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全省范圍內相繼發生化學品泄漏爆炸和中毒窒息事故,暴露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各地應加強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情況的執法檢查,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任務
開展安全生產設備設施檢測,特別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保障設備設施完好運行,是生產經營單位應該履行的法定職責,是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保障。各地應急管理部門應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情況作為監管、監察重點。
為推進全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工作,2017年3月30日,原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關于印發〈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項目目錄(試行)〉的通知》(冀安監管規劃〔2017〕49號,以下簡稱:《檢測檢驗項目目錄》)(附件1),規定了檢測檢驗的區域、設備設施和周期。但從全省實際情況看,一些地區、行業、企業對此項工作重視不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工作落實不到位。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一定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專門研究、部署,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情況作為安全監管執法檢查的重點,尤其對冶金、危化、涉氨涉氯、煙花爆竹等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更要重點檢查,有效防范中毒窒息和爆炸事故的發生。
二、摸清底數,全面開展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全面摸清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運行情況,建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臺賬;結合實際現狀,綜合考量企業設備設施水平、作業場所危險等級及行業特點等因素,制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工作推進時間表,扎實有序推進全省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工作,特別是冶金、危化、涉氨涉氯、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準,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三、明確責任,扎實推進
企業是開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對照《檢測檢驗項目目錄》,選用有能力的檢測檢驗機構對本企業進行專業技術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
省廳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工商貿行業安全監管處、安全監察二處、安全監察三處等相關處室要根據職責分工,指導全省相關行業開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將法律法規要求宣傳貫徹到企業,督促企業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應急管理局需加強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指導幫助,通過上下聯動,條塊結合,深入開展全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檢測檢驗工作,提升全省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強監管,確保實效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對照《檢測檢驗項目目錄》要求,加強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企業的監督檢查,尤其是涉及附件2中的內容要重點檢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應急管理局5月底前,將省屬以上企業和大中型企業基本信息匯總表(附件3),分行業報送到省廳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處或工商貿行業安全監管處;8月底前,將企業落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情況匯總表(附件4),分行業報送到省廳相應處(室);11月底前,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檢查工作總結報省廳相應處(室)。
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要依法處理,該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該停用的要堅決停止使用,該處罰的要嚴格處罰,通過嚴格執法,加強源頭管控,堅決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凡是因監管、監察執法不力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聯系人:董占欣 0311-87807607
趙 陽 0311-87805873
孔曉峰 0311-87805025

1.原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項目目錄(試行)〉的通知》(冀安監管規劃〔2017〕49號)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分類及舉例
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基本信息匯總表
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情況匯總表
河北省應急管理廳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印發《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
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項目目錄(試行)》的通知
冀安監管規劃〔2017〕49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適應我省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的需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效率,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促進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生產經營單位的本質安全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七條和《河北省安全生產檢測檢驗管理規定》的規定,省局制訂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的目錄(試行)》,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目錄列出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安全生產檢驗檢測的主要項目類別、依據的標準、檢測檢驗的參數和周期等。該目錄在試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溝通,我們將進一步修訂完善。
