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局(中心)、果業(果品)中心,萬盛經開區農林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相關部署要求,推動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依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9﹞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重慶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重慶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
為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根據農業農村部在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統一部署,依照《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市農業農村委和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制度。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思路及目標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指示精神,按照《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和《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圍內試行合格證制度,探索構建以合格證管理為核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新格局,逐步實現合格證制度與市場準入有機銜接,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力爭到2022年,全市范圍內本方案規定的試行主體實現全覆蓋合格證開具使用。
二、基本原則
(一)“四統一”整體推進。在全市范圍統一試行,統一基本樣式,統一試行品類,統一監督管理。融入全國范圍內的通查通識。
(二)堅持突出重點、逐步完善。在試行主體上,選擇農產品市場供給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種植養殖生產者,在試行品類上,選擇消費量大、風險隱患高的主要農產品先行開展試行。
(三)實現農產品質量全程可追溯。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合格證開具和出具工作,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配合協作、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以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為契機,盡快出臺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相適應、目標一致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指導意見,通過探索建立“一品一碼”農產品全程追溯管理平臺,構建覆蓋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終端銷售、政府監管、企業管理、公眾查詢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體系,確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試行合格證制度的主要內容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其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并出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承諾證。試行合格證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試行范圍:本市轄區內從事食用農產品(僅限于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生產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列入試行范圍,其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鼓勵小農戶參與試行。
(二)基本樣式:全市統一合格證基本式樣(附件2)。內容至少應載明: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種植養殖生產者信息(名稱、產地、聯系方式)、開具日期、承諾聲明。若開展了自檢或委托檢測的,可在合格證上勾選。合格證的大小、尺寸、材質由生產主體自定。生產主體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增加合格證信息,如合格證編號、品牌信息、社會信用統一代碼、防偽標識等。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及地理標志農產品認定認證或登記證書并在有效期內的主體仍需開具合格證。
鼓勵已經注冊各類追溯管理平臺的主體其產品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鼓勵“三品一標”農產品生產企業率先實施“一品一碼”追溯管理。
(三)承諾內容: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因此,在基本樣式中已載明:“我承諾,生產中未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本批次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種植養殖生產者應當對產品質量以及合格證的真實性負責。
(四)開具方式:種植養殖生產者自行開具,一式兩聯,一聯出具給交易對象,一聯留存3個月備查。
(五)開具單元: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以包裝為單元開具,張貼或懸掛或印刷在包裝材料表面,或置于包裝容器內。散裝食用農產品應以運輸車輛或收購批次為單元,實行一車一證或一批一證,隨附同車或同批次使用。
(六)市場查驗: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收購者和加工企業等經營主體應當主動依法查驗入場銷售或收(采)購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并留存查驗記錄。
四、實施步驟
(一)進度安排。2020年底,全市范圍內試行主體開具使用合格證的覆蓋率達到30%;2021年底達到70%;2022年底,全市范圍內開具使用合格證的試行主體基本實現全覆蓋。率先將“三品一標”企業和縣級以上龍頭企業納入試行范圍;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應在2021年底率先實現試行主體全覆蓋。
2020年3月-5月,摸清家底、宣傳發動、培訓指導、示范帶動。
2020年6月1起,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收購者、加工企業實施入市查驗。
(二)完善主體名錄庫。2020年3月底前,市農業農村委建立《全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種植養殖生產主體名錄庫》,納入重慶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和重慶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管數據庫實行電子化動態管理,并與市場監管部門信息共享。
(三)宣傳引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每年“食品安全宣傳周”的重要內容,開展多媒體、多平臺、多渠道的宣傳活動。各地要在生產基地、集中交易市場、產地市場、加工企業、農村主要路口和農村集鎮設立宣傳欄、宣傳展板、張貼相關宣傳畫,充分利用農村趕場、農村文化活動等有利時機設立咨詢臺、發放告知書等形式加強引導。市、縣兩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將合格證制度納入技術推廣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生產主體宣傳引導。
