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提高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促進乳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意義
乳品是人民群眾重要的生活消費品,乳品質量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條例》明確了奶畜養殖、生鮮乳收購、乳制品生產、銷售以及進出口等各個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具體要求,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處罰打擊、政府和監督管理部門職責和問責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切實加強乳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乳品質量安全,提供了政策依據和法律保障。
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暴露出我省乳品行業存在著生產流通秩序混亂、一些企業誠信缺失、市場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全面整頓和規范乳品行業生產經營秩序,切實提高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對于我省恢復乳品行業聲譽,增強人民群眾消費信心,促進乳業健康發展具有特殊重要意義。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對公共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意義。按照《條例》要求,明確責任,制定措施,全方位、全過程加強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推動我省乳品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全面加強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一)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
1?推進奶牛規模化、規范化養殖。各地要加快推進奶牛規模養殖、規范養殖,到2010年,散養奶牛全部進入養殖場(小區)集中飼養。加大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奶畜政策性保險制度,對參保奶畜養殖者給予保費補助,鼓勵散養奶牛進入養殖場(區)飼養。
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將奶牛養殖場(區)納入監管范圍,嚴格生鮮乳生產標準和要求,實行奶牛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制度。指導做好免疫防疫、消毒診療、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實現依法養殖、規范養殖、科學養殖。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市、縣(市、區)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對重點規模化養殖場(區)派駐監管員,監督奶牛養殖場(區)飼料采購和使用,嚴格執行生鮮乳生產技術規程等有關規定。
2?對奶牛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嚴格把關。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把全省奶牛飼料生產企業、蛋白飼料生產企業、外省生產的奶牛飼料和奶牛場的自配料全部納入監管范圍。發現有問題的奶牛飼料及蛋白飼料,產自本省的,責令生產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對不合格的產品封存銷毀,已售出的堅決召回銷毀;產自外省的,立即下架封存,并向產地農業(畜牧獸醫)部門通報。
推廣規模化養殖場(區)飼料統一采購、統一檢測模式,健全飼料來源記錄,實現飼料質量的可追溯,減少奶農分散采購風險。奶牛養殖場(區)不得使用國家禁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其他化合物,嚴禁使用《獸藥管理條例》規定的違禁藥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藥期規定,建立完善投入品使用記錄,確保使用安全。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對奶牛飼料生產企業、蛋白飼料生產企業派駐監管員,監督實行批批檢驗,落實各項質量保障措施。
3?規范奶站和生鮮乳收購行為。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切實加強奶站監管,支持取得工商登記具備條件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牛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經營管理生鮮乳收購站,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開辦生鮮乳收購站和收購生鮮乳。要定期對生鮮乳質量進行抽查檢驗,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對于不符合條件、問題嚴重的生鮮乳收購站堅決予以取締。
鼓勵奶農協會組織奶農統一交奶,分別留樣,因質量不合格被拒收的,由責任奶農承擔所有損失和責任。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
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對奶站派駐監管員,監督擠奶、收奶和送奶環節各項質量保證措施落到實處。
4?推進乳制品生產企業、生鮮乳收購站一體化管理。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根據各地乳品加工企業的分布狀況,對奶站的建設進行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積極推進乳品加工企業采用收購、租賃等方式對奶站直接管理,將生鮮乳收購站作為企業的第一生產車間,實行“養殖—擠奶—收奶—原料奶入廠”封閉運行,到2009年將奶站全部納入乳制品生產企業管理。
5?規范生鮮乳貯存運輸。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將生鮮乳貯存運輸環節納入監管范圍,對生鮮乳貯存容器、運輸車輛以及從事運輸人員,按照《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對生鮮乳貯存、運輸環節發生問題的,立即停止營運,對受污染的生鮮乳封存銷毀,嚴禁流入生產、消費領域。
(二)加強乳制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
1?嚴格乳制品行業準入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依照《條例》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有關規定,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的審查,新建企業不符合具有穩定奶源基地等行業準入條件的,不得進入乳制品加工行業。不具備乳制品質量安全保障條件和相應檢測設備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不得從事乳制品生產活動。
