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農牧和扶貧開發局、海東市農發委、各州農牧局:
為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全省春季動物集中免疫工作,繼續扎實落實非洲豬瘟防控各項措施,嚴防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現就做好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緊盯目標,全面部署,確保春季動物防疫有序有力
各地要按照《青海省2019年獸醫工作要點》,緊緊圍繞“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總體要求,突出重大動物疫病,統籌兼顧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地方流行性動物疫病,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明確職責分工,對照《青海省農業農村廳關于2018年全省主要動物疫病防疫效果監測情況的通報》補齊防疫短板,落實養殖者主體責任,夯實免疫基礎,全力推進無疫區建設,切實保障畜禽生產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堅持不懈,強化擔當,全力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
當前非洲豬瘟防控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各地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遵守《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八條禁令》,堅定不移落實好各項關鍵防控措施,加強養殖場戶生物安全管理,強化生豬調運監管,嚴格落實生豬屠宰檢驗檢疫、無害化處理等防疫要求,嚴防帶病豬肉流出屠宰場,依法嚴懲違規調運、私屠濫宰、倒賣“兩證”、販賣病死豬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筑牢春季動物防疫安全屏障
全省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從3月上旬全面啟動,力爭5月上旬全面完成,5月中下旬開展交叉檢查和免疫效果評價,對重點地區開展“飛行抽檢”。
(一)扎實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青海省2018年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制定本地區集中免疫實施方案,明確轄區免疫病種、免疫區域和免疫對象,強化免疫責任落實,創新免疫工作方式方法,加強春防督導工作,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畜不漏針、針不漏量”,強制免疫病種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耳標佩戴率達到100%,鄉、村、場、戶免疫建檔率達到100%,群體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深入推進畜間布病和包蟲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堅持人畜同步、分區防治、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按照《青海省防治包蟲病行動計劃(2016-2020年)》,進一步推進畜間包蟲病防治攻堅行動,做好家犬登記、投藥驅蟲、新生羔羊免疫和病害臟器無害化處理工作。按照《青海省牛羊布魯氏菌病防控技術方案》實施畜間布病防治專項行動,牧區繼續對牛羊實施布病強制免疫,農區全面監測,淘汰陽性家畜。對種畜場種畜實行監測凈化。強化奶牛布病和結核病監測、撲殺、無害化處理工作。
(三)認真做好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重點圍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小反芻獸疫等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開展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持續開展馬鼻疽、馬傳貧監測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國家級動物疫情測報站的作用,擴大采樣布點范圍,增強監測數據的全面性、系統性和時效性,及時上報監測結果。強化監測和流調結果運用,全面掌握病原地理分布和流行狀況,提高動物疫情防控預警能力,為疫病檢疫、防疫、凈化等提供決策依據。
(四)全面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各地要全面加強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管理,扎實開展產地、屠宰檢疫和流通環節執法監管,全面實行檢疫證明電子出證,深入養殖場、屠宰場、動物診療場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抓好跨省、扶貧、串換等調運動物安全監管。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切實遵守畜牧獸醫執法“六條禁令”和屠宰檢疫“五不得”規定,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重點做好候鳥棲息地、湟水河流域和玉樹等雪災區等重點地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五)加強防疫物資供應管理。按照“責任明確、計劃科學、供應及時、保質保量、減少損耗、杜絕浪費”的要求,科學制定疫苗使用和調運計劃,及時組織做好疫苗及其他防疫物資的調運。要明確責任人,落實管理制度,健全檔案資料,加強疫苗調運、出入庫、移交、保存、使用等全過程的質量監管。要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廢棄疫苗及疫苗包裝物等回收無害化處理制度,減少浪費,防止污染環境。
(六)切實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各地要進一步健全應急體系機制,規范應急程序,加強疫苗、診斷試劑、消毒藥品等應急物資儲備。積極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鍛煉隊伍,強化協作,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到責任明確、人員到位、聯絡暢通,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迅速報告、及時應對、果斷處置,最大程度降低危害、消除影響。
(七)做好免疫信息報送和技術培訓工作。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青海省動物疫病防控數據平臺》應用和免疫信息收集統計工作,逐級向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要組織開展免疫技術師資培訓,各地要組織好鄉鎮獸醫技術人員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特別要做好《青海省動物疫病防控數據平》應用操作培訓。嚴格按照疫苗說明書要求操作,及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各項消毒和個人防護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為傳播疫病。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3月5日
