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水產技術推廣站:
2月12日,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于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做好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把水產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農產品穩產保供的決策部署,確保疫情防控時期我省漁業穩定生產和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根據我省實際,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水產品穩產保供及漁政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企業盡快復工復產,確保水產品穩產保供
2月15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解決當前實際困難加快養殖業復工復產的緊急通知》,各地要高度重視、狠抓落實。要充分認識水產品穩產保供對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有效防控疫情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疫情防控和漁業生產兩手抓、兩不誤。要在條件允許情況下,盡快組織水產養殖場(戶)復工復產,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通過發放通行證等方式,保障漁業復工復產返崗人員及車輛出行。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與交通、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落實國家疫情防控期間水產品和漁業生產資料等保供運輸相關政策。要加強漁情、市場等信息監測調度,密切關注水產品市場行情,及時向養殖場(戶)提供水產品供求信息,充分運用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水產品及投入品運輸渠道暢通,保障“菜籃子”民生需求。
要建立信息聯系機制,依托省漁業協會,建立省漁業主管部門與重點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聯系平臺,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規模水產養殖場和水產加工企業指定聯絡員,及時掌握生產經營情況,協調解決面臨的困難,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和水產品有效供給。
二、堅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確保人員健康安全
當前,全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形勢嚴峻,各地要督促水產養殖場(戶)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堅決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統一指揮,落實各項防疫要求,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指導養殖場(戶)做好場區衛生清潔和防疫消毒,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用工制度,做好返崗人員情況了解和信息登記報備,對所有進出養殖場(戶)人員進行登記備案和體溫測試,嚴格落實生產全過程佩戴口罩和手套、減少人員聚集等重點防護措施,確保人身健康安全。要加強應急和預防物資的儲備,以滿足復工復產后的日常需求。
三、加強魚類越冬管理,確保漁業安全生產
入冬以來,我省降雪量較常年明顯偏大,不利于魚類安全越冬。當前已進入確保魚類安全越冬關鍵時期,各地要加大越冬后期技術指導服務力度,指導水產養殖場(戶)及時清掃冰面積雪,增加測氧頻率,發現危險低氧,要及時采取藥物增氧、機械增氧、生物增氧等措施,提高越冬魚類成活率。同時,要加強冰面開化前后魚類病害監測,發生魚類病害,要及時采取措施,確保水產苗種和水產品安全。
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要組織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設備配備、漁業船員持證、漁船證書檢驗和年審等情況,做到立查立改、邊查邊改。要嚴格執行漁業24小時應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明工作紀律,嚴禁擅離職守,堅決杜絕聯絡不暢等現象發生。要做好漁業船舶管理相關工作,針對2020年我省大部分漁業船舶證書即將到期這一實際情況,各地要事先做好換證準備工作,疫情期間,視情況延長業務辦理期限,禁止上門辦理業務,漁民未按期年審、換證的,不予處罰。
四、及早做好春季漁業生產準備,確保技術服務指導到位
針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話、短信、微信、網絡等現代手段,動員養殖場(戶)及早開展池塘清整、消毒、繁育養殖設施維護等工作,做好春季漁業生產前期準備。要組織漁民提前落實好魚苗、飼料、漁藥等漁業生產物資,防止春季生產發生空塘現象。大水面經營主體應根據市場需求,充分利用水體空間,合理確定品種比例,適當加大魚苗投放量和水產品捕撈量,確保今年全省水產品產量穩中有增。
要認真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2月11日印發的《春季水產養殖技術操作指南》,創新服務方式,加強對水產養殖場(戶)的技術服務指導,充分利用現代傳播手段,指導養殖場(戶)科學合理安排養殖生產計劃,規范魚類安全越冬管理技術和養殖生產技術。為加強技術指導,省里組織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黑龍江水產研究所、東北農業大學等單位的有關專家組成了疫情防控期間水產技術服務專家組(見附件),養殖場(戶)可聯系相關專家進行技術咨詢。
五、加快油補資金發放和申報,確保漁業項目按時開工
受疫情影響,漁業生產效益有下行趨勢,部分漁民面臨較大的生產資金壓力。為降低疫情對漁業生產的影響,減輕漁民群眾負擔,各地要按照機動漁船油補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加大工作力度,協調有關部門加快2018年度補貼資金發放和2019年度補貼資金申報工作,使強漁惠漁政策落到實處,促進漁業生產穩定健康發展。
要督促相關單位積極采取措施,按照開春即開工目標要求,積極推動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加快推進油補統籌項目實施前期準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主動協調財政部門加快資金到位進度,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率,對已形成實物工作量的,要提前撥付相應的項目資金,確保漁業項目按期完成建設任務。要做好“三農”領域補短板漁業重大項目庫建設前期謀劃和申報工作,為本地區2020年和“十四五”漁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六、加強水生野生動物監管,確保漁業治亂取得實效
各地要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和《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國市監稽〔2020〕28號)等文件要求,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單位和場所,以及水族館、海洋館、動物園等水生野生動物展演單位,落實相關隔離、防疫措施,嚴禁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動物交易、展演行為。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公安、林草、海關等部門,對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開展聯合檢查,嚴查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要以掃黑除惡治亂專項行動為契機,開展漁業治亂專項行動,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加強與外事、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同配合,重點清除“魚霸”、“灘霸”、“市霸”等黑惡勢力,嚴厲查處制售“絕戶網”、電魚工具、“三無”船舶(含泡沫船等),嚴厲打擊邊境水域非法越界捕撈等違法行為。
附件:
黑龍江省疫情防控期間水產技術服務專家組名單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2月18日