2?落實乳制品企業質量安全第一責任。建立健全從原材料入廠到產品出廠全過程的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嚴格執行乳制品生產規范,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組織生產。實行原材料購進查驗制度,對收購的生鮮乳逐批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收購入廠。嚴格控制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不得添加標準外的任何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嚴格出廠檢驗制度,做到批批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廠。建立銷售臺賬,并留樣備查,確保產品質量可追溯。
3?加強對乳制品質量的檢驗監測。質監部門要定期對乳制品質量進行檢驗監測,對檢驗出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封存銷毀庫存產品;對已售出的不合格產品,要求企業立即召回并銷毀。企業經過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質監部門要對乳制品生產企業派駐監管員,監督企業對進廠的生鮮乳、出廠的產品進行批批檢驗,落實各項質量保障措施。
(三)加強對乳制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管
1?嚴把乳制品銷售市場準入關。工商部門要對乳制品銷售者的經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一律不辦理營業執照。嚴厲打擊超范圍經營乳制品的違法行為。
2?落實乳制品銷售者自律制度。工商部門要監督乳制品銷售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進貨登記、乳制品安全信息公示等自律制度,如實記錄乳制品進貨品種、數量、流向等內容,有關證票和進貨臺賬應保存兩年以上,實現乳制品進貨可追溯。
3?建立銷售環節乳制品退市制度。乳制品銷售者要按照政府、監管部門、乳制品生產企業公布的乳制品安全信息,對不合格乳制品及時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停止銷售,為消費者辦理退貨,對退市乳制品進行跟蹤登記,監督銷毀,防止再次流入市場。
4?加強市場監測和消費者舉報信息分析。工商部門要做好銷售領域乳制品抽樣監測工作,及時發布監測信息。充分發揮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對消費者反映的不合格乳制品申訴舉報信息,快速反應,立即核查,并向有關部門和企業通報。
(四)加強進出口乳品質量安全監管。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所有出口乳品注冊登記企業全程監管,堅決取消管理不善、質量不穩、缺乏誠信的企業出口資格。對進出口乳品嚴格按照國家和進口國(地區)標準及有關規定批批進行檢驗,確保不合格乳品不進入我省市場,不合格乳品不流入國際市場。
(五)加強餐飲服務環節乳制品的監管。
餐飲單位要實行采購乳制品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等相關內容。批量采購的,還應索取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檢驗合格證明。衛生部門要對餐飲業經營者食品索證索票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進一步明確乳品質量安全責任
(一)生產經營單位是乳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奶畜養殖者、生鮮乳收購者、乳制品生產企業和銷售者對其生產、收購、運輸、銷售的乳品質量安全負責,是乳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者,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嚴格按照《條例》規定,依法生產經營。
(二)監管部門嚴格履行監管責任。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監督部門負責乳制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部門負責乳制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部門負責乳制品餐飲環節的監督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乳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乳品質量安全的綜合協調、組織查處乳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
(三)嚴厲打擊制售有毒有害乳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門負責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乳品質量安全案件進行查處。對危害較大、后果嚴重的及時立案,快偵快破,依法從重查處,真正起到震懾乳品質量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作用。
(四)市、縣(市、區)政府對本地乳品質量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組織本行政區域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組織排查隱患,應對乳品安全突發事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明確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要求,對監管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四、認真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把貫徹落實《條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主管負責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好組織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條例》的具體措施,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級各部門要建立信息互通和聯合執法制度,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全面提高乳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二)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各級政府要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乳品進行預警性檢測和風險分析研究,有針對性開展預警監測,消除安全隱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果斷處置。充分發揮工商12315、質監12365、衛生12320等群眾性投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制定獎勵措施,鼓勵群眾舉報,及時、準確、有效處理群眾舉報投訴,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乳品安全預警預報體系。
