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阻斷野生動物可能的疫情傳播源,省林業局發布通告,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實施野生動物管控“六不準”:
一、不準獵捕毒殺野生動物;
二、不準經營販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三、不準食用存儲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四、不準加工制作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五、不準運輸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六、不準聚集觀賞野生動物。
如有違反上述通告,將予以頂格處罰。
歡迎廣大群眾監督舉報,電話:0591-87855757。
福建省林業局
2020年2月4日
全文下載.pdf
一、不準獵捕毒殺野生動物;
二、不準經營販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三、不準食用存儲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四、不準加工制作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五、不準運輸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六、不準聚集觀賞野生動物。
如有違反上述通告,將予以頂格處罰。
歡迎廣大群眾監督舉報,電話:0591-87855757。
福建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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