為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全省春季動物集中免疫工作,繼續扎實落實非洲豬瘟防控各項措施,嚴防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現就做好春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緊盯目標,全面部署,確保春季動物防疫有序有力
各地要按照《青海省2019年獸醫工作要點》,緊緊圍繞“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總體要求,突出重大動物疫病,統籌兼顧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地方流行性動物疫病,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明確職責分工,對照《青海省農業農村廳關于2018年全省主要動物疫病防疫效果監測情況的通報》補齊防疫短板,落實養殖者主體責任,夯實免疫基礎,全力推進無疫區建設,切實保障畜禽生產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二、堅持不懈,強化擔當,全力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
當前非洲豬瘟防控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各地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遵守《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八條禁令》,堅定不移落實好各項關鍵防控措施,加強養殖場戶生物安全管理,強化生豬調運監管,嚴格落實生豬屠宰檢驗檢疫、無害化處理等防疫要求,嚴防帶病豬肉流出屠宰場,依法嚴懲違規調運、私屠濫宰、倒賣“兩證”、販賣病死豬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筑牢春季動物防疫安全屏障
全省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從3月上旬全面啟動,力爭5月上旬全面完成,5月中下旬開展交叉檢查和免疫效果評價,對重點地區開展“飛行抽檢”。
(一)扎實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青海省2018年動物疫病免疫方案》制定本地區集中免疫實施方案,明確轄區免疫病種、免疫區域和免疫對象,強化免疫責任落實,創新免疫工作方式方法,加強春防督導工作,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畜、畜不漏針、針不漏量”,強制免疫病種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耳標佩戴率達到100%,鄉、村、場、戶免疫建檔率達到100%,群體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深入推進畜間布病和包蟲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堅持人畜同步、分區防治、分類指導的原則,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按照《青海省防治包蟲病行動計劃(2016-2020年)》,進一步推進畜間包蟲病防治攻堅行動,做好家犬登記、投藥驅蟲、新生羔羊免疫和病害臟器無害化處理工作。按照《青海省牛羊布魯氏菌病防控技術方案》實施畜間布病防治專項行動,牧區繼續對牛羊實施布病強制免疫,農區全面監測,淘汰陽性家畜。對種畜場種畜實行監測凈化。強化奶牛布病和結核病監測、撲殺、無害化處理工作。
(三)認真做好動物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重點圍繞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小反芻獸疫等優先防治的動物疫病開展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持續開展馬鼻疽、馬傳貧監測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國家級動物疫情測報站的作用,擴大采樣布點范圍,增強監測數據的全面性、系統性和時效性,及時上報監測結果。強化監測和流調結果運用,全面掌握病原地理分布和流行狀況,提高動物疫情防控預警能力,為疫病檢疫、防疫、凈化等提供決策依據。
(四)全面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各地要全面加強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管理,扎實開展產地、屠宰檢疫和流通環節執法監管,全面實行檢疫證明電子出證,深入養殖場、屠宰場、動物診療場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抓好跨省、扶貧、串換等調運動物安全監管。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切實遵守畜牧獸醫執法“六條禁令”和屠宰檢疫“五不得”規定,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重點做好候鳥棲息地、湟水河流域和玉樹等雪災區等重點地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五)加強防疫物資供應管理。按照“責任明確、計劃科學、供應及時、保質保量、減少損耗、杜絕浪費”的要求,科學制定疫苗使用和調運計劃,及時組織做好疫苗及其他防疫物資的調運。要明確責任人,落實管理制度,健全檔案資料,加強疫苗調運、出入庫、移交、保存、使用等全過程的質量監管。要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廢棄疫苗及疫苗包裝物等回收無害化處理制度,減少浪費,防止污染環境。
(六)切實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各地要進一步健全應急體系機制,規范應急程序,加強疫苗、診斷試劑、消毒藥品等應急物資儲備。積極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鍛煉隊伍,強化協作,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到責任明確、人員到位、聯絡暢通,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迅速報告、及時應對、果斷處置,最大程度降低危害、消除影響。
(七)做好免疫信息報送和技術培訓工作。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青海省動物疫病防控數據平臺》應用和免疫信息收集統計工作,逐級向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要組織開展免疫技術師資培訓,各地要組織好鄉鎮獸醫技術人員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特別要做好《青海省動物疫病防控數據平》應用操作培訓。嚴格按照疫苗說明書要求操作,及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各項消毒和個人防護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為傳播疫病。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