(三)加強檢測能力建設。密切跟蹤乳品行業質量安全動態,發現新的危害因素,及時研究修訂相應的質量安全標準。在整合現有檢測資源的基礎上,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為監管部門配置必要的先進乳品檢測設備,使檢驗檢測能力與乳品生產發展相適應。乳品生產企業要積極采用先進的檢測設備和標準,配備專業人員,完善檢測方法和手段,不斷提高企業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各級農業(畜牧獸醫)、質監、工商等監管部門按規定抽檢生鮮乳、乳制品質量安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四)積極推進乳品質量安全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在全省選擇奶牛養殖場、生鮮乳收購站、乳制品加工企業進行試點,圍繞保障乳品質量安全,從奶牛養殖、生鮮乳收購、乳制品加工全過程,對檢測設備、檢測人員、檢測程序、檢測記錄等質量監管工作各個環節進行全面規范。將有關法律法規中涉及乳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具體化,制定標準化流程,樹立樣板進行推廣,推進乳品質量監管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五)嚴格落實乳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乳品的奶畜養殖戶、生鮮乳收購者、乳制品生產者和銷售者,依照《條例》嚴肅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業(畜牧獸醫)、質監、工商、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不履行《條例》規定職責、失職瀆職、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濫用職權、有其他瀆職行為的,按《條例》有關規定,嚴厲查處。
各級政府對發生乳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時報告、處理;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對有關政府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依法追究責任。
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知情不報、遲報瞞報事故信息,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六)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廣泛宣傳貫徹《條例》的重要意義,教育引導乳品生產經營者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質量安全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大力宣傳乳品消費知識,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維權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全民參與監督的食品安全良好氛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提高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促進乳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意義
乳品是人民群眾重要的生活消費品,乳品質量安全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條例》明確了奶畜養殖、生鮮乳收購、乳制品生產、銷售以及進出口等各個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具體要求,對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處罰打擊、政府和監督管理部門職責和問責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切實加強乳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乳品質量安全,提供了政策依據和法律保障。
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暴露出我省乳品行業存在著生產流通秩序混亂、一些企業誠信缺失、市場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全面整頓和規范乳品行業生產經營秩序,切實提高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對于我省恢復乳品行業聲譽,增強人民群眾消費信心,促進乳業健康發展具有特殊重要意義。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對公共食品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意義。按照《條例》要求,明確責任,制定措施,全方位、全過程加強乳品質量安全監管,推動我省乳品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全面加強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一)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
1?推進奶牛規模化、規范化養殖。各地要加快推進奶牛規模養殖、規范養殖,到2010年,散養奶牛全部進入養殖場(小區)集中飼養。加大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奶畜政策性保險制度,對參保奶畜養殖者給予保費補助,鼓勵散養奶牛進入養殖場(區)飼養。
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將奶牛養殖場(區)納入監管范圍,嚴格生鮮乳生產標準和要求,實行奶牛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制度。指導做好免疫防疫、消毒診療、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實現依法養殖、規范養殖、科學養殖。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市、縣(市、區)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對重點規模化養殖場(區)派駐監管員,監督奶牛養殖場(區)飼料采購和使用,嚴格執行生鮮乳生產技術規程等有關規定。