2月12日,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于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做好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把水產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農產品穩產保供的決策部署,確保疫情防控時期我省漁業穩定生產和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根據我省實際,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水產品穩產保供及漁政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企業盡快復工復產,確保水產品穩產保供
2月15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解決當前實際困難加快養殖業復工復產的緊急通知》,各地要高度重視、狠抓落實。要充分認識水產品穩產保供對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有效防控疫情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疫情防控和漁業生產兩手抓、兩不誤。要在條件允許情況下,盡快組織水產養殖場(戶)復工復產,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通過發放通行證等方式,保障漁業復工復產返崗人員及車輛出行。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與交通、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切實落實國家疫情防控期間水產品和漁業生產資料等保供運輸相關政策。要加強漁情、市場等信息監測調度,密切關注水產品市場行情,及時向養殖場(戶)提供水產品供求信息,充分運用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水產品及投入品運輸渠道暢通,保障“菜籃子”民生需求。
要建立信息聯系機制,依托省漁業協會,建立省漁業主管部門與重點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聯系平臺,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規模水產養殖場和水產加工企業指定聯絡員,及時掌握生產經營情況,協調解決面臨的困難,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和水產品有效供給。
二、堅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確保人員健康安全
當前,全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形勢嚴峻,各地要督促水產養殖場(戶)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堅決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統一指揮,落實各項防疫要求,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指導養殖場(戶)做好場區衛生清潔和防疫消毒,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用工制度,做好返崗人員情況了解和信息登記報備,對所有進出養殖場(戶)人員進行登記備案和體溫測試,嚴格落實生產全過程佩戴口罩和手套、減少人員聚集等重點防護措施,確保人身健康安全。要加強應急和預防物資的儲備,以滿足復工復產后的日常需求。
三、加強魚類越冬管理,確保漁業安全生產
入冬以來,我省降雪量較常年明顯偏大,不利于魚類安全越冬。當前已進入確保魚類安全越冬關鍵時期,各地要加大越冬后期技術指導服務力度,指導水產養殖場(戶)及時清掃冰面積雪,增加測氧頻率,發現危險低氧,要及時采取藥物增氧、機械增氧、生物增氧等措施,提高越冬魚類成活率。同時,要加強冰面開化前后魚類病害監測,發生魚類病害,要及時采取措施,確保水產苗種和水產品安全。
要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消除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要組織開展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設備配備、漁業船員持證、漁船證書檢驗和年審等情況,做到立查立改、邊查邊改。要嚴格執行漁業24小時應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明工作紀律,嚴禁擅離職守,堅決杜絕聯絡不暢等現象發生。要做好漁業船舶管理相關工作,針對2020年我省大部分漁業船舶證書即將到期這一實際情況,各地要事先做好換證準備工作,疫情期間,視情況延長業務辦理期限,禁止上門辦理業務,漁民未按期年審、換證的,不予處罰。
四、及早做好春季漁業生產準備,確保技術服務指導到位
針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各地要充分利用電話、短信、微信、網絡等現代手段,動員養殖場(戶)及早開展池塘清整、消毒、繁育養殖設施維護等工作,做好春季漁業生產前期準備。要組織漁民提前落實好魚苗、飼料、漁藥等漁業生產物資,防止春季生產發生空塘現象。大水面經營主體應根據市場需求,充分利用水體空間,合理確定品種比例,適當加大魚苗投放量和水產品捕撈量,確保今年全省水產品產量穩中有增。
要認真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2月11日印發的《春季水產養殖技術操作指南》,創新服務方式,加強對水產養殖場(戶)的技術服務指導,充分利用現代傳播手段,指導養殖場(戶)科學合理安排養殖生產計劃,規范魚類安全越冬管理技術和養殖生產技術。為加強技術指導,省里組織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黑龍江水產研究所、東北農業大學等單位的有關專家組成了疫情防控期間水產技術服務專家組(見附件),養殖場(戶)可聯系相關專家進行技術咨詢。
五、加快油補資金發放和申報,確保漁業項目按時開工
受疫情影響,漁業生產效益有下行趨勢,部分漁民面臨較大的生產資金壓力。為降低疫情對漁業生產的影響,減輕漁民群眾負擔,各地要按照機動漁船油補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加大工作力度,協調有關部門加快2018年度補貼資金發放和2019年度補貼資金申報工作,使強漁惠漁政策落到實處,促進漁業生產穩定健康發展。
要督促相關單位積極采取措施,按照開春即開工目標要求,積極推動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加快推進油補統籌項目實施前期準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主動協調財政部門加快資金到位進度,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率,對已形成實物工作量的,要提前撥付相應的項目資金,確保漁業項目按期完成建設任務。要做好“三農”領域補短板漁業重大項目庫建設前期謀劃和申報工作,為本地區2020年和“十四五”漁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六、加強水生野生動物監管,確保漁業治亂取得實效
各地要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和《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國市監稽〔2020〕28號)等文件要求,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單位和場所,以及水族館、海洋館、動物園等水生野生動物展演單位,落實相關隔離、防疫措施,嚴禁任何形式的水生野生動物交易、展演行為。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公安、林草、海關等部門,對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開展聯合檢查,嚴查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要以掃黑除惡治亂專項行動為契機,開展漁業治亂專項行動,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加強與外事、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同配合,重點清除“魚霸”、“灘霸”、“市霸”等黑惡勢力,嚴厲查處制售“絕戶網”、電魚工具、“三無”船舶(含泡沫船等),嚴厲打擊邊境水域非法越界捕撈等違法行為。
附件: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