(四)開展培訓。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開展合格證制度全員大培訓,將合格證制度納入農民教育培訓、農業技術培訓、執法人員培訓、“三品一標”業務培訓重要和必訓內容。2020年7月底前,實現區縣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監管執法人員、鄉鎮、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協管員、種植養殖生產主體、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收(采)購者、加工企業全覆蓋。既要指導生產者正確開具合格證,確保合格證填寫規范、信息完整、真實有效,也要指導生產者主動出具合格證,讓農產品合格上市、帶證銷售。
(五)探索建立激勵機制。探索建立合格證制度與農業項目補貼、示范創建等掛鉤機制,對率先試行合格證的種植養殖生產者提供政策傾斜和項目支持。
(六)強化監督檢查。一是各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將開具并出具合格證納入日常巡查檢查內容,既要檢查種植養殖生產者是否按要求開具并出具合格證,也要檢查合格證的真實性,嚴防虛假開具合格證、承諾與抽檢結果不符等行為。對虛假開具合格證的、承諾與抽檢結果不符的生產主體,要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檢頻次,幫助指導種植養殖生產者查找原因,進行整改。特別是對冒用他人名義、虛假開具合格證的,納入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二是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相關要求,督促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對承諾合格而抽檢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要及時通報農業農村部門,追根溯源,依法嚴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合格證制度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市農業農村委成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強化統籌協調。各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推進專班,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細化工作措施。
(二)加強保障支持。各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加大經費投入,加強工作力量,要積極爭取將所需經費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財政預算;配齊快速檢測設備和技術人員,為合格證監管查驗工作提供支撐。
(三)加強績效考核。將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納入區縣(自治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或鄉村振興專項考核指標體系,嚴格實施考核。
(四)加強信息報送。在試行過程中,各地要注意跟進基層試行情況,總結經驗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不斷創新和完善合格證制度,分別于2020年5月5日、8月5日、12月5日前形成書面報告上報。
市農業農村委聯系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李菁,89133703,電子郵箱:cqnwaqc@163.com。
市市場監管局聯系人: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段和平,63557208,電子郵箱:cqgsspc@126.com。
附件:
1.市農業農村委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領導小組.docx
2.重慶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基本式樣.doc
3.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試行合格證制度工作聯系方式.doc
4.區縣試行合格證制度進度統計表(農業農村部門填報).docx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相關部署要求,推動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依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9﹞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重慶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重慶市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
為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根據農業農村部在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統一部署,依照《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市農業農村委和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制度。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思路及目標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指示精神,按照《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和《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圍內試行合格證制度,探索構建以合格證管理為核心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新格局,逐步實現合格證制度與市場準入有機銜接,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力爭到2022年,全市范圍內本方案規定的試行主體實現全覆蓋合格證開具使用。
二、基本原則
(一)“四統一”整體推進。在全市范圍統一試行,統一基本樣式,統一試行品類,統一監督管理。融入全國范圍內的通查通識。
(二)堅持突出重點、逐步完善。在試行主體上,選擇農產品市場供給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種植養殖生產者,在試行品類上,選擇消費量大、風險隱患高的主要農產品先行開展試行。
(三)實現農產品質量全程可追溯。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合格證開具和出具工作,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配合協作、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以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為契機,盡快出臺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相適應、目標一致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指導意見,通過探索建立“一品一碼”農產品全程追溯管理平臺,構建覆蓋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終端銷售、政府監管、企業管理、公眾查詢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體系,確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試行合格證制度的主要內容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其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并出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承諾證。試行合格證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試行范圍:本市轄區內從事食用農產品(僅限于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生產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列入試行范圍,其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鼓勵小農戶參與試行。