2?對奶牛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嚴格把關。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把全省奶牛飼料生產企業、蛋白飼料生產企業、外省生產的奶牛飼料和奶牛場的自配料全部納入監管范圍。發現有問題的奶牛飼料及蛋白飼料,產自本省的,責令生產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對不合格的產品封存銷毀,已售出的堅決召回銷毀;產自外省的,立即下架封存,并向產地農業(畜牧獸醫)部門通報。
推廣規模化養殖場(區)飼料統一采購、統一檢測模式,健全飼料來源記錄,實現飼料質量的可追溯,減少奶農分散采購風險。奶牛養殖場(區)不得使用國家禁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其他化合物,嚴禁使用《獸藥管理條例》規定的違禁藥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藥期規定,建立完善投入品使用記錄,確保使用安全。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對奶牛飼料生產企業、蛋白飼料生產企業派駐監管員,監督實行批批檢驗,落實各項質量保障措施。
3?規范奶站和生鮮乳收購行為。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切實加強奶站監管,支持取得工商登記具備條件的乳制品生產企業、奶牛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經營管理生鮮乳收購站,禁止其他單位或個人開辦生鮮乳收購站和收購生鮮乳。要定期對生鮮乳質量進行抽查檢驗,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對于不符合條件、問題嚴重的生鮮乳收購站堅決予以取締。
鼓勵奶農協會組織奶農統一交奶,分別留樣,因質量不合格被拒收的,由責任奶農承擔所有損失和責任。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
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對奶站派駐監管員,監督擠奶、收奶和送奶環節各項質量保證措施落到實處。
4?推進乳制品生產企業、生鮮乳收購站一體化管理。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根據各地乳品加工企業的分布狀況,對奶站的建設進行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積極推進乳品加工企業采用收購、租賃等方式對奶站直接管理,將生鮮乳收購站作為企業的第一生產車間,實行“養殖—擠奶—收奶—原料奶入廠”封閉運行,到2009年將奶站全部納入乳制品生產企業管理。
5?規范生鮮乳貯存運輸。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將生鮮乳貯存運輸環節納入監管范圍,對生鮮乳貯存容器、運輸車輛以及從事運輸人員,按照《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對生鮮乳貯存、運輸環節發生問題的,立即停止營運,對受污染的生鮮乳封存銷毀,嚴禁流入生產、消費領域。
(二)加強乳制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
1?嚴格乳制品行業準入制度。有關主管部門要依照《條例》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乳制品工業產業政策》有關規定,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的審查,新建企業不符合具有穩定奶源基地等行業準入條件的,不得進入乳制品加工行業。不具備乳制品質量安全保障條件和相應檢測設備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不得從事乳制品生產活動。
2?落實乳制品企業質量安全第一責任。建立健全從原材料入廠到產品出廠全過程的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嚴格執行乳制品生產規范,按照質量安全要求組織生產。實行原材料購進查驗制度,對收購的生鮮乳逐批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收購入廠。嚴格控制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不得添加標準外的任何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嚴格出廠檢驗制度,做到批批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廠。建立銷售臺賬,并留樣備查,確保產品質量可追溯。
3?加強對乳制品質量的檢驗監測。質監部門要定期對乳制品質量進行檢驗監測,對檢驗出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責令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封存銷毀庫存產品;對已售出的不合格產品,要求企業立即召回并銷毀。企業經過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
在全省乳品行業治理整頓期間,質監部門要對乳制品生產企業派駐監管員,監督企業對進廠的生鮮乳、出廠的產品進行批批檢驗,落實各項質量保障措施。
(三)加強對乳制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管
1?嚴把乳制品銷售市場準入關。工商部門要對乳制品銷售者的經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一律不辦理營業執照。嚴厲打擊超范圍經營乳制品的違法行為。
2?落實乳制品銷售者自律制度。工商部門要監督乳制品銷售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進貨登記、乳制品安全信息公示等自律制度,如實記錄乳制品進貨品種、數量、流向等內容,有關證票和進貨臺賬應保存兩年以上,實現乳制品進貨可追溯。
3?建立銷售環節乳制品退市制度。乳制品銷售者要按照政府、監管部門、乳制品生產企業公布的乳制品安全信息,對不合格乳制品及時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停止銷售,為消費者辦理退貨,對退市乳制品進行跟蹤登記,監督銷毀,防止再次流入市場。
4?加強市場監測和消費者舉報信息分析。工商部門要做好銷售領域乳制品抽樣監測工作,及時發布監測信息。充分發揮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作用,對消費者反映的不合格乳制品申訴舉報信息,快速反應,立即核查,并向有關部門和企業通報。
(四)加強進出口乳品質量安全監管。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所有出口乳品注冊登記企業全程監管,堅決取消管理不善、質量不穩、缺乏誠信的企業出口資格。對進出口乳品嚴格按照國家和進口國(地區)標準及有關規定批批進行檢驗,確保不合格乳品不進入我省市場,不合格乳品不流入國際市場。
(五)加強餐飲服務環節乳制品的監管。
餐飲單位要實行采購乳制品索證索票、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等相關內容。批量采購的,還應索取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檢驗合格證明。衛生部門要對餐飲業經營者食品索證索票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進一步明確乳品質量安全責任
