
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持續具備《規則》所規定的考試條件,認真履行考試機構職責,加強對考試管理人員和考評人員管理,切實把好考試質量關。要加強對作業人員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協助市市場監管部門對考試題庫的修改完善工作。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落實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加強對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對委托申請受理、證書發放工作以及委托考試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要切實做好新舊版作業人員證書轉換工作,并督促用人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市市場監管局將依據《規則》要求,組織開展考試題庫建設和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對有關區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規則》和本意見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九、其它
各區市場監管局可根據《規則》和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辦法。
附件: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樣式)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申請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
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換發對應表
(附件請下載查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
為貫徹實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9)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2019〕32號)等文件精神,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含增項、復審、補證,下同)工作,確保作業人員考試工作質量,現就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有關事項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相關部門主要職責
(一)市市場監管局職責
1.負責全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監督管理;
2.負責制訂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和委托要求,并統一確定氧艙、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安全閥等作業人員考試機構;
3.負責在市市場監管局網上公布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及考試項目;
4.負責組織建立本市作業人員考試題庫;
5.負責建立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或特種設備動態管理信息系統,下同);
6.負責將本市發證的作業人員相關信息統一上傳至“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二)區市場監管局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并向社會公布相應的許可辦事指南;
2.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委托本市考試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通過購買服務或其它方式,從市市場監管部門公布的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中選擇考試機構并委托考試;
4.負責將作業人員考核發證信息錄入至本市作業人員發證管理信息系統;
5.負責建立作業人員發證檔案。
(三)考試機構職責
1.負責實施由區市場監管部門委托的作業人員考試工作,并及時公布考試結果;
2.負責履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定的主要職責,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制定并執行考試管理制度,確保考試工作質量;
3.接受并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4.負責建立作業人員考試管理信息系統,并對接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
5.負責協助本市作業人員考試題庫的建立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題庫管理和應用等事項;
6.負責建立作業人員考試檔案。
二、申辦證書事項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按照《規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2019〕32號)和本意見要求,切實加強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各項工作,特別是對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承辦人員和對外窗口服務人員,要加強業務培訓,明確工作要求,落實發證責任。
(一)申請取證(增項)
申請人向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戶口或居住證)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資料;對申請予以受理的,由申請人向區市場監管局委托的考試機構進行報名考試;對考試合格的,由區市場監管局審批并頒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簡稱作業人員證,樣式見附件1)。
非本市戶籍(戶口或居住證)的申請人,應在提交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申請表》(見附件2)上填寫用人單位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申請復審
申請人應向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戶口或居住證)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管局提出復審申請,并提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見附件3)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原件)等復審資料;對復審合格的,區市場監管局應及時辦理復審手續。
有關確認“持證項目的作業時間連續中斷未超過1年”,應以作業人員證書上的聘用記錄時限為準。
(三)申請補證
申請人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作業人員證書,并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遺失或損毀的書面聲明(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張)等資料,經審核同意補發的,由原發證機關及時辦理補證手續。在補發證書上第1頁固定位置處打印“此證補發”字樣,原持證項目有效期不變。
原作業人員證書上發證機關為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應由原實際審批的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補證手續。實際審批機關可查詢“特種設備動態管理信息系統”有關作業人員發證信息。
(四)證書及證書打印
本市作業人員證書由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提供。
新證(增項)證書統一由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市特檢院)負責打印。復審證書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打印或委托市特檢院打印。
(五)發證機關蓋章事宜
在作業人員證書的第1頁上,持證人照片處應加蓋首次發證機關騎縫鋼印,如“上海市徐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專用章”;第2頁至第8頁上,發證機關章應加蓋發證機關簡稱章,如“寶山區市場監管局”。
(六)有關申辦委托事項
區市場監管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委托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或其他相關部門辦理取證(增項)、復審、補證等申請受理及證書發放工作,委托事項均以區市場監管部門的名義,并對委托事項負責。
有關委托事項和辦事程序應向社會公布。
三、考試機構事項
根據《規則》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和作業人員屬地性等特點,市市場監管局制訂了本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見附件4)。
按照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各區市場監管局可選擇和推薦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經市市場監管局統籌并擇優選取,則可列入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對于本市目前尚不具備條件的一些作業人員考試項目,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國范圍內選擇并確定考試機構,同時將其列入本市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的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名單(備選庫)中選擇考試機構并委托考試。
除市特檢院、市焊接學會外,本市現有焊接操作人員考試機構原則上只能對本企業的焊接操作人員進行考試。
四、有關作業人員資格許可工作過渡期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為作業人員資格許可、考核發證工作的銜接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按照“市監特設〔2019〕32號”文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簡稱《分類與項目》)規定,繼續頒發舊版證書(即舊證書、新項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部頒發新版作業人員證書。
舊版作業人員證書在有效期內仍然有效,作業人員證書有效期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對2019年6月1日前已受理尚未發證且申請作業項目資格許可已取消的,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告知申請人因作業項目取消,不再發放證書。自2019年6月1日起,對已取消的作業項目不再復審,證書遺失、損毀的不再補發。
五、有關作業人員新舊版證書轉換工作
過渡期內,舊版作業人員證復審時,作業項目代碼按照新項目打印,加蓋復審機關復審印章。自2020年1月1日起,舊版作業人員證在辦理復審時應到原發證機關復審更換新版作業人員證。本市頒發的舊版作業人員證書轉換為新版作業人員證書工作應依據《分類與項目》并參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換發對應表》(見附件5),在新版作業人員證上加蓋辦理復審工作的區市場監管局印章。
六、考核發證信息管理事項
(一)發證信息上傳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將實施許可的作業人員相關信息及時上傳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人員數據庫”,并在“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www.cnse.gov.cn)同步公示,供公眾查詢。
(二)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升級改造
為確保本市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順利進行,滿足《規則》對作業人員許可工作的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將對現行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以確保《規則》及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得到全面貫徹實施。
市市場監管局信息中心、科技和財務處等相關部門應給予作業人員考核發證系統升級改造工作支持和必要的財政經費保障,確保考核發證等各項工作按要求貫徹實施。
七、有關委托考試經費
根據《規則》規定,作業人員考試由區市場監管局委托考試機構進行,委托考試所發生的費用由區市場監管局通過購買服務或其他方式支付,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有關考試費用可參照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評估成本費或本市近三年的年平均考試成本費進行核定。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做好年度作業人員委托考試經費的財政預算工作。
八、加強監督管理
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應持續具備《規則》所規定的考試條件,認真履行考試機構職責,加強對考試管理人員和考評人員管理,切實把好考試質量關。要加強對作業人員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協助市市場監管部門對考試題庫的修改完善工作。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落實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加強對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對委托申請受理、證書發放工作以及委托考試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要切實做好新舊版作業人員證書轉換工作,并督促用人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市市場監管局將依據《規則》要求,組織開展考試題庫建設和考核發證管理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對有關區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規則》和本意見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九、其它
各區市場監管局可根據《規則》和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辦法。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樣式)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申請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復審申請表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的具體條件
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換發對應表
(附件請下載查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