(二)基本樣式:全市統一合格證基本式樣(附件2)。內容至少應載明: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重量)、種植養殖生產者信息(名稱、產地、聯系方式)、開具日期、承諾聲明。若開展了自檢或委托檢測的,可在合格證上勾選。合格證的大小、尺寸、材質由生產主體自定。生產主體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增加合格證信息,如合格證編號、品牌信息、社會信用統一代碼、防偽標識等。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及地理標志農產品認定認證或登記證書并在有效期內的主體仍需開具合格證。
鼓勵已經注冊各類追溯管理平臺的主體其產品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鼓勵“三品一標”農產品生產企業率先實施“一品一碼”追溯管理。
(三)承諾內容: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因此,在基本樣式中已載明:“我承諾,生產中未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本批次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種植養殖生產者應當對產品質量以及合格證的真實性負責。
(四)開具方式:種植養殖生產者自行開具,一式兩聯,一聯出具給交易對象,一聯留存3個月備查。
(五)開具單元: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以包裝為單元開具,張貼或懸掛或印刷在包裝材料表面,或置于包裝容器內。散裝食用農產品應以運輸車輛或收購批次為單元,實行一車一證或一批一證,隨附同車或同批次使用。
(六)市場查驗: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收購者和加工企業等經營主體應當主動依法查驗入場銷售或收(采)購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并留存查驗記錄。
四、實施步驟
(一)進度安排。2020年底,全市范圍內試行主體開具使用合格證的覆蓋率達到30%;2021年底達到70%;2022年底,全市范圍內開具使用合格證的試行主體基本實現全覆蓋。率先將“三品一標”企業和縣級以上龍頭企業納入試行范圍;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應在2021年底率先實現試行主體全覆蓋。
2020年3月-5月,摸清家底、宣傳發動、培訓指導、示范帶動。
2020年6月1起,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收購者、加工企業實施入市查驗。
(二)完善主體名錄庫。2020年3月底前,市農業農村委建立《全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種植養殖生產主體名錄庫》,納入重慶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和重慶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管數據庫實行電子化動態管理,并與市場監管部門信息共享。
(三)宣傳引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每年“食品安全宣傳周”的重要內容,開展多媒體、多平臺、多渠道的宣傳活動。各地要在生產基地、集中交易市場、產地市場、加工企業、農村主要路口和農村集鎮設立宣傳欄、宣傳展板、張貼相關宣傳畫,充分利用農村趕場、農村文化活動等有利時機設立咨詢臺、發放告知書等形式加強引導。市、縣兩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將合格證制度納入技術推廣的重要內容加強對生產主體宣傳引導。
(四)開展培訓。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開展合格證制度全員大培訓,將合格證制度納入農民教育培訓、農業技術培訓、執法人員培訓、“三品一標”業務培訓重要和必訓內容。2020年7月底前,實現區縣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監管執法人員、鄉鎮、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協管員、種植養殖生產主體、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收(采)購者、加工企業全覆蓋。既要指導生產者正確開具合格證,確保合格證填寫規范、信息完整、真實有效,也要指導生產者主動出具合格證,讓農產品合格上市、帶證銷售。
(五)探索建立激勵機制。探索建立合格證制度與農業項目補貼、示范創建等掛鉤機制,對率先試行合格證的種植養殖生產者提供政策傾斜和項目支持。
(六)強化監督檢查。一是各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將開具并出具合格證納入日常巡查檢查內容,既要檢查種植養殖生產者是否按要求開具并出具合格證,也要檢查合格證的真實性,嚴防虛假開具合格證、承諾與抽檢結果不符等行為。對虛假開具合格證的、承諾與抽檢結果不符的生產主體,要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抽檢頻次,幫助指導種植養殖生產者查找原因,進行整改。特別是對冒用他人名義、虛假開具合格證的,納入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二是各區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相關要求,督促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對承諾合格而抽檢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要及時通報農業農村部門,追根溯源,依法嚴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合格證制度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市農業農村委成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強化統籌協調。各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組織保障,成立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推進專班,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細化工作措施。
(二)加強保障支持。各區縣農業農村部門要將合格證制度試行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加大經費投入,加強工作力量,要積極爭取將所需經費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財政預算;配齊快速檢測設備和技術人員,為合格證監管查驗工作提供支撐。
(三)加強績效考核。將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納入區縣(自治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或鄉村振興專項考核指標體系,嚴格實施考核。
(四)加強信息報送。在試行過程中,各地要注意跟進基層試行情況,總結經驗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不斷創新和完善合格證制度,分別于2020年5月5日、8月5日、12月5日前形成書面報告上報。
市農業農村委聯系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李菁,89133703,電子郵箱:cqnwaqc@163.com。
市市場監管局聯系人: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段和平,63557208,電子郵箱:cqgsspc@126.com。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