聯系人:張彥軍 0311-87805007
董占欣 0311-87803211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河北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
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項目目錄(試行)
序 號 | 項目類別 | 項目/參數 | 依據標準編號及名稱 | 檢測檢驗周期 | |
序號 | 名稱 | ||||
1 | 電氣 安全 | 1.1 | 變、配電系統;控制室 | 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SH3038-2000 《石油化工企業生產裝置電力設計技術規范(附條文說明)》 GB50053-201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 3年 |
1.1.1 | 選址和安全距離 | ||||
1.1.2 | 防爆專門要求 | ||||
1.2 | 電氣線路 | AQ3009-2007《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 SH3038-2000《石油化工企業生產裝置電力設計技術規范(附條文說明)》 GB50257-201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 |||
1.2.1 | 敷設方式路徑等要求 | ||||
1.2.2 | 電纜線路要求 | ||||
1.2.3 | 鋼管配線要求 | ||||
1.2.4 | 本質安全電路 | ||||
1.3 | 防爆電氣選型 | 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AQ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 SH3038-2000 《石油化工企業生產裝置電力設計技術規范(附條文說明)》 | |||
1.3.1 | 防爆電氣類別級別組別要求 | ||||
1.3.2 | 氣體環境電氣設備選型 | ||||
1.3.3 | 粉塵環境電氣設備選型 | ||||
1.4 | 接地及接地電阻檢測 | AQ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 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257-201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1.4.1 | 保護接地 | ||||
1.4.2 | 防靜電接地 | ||||
1.4.3 | 接地電阻檢測 | ||||
1.5 | 紅外測試 | DL/T664-2008《帶電設備紅外診斷應用規范》 | |||
1.5.1 | 對危險區域內所有電氣設備進行過熱測試 | ||||
1.6 | 超聲波探測 | GB/T7354-2003 《局部放電測量》 | |||
1.6.1 | 超聲波放電探測 | ||||
2 | 化工企業防靜電 | 2.1 | 固定設備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1年 |
2.1.1 | 固定設備外殼接地 | ||||
2.1.2 | D≥2.5m或V≥50m3,接地點2處及以上,間距≤30m | ||||
2.1.3 | 振動設備接地:銅芯軟絞線,直徑6mm2以上 | ||||
2.1.4 | 轉動物體接地:導電潤滑脂或專用接地設施 | ||||
2.1.5 | 皮帶傳動機組及附件接地 | ||||
2.1.6 | 可燃粉塵的袋式集塵設備接地 | ||||
2.1.7 | 接地線、連接線的連接方式,材料及尺寸選擇 | ||||
2.1.8 | 與地絕緣金屬部件跨接接地 | ||||
2.2 | 儲罐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2.1 | 罐內金屬構件與罐體等電位連接并接地 | ||||
2.2.2 | 取樣操作平臺接地端子設置 | ||||
2.2.3 | 消除人體靜電設施設備 | ||||
2.2.4 | 防雜散電流和電化學腐蝕采用絕緣法蘭連接 | ||||
2.3 | 管道系統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3.1 | 管道進出裝置處、分岔處接地,長距離無分岔接地/100m | ||||
2.3.2 | 間距100mm內平行管道跨接1次/20m;交叉距100mm內應跨接 | ||||
2.3.3 | 法蘭連接導電情況 | ||||
2.3.4 | 加熱伴管的等電位連接 | ||||
2.3.5 | 風管及保溫層的保護罩等電位連接 | ||||
2.3.6 | 金屬配管中間非導體管段的處理 | ||||
2.3.7 | 非導體管段上金屬件的接地 | ||||
2.3.8 | 過渡電阻 | ||||
2.4 | 鐵路棧臺與罐車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4.1 | 棧臺區域內相關設施的等電位連接、接地和接地網 | ||||
2.4.2 | 區域內鋼軌兩端接地,跨接線、接地線材料和尺寸 | ||||
2.4.3 | 操作平臺人體靜電接地棒設置;鶴位接地;罐車槽罐接地 | ||||
2.4.4 | 金屬注液管等電位連接和接地 | ||||
2.4.5 | 非金屬注液管等電位連接和接地 | ||||
2.4.6 | 裝卸作業時的等電位連接、接地 | ||||
2 | 化工企業防靜電 | 2.5 | 汽車棧臺與罐車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1年 |
2.5.1 | 棧臺區域內相關設施的等電位連接、接地 | ||||
2.5.2 | 操作平臺人體靜電接地棒設置 | ||||
2.5.3 | 裝卸作業時的等電位連接、接地 | ||||
2.5.4 | 注液管系統 | ||||
2.6 | 碼頭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6.1 | 碼頭區內相關設施的等電位連接、接地 | ||||
2.6.2 | 較大碼頭管線按管道系統專門要求 | ||||
2.6.3 | 裝卸棧臺按棧臺專門要求 | ||||
2.6.4 | 陸上入口處人體靜電接地裝置設置 | ||||
2.6.5 | 防雜散電流措施 | ||||
2.7 | 粉體加工與儲運設備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7.1 | 填料出料部靜電接地措施 | ||||
2.7.2 | 裝粉體加入可燃性溶劑時應采取的接地措施 | ||||
2.7.3 | 粉體篩分、研磨、混合部分導體部件的等電位連接和接地 | ||||
2.7.4 | 粉塵采用氣流輸送時對管道的要求 | ||||
2.7.5 | 粉塵分離器中導電部件的等電位連接和接地 | ||||
2.7.6 | 大型料倉內部要求 | ||||
2.8 | 氣體與蒸汽的噴出設備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8.1 | 所有導電部件的等電位連接和接地 | ||||
2.8.2 | 用蒸汽清洗儲罐等設備時的接地 | ||||
2.8.3 | 對裝在軟管上的金屬噴嘴、接頭采取的接地措施 | ||||
2.9 | 化纖設備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9.1 | 輸送帶托輥、滾輪與料斗的接地 | ||||
2.9.2 | 孤立金屬部件的接地 | ||||
2.9.3 | 旋轉部件接地 | ||||
2.9.4 | 氣流輸送要求 | ||||