(一)生產經營單位是乳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奶畜養殖者、生鮮乳收購者、乳制品生產企業和銷售者對其生產、收購、運輸、銷售的乳品質量安全負責,是乳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者,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嚴格按照《條例》規定,依法生產經營。
(二)監管部門嚴格履行監管責任。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監督部門負責乳制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部門負責乳制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部門負責乳制品餐飲環節的監督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乳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乳品質量安全的綜合協調、組織查處乳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
(三)嚴厲打擊制售有毒有害乳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門負責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乳品質量安全案件進行查處。對危害較大、后果嚴重的及時立案,快偵快破,依法從重查處,真正起到震懾乳品質量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作用。
(四)市、縣(市、區)政府對本地乳品質量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組織本行政區域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組織排查隱患,應對乳品安全突發事件。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明確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要求,對監管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四、認真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把貫徹落實《條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主管負責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好組織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貫徹《條例》的具體措施,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級各部門要建立信息互通和聯合執法制度,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全面提高乳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二)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各級政府要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乳品進行預警性檢測和風險分析研究,有針對性開展預警監測,消除安全隱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果斷處置。充分發揮工商12315、質監12365、衛生12320等群眾性投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制定獎勵措施,鼓勵群眾舉報,及時、準確、有效處理群眾舉報投訴,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乳品安全預警預報體系。
(三)加強檢測能力建設。密切跟蹤乳品行業質量安全動態,發現新的危害因素,及時研究修訂相應的質量安全標準。在整合現有檢測資源的基礎上,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為監管部門配置必要的先進乳品檢測設備,使檢驗檢測能力與乳品生產發展相適應。乳品生產企業要積極采用先進的檢測設備和標準,配備專業人員,完善檢測方法和手段,不斷提高企業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各級農業(畜牧獸醫)、質監、工商等監管部門按規定抽檢生鮮乳、乳制品質量安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列支。
(四)積極推進乳品質量安全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在全省選擇奶牛養殖場、生鮮乳收購站、乳制品加工企業進行試點,圍繞保障乳品質量安全,從奶牛養殖、生鮮乳收購、乳制品加工全過程,對檢測設備、檢測人員、檢測程序、檢測記錄等質量監管工作各個環節進行全面規范。將有關法律法規中涉及乳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具體化,制定標準化流程,樹立樣板進行推廣,推進乳品質量監管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五)嚴格落實乳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生產銷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乳品的奶畜養殖戶、生鮮乳收購者、乳制品生產者和銷售者,依照《條例》嚴肅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業(畜牧獸醫)、質監、工商、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不履行《條例》規定職責、失職瀆職、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濫用職權、有其他瀆職行為的,按《條例》有關規定,嚴厲查處。
各級政府對發生乳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時報告、處理;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對有關政府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依法追究責任。
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知情不報、遲報瞞報事故信息,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六)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廣泛宣傳貫徹《條例》的重要意義,教育引導乳品生產經營者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質量安全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大力宣傳乳品消費知識,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維權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全民參與監督的食品安全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