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質監局,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工許審查技術中心,原省質監局行政服務中心: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監質監〔2018〕7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工作要求,請遵照執行抓好落實。
一、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具體改革措施。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認真落實配套措施,落實監管責任。要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及時解答和回應企業、社會各界的疑慮和關注問題,積極營造擁護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各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組織對發證、許可范圍變更(減項除外)的企業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對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換證、名稱變更的獲證企業,在日常監管中核實承諾情況。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要求其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所屬轄區的縣級局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收回生產許可證書,并將處理情況報送設區市局;設區市局核實確認后,統一上報省局辦理注銷手續。
三、福建省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福州新區以及廈門、漳州市局按照各自權限實行申報材料“一書、一單、一報告”申報制。通過窗口或者網絡等方式接受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包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全國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單》、產品檢驗報告。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資料的,要當場辦理審批;經形式審查合格的,依法頒發生產許可證。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監質監〔2018〕73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予以主動公開)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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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監質監〔2018〕73號).pdf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監質監〔2018〕7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工作要求,請遵照執行抓好落實。
一、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具體改革措施。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認真落實配套措施,落實監管責任。要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及時解答和回應企業、社會各界的疑慮和關注問題,積極營造擁護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各級質監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組織對發證、許可范圍變更(減項除外)的企業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對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換證、名稱變更的獲證企業,在日常監管中核實承諾情況。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要求其限期改正;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所屬轄區的縣級局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收回生產許可證書,并將處理情況報送設區市局;設區市局核實確認后,統一上報省局辦理注銷手續。
三、福建省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福州新區以及廈門、漳州市局按照各自權限實行申報材料“一書、一單、一報告”申報制。通過窗口或者網絡等方式接受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包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全國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單》、產品檢驗報告。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資料的,要當場辦理審批;經形式審查合格的,依法頒發生產許可證。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監質監〔2018〕73號)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予以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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