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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公告的通知

   2020-01-31 660
核心提示:各市、縣、自治縣、洋浦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筑牢廣告監管防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海南
各市、縣、自治縣、洋浦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筑牢廣告監管防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公告》。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公告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廣告監管工作公告如下:
 
  一、嚴禁發布可能出現導向問題、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
 
  二、嚴禁發布含有“出售、購買、轉讓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內容的違法廣告。
 
  三、嚴禁發布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預防、治療、治愈、偏方”等內容的違法廣告。
 
  四、醫療、“三品一械”(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要嚴格按照審查批準的內容發布,禁止發布未經審查或者擅自篡改審查批準內容的上述類別廣告。
 
  五、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對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嚴格履行廣告主體責任。
 
  六、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廣告監測、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廣告行為。對發現的涉嫌廣告違法線索,要第一時間責令其停止發布,并依法依規立案調查,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違法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七、暢通12315、12345熱線等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廣大群眾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問題、舉報涉嫌違法廣告線索。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地區: 海南
標簽: 市場監督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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