2.10 | 人體靜電接地 | SH3097-2000 《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GB/T17949.1-2000《接地系統的土壤電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電位測量導則 第一部分:常規測量》 | |||
2.10.1 | 操作人員在可能產生靜電危害的場所應采取的措施 | ||||
2.10.2 | 在人體帶電易產生靜電危害的場所應采取的措施 | ||||
2.11 | 接地裝置及防靜電裝置 | GB50156-201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 |||
2.11.1 | 接地電阻及過渡電阻測試 | ||||
3 | 加油(氣)站、石油庫防靜電 | 3.1 | 接地裝置 | GB50169-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94-201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 | 1年 |
3.1.1 | 接地體 | ||||
3.1.2 | 搭接形式與長度 | ||||
3.1.3 | 防腐狀況 | ||||
3.2 | 輸油、氣管道 |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 |||
3.2.1 | 法蘭盤螺栓根數及跨接狀況 | ||||
3.2.2 | 兩組跨界點間距 | ||||
3.2.3 | 過渡電阻 | ||||
3.3 | 油、氣罐 | GB50074-2014《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169-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56-201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 |||
3.3.1 | 阻火器、呼吸閥、量油孔 | ||||
3.3.2 | 接地點數 | ||||
3.3.3 | 接地點周長 | ||||
3.3.4 | 接地線規格 | ||||
3.3.5 | 浮盤與罐體連接狀況 | ||||
3.3.6 | 通氣管 | ||||
3.4 | 卸油臺、充裝臺、加油機等 | GB50074-2014《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169-200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56-201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 |||
3.4.1 | 卸液頭跨接狀況 | ||||
3.4.2 | 靜電地栓設置狀況 | ||||
3.4.3 | 鐵路棧橋 | ||||
3.4.4 | 卸油碼頭 | ||||
3.4.5 | 加油槍 | ||||
3.4.6 | 鶴管 | ||||
3.4.7 | 人體靜電消除裝置 | ||||
3.5 | 接地裝置及防靜電裝置 | GB50156-201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 | |||
3.5.1 | 接地電阻及過渡電阻測試 | ||||
4 | 可燃(有毒)氣體報警系統安全 | 4.1 | 檢(探)測器的選用 |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 1年 |
4.1.1 | 可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檢(探)測器的選用 | ||||
4.2 | 指示報警設備的選用及設置 |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 |||
4.2.1 | 指示報警設備設置 | ||||
4.2.2 | 指示報警設備基本功能 | ||||
4.2.3 | 報警設置值規定 | ||||
4.3 | 檢(探)測器和指示報警設備的安裝 |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 |||
4.3.1 | 檢(探)測器的安裝 | ||||
4.3.2 | 指示報警設備和報警器的安裝 | ||||
4.4 | 檢(探)測點的確定 |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 |||
4.4.1 | 一般原則 | ||||
4.4.2 | 工藝裝置 | ||||
4.4.3 | 儲運設施 | ||||
4.5 | 報警系統的設置 |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 |||
4.5.1 | 可燃(有毒)氣體報警系統應采用兩級報警 | ||||
4.5.2 | 可燃(有毒)氣體報警系統宜獨立設置 | ||||
4.5.3 | 可燃(有毒)氣體報警系統供電要求 | ||||
4.5.4 | 系統的技術性能 | ||||
4.6 | 報警系統防爆類型的選用 |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 |||
4.6.1 | 采用經國家認證的產品 | ||||
4.6.2 | 防爆類型和級別 | ||||
4.7 | 檢(探)測器采樣方式的選用 |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 | |||
4.7.1 | 常用檢(探)測器的采樣方式,應根據使用場所確定 | ||||
4.8 | 報警系統的功能測試 | GB12358-2006 《作業場所環境氣體檢測報警儀 通用技術要求》 | |||
4.8.1 | 檢測誤差 | ||||
4.8.2 | 重復性 | ||||
4.8.3 | 響應時間 | ||||
4.8.4 | 報警誤差 |
附件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分類及舉例
一、易燃易爆作業場所
易燃易爆場所按照爆炸性環境可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爆炸性粉塵環境。
(一)爆炸性氣體環境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分為0區、1區和2區。例:冶金企業中煤氣發電(TRT、BPRT、鍋爐發電等)、煤氣柜、加壓站、制氫等區域;焦化企業中焦爐地下室、化產區、煤氣柜等區域。
(二)爆炸性粉塵環境根據爆炸性粉塵環境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分為20區、21區和22區(與火工品生產環境F0區、F1區和F2區相對應)。例:冶金企業中噴煤、布袋除塵、一次除塵等區域;煙花爆竹行業中的1.1-1、1.1-2工房等區域。
二、有毒有害作業場所
(一)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是勞動者進行作業時可能接觸有毒有害氣體引起中毒的場所。
(二)有毒有害作業場所,例:冶金企業中的TRT、BPRT、煤氣柜、加壓站、制氧等區域;焦化企業中焦爐地下室、粗苯、硫銨、脫硫、鼓風機房等區域;冷庫企業中涉氯涉氨區域;油庫中裝卸、油罐區等區域。
附件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基本信息匯總表
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監管局)
序號 | 企業名稱 | 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區域 | 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介質 | 區域數量 | 企業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情況匯總表
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監管局)
序號 | 企業名稱 | 易燃易爆、 有毒有害區域 | 應檢區域數量/ 實檢區域數量 | 落實情況 (未開展/進行中/整改中/ 已完成) | 企業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