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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認真做好冬季歲末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魯應急函〔2021〕1號)

   2021-01-08 453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應急管理局:進入冬季,全省氣候干燥寒冷,雨雪、冰凍、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增多,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
各市、縣(市、區)應急管理局:
 
    進入冬季,全省氣候干燥寒冷,雨雪、冰凍、大風、大霧等惡劣天氣增多,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不利影響,一些企業年終歲末趕進度、開停車等活動頻繁,極易誘發生產安全事故。為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訓,嚴密防控季節性安全風險,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確保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防凍防凝管理
 
    1.全省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都要明確防凍防凝工作負責人、組織機構、管理職責、考核要求等,嚴格落實防凍防凝工作職責。
 
    2.企業應當對工藝技術、裝置設施、物料介質、作業場所和供電、供暖、供氣(汽)、供(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進行全面細致的摸底排查,結合以往經驗和事故案例,辨識評估低溫、凍凝帶來的安全風險,列出防凍防凝風險清單,逐一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
 
    3.企業應當根據工藝設備安全要求,明確防凍防凝注意事項,組織制訂和完善相關崗位工藝操作規程、設備操作規程的防凍防凝操作要求,落實工藝參數調整、投(停)伴熱等相應的操作方法、步驟和控制要點等。
 
    4.企業應當充分考慮重污染天氣、節日期間產品銷售造成的生產負荷降低因素,與防凍防凝要求對裝置安全運行的疊加影響,嚴禁超工藝指標操作。
 
    5.企業應當全面排查各類排空、排凝、保溫、伴熱、疏水、導淋、循環等防凍防凝設施和措施,徹底整改存在問題,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6.企業應當組織研究制定動靜設備、電氣、儀表等方面的防凍防凝檢查內容(參考附件1),包括防凍防凝點及數量、防凍防凝的方式、檢查方法和頻次、工作關鍵點等。
 
    7.企業應當編制防凍防凝檢查(巡檢)記錄,采用定人、定點、定路線的方式巡回檢查,對檢查(巡檢)發現的問題及時記錄、處理和上報。
 
    8.企業啟動防凍防凝工作后,防凍防凝檢查有關內容要列為交接班的一項重要內容。
 
    9.企業不得因防凍防凝需要停用液位計、消防水等監測設備和安全設施。
 
    10.企業所有裝置停產、設施停用、設備停機等,必須嚴格落實相應的防凍措施。
 
    11.企業遇到氣溫驟降、持續低溫等惡劣天氣,要加強值班力量,安排懂生產、業務素質高的人員值班,確保具備處理防凍防凝事故的能力。
 
    12.企業應當確保各操作崗位暖氣、空調等取暖設備完好適用,并督促員工正確配戴使用防寒防護用品,防止人員凍傷。
 
    13.企業在防凍防凝期結束后,要認真分析防凍防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總結經驗,持續改進各項措施。
 
    二、加強防火管理
 
    14.企業應針對冬季干燥特點,強化動火作業管理,控制動火作業點和作業頻次。在裝置出現異常工況時,應立即停止現場一切動火作業,必要時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嚴禁使用明火加熱處理凍凝設備和管線。
 
    15.嚴格防靜電管理,進入火災爆炸危險區域的人員應規范穿戴防靜電服,嚴禁穿戴化纖衣物,進入前應及時消除人體靜電。
 
    16.電氣設施和配電裝置應保持絕緣防護完好,現場臨時用電設施采取措施防止雨、雪侵入及受潮、淋水、結冰引發絕緣下降等問題。
 
    17.及時清理易燃、可燃雜物,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嚴禁超用電負荷使用電氣設備。采用電暖設備時,應避免超負荷用電造成火災事故。
 
    18.定期檢查并及時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疏散逃生演練。
 
    三、加強防中毒管理
 
    19.企業應當針對冬季有毒有害氣體易集聚特點,嚴格受限空間作業管理,嚴格執行通風、檢測等規定要求,加強現場作業監護,提高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20.在可能存在有毒氣體、惰性氣體積聚的分析室、廠房等封閉和半封閉場所,要制定和落實通風措施,規范設置和管理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裝置、警示標志。
 
    21.嚴防人員在可能出現有毒氣體、惰性氣體積聚的分析室、廠房等封閉和半封閉場所內休息、逗留。
 
    22.涉及有毒介質裝置區的巡檢人員,現場巡檢必須隨身佩戴便攜式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和相應防護用品等。
 
    23.采暖蒸汽和生產蒸汽要分開設置,避免換熱設備泄漏污染采暖系統造成人員中毒。
 
    24.加強企業員工和承包商管理,嚴禁采用明火方式取暖,嚴防一氧化碳中毒。
 
    四、加強防滑防冰凌管理
 
    25.企業應當及時清理裝置區通道(含樓梯)、廠區路面、日常巡檢路線和露天裝卸、搬運、檢修等作業區域的積水、積雪,防止結冰;對已結冰的區域要采取融冰或防滑措施,設置警示牌、警戒線、警示燈、硬隔離等,預防人員滑倒跌傷。
 
    26.企業應加強對建(構)筑物屋檐、裝置樓板邊緣、電纜橋架、管廊等易形成冰凌部位的檢查,及時清理高處冰凌,防止冰凌墜落傷人或損害設備。
 
    27.嚴防長流水流至路面和日常巡檢路線上,禁止用水沖洗地面、設備,防止地面積水、結冰。
 
    28.雨雪天氣應當停止戶外高處作業。確需作業的,應采取可靠防滑、防寒措施,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后方可作業。
 
    五、加強生產組織管理
 
    29.企業應當統籌組織安排冬季各項生產活動,針對防凍防凝、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冰凌以及人員防凍傷、廠內車輛交通安全、生產負荷頻繁調整等,全面評估各類安全風險,系統制定和落實生產組織方案,加強設備檢維修保養,嚴防設備帶病運行,嚴禁裝置超設計能力生產、設備超負荷運轉。
 
    30.企業應當提前做好春節期間的生產準備,統籌考慮原(輔)材料儲備和產品庫存,防止因原料不足或產品脹庫造成裝置大幅度降低生產負荷或非計劃停工,確保裝置安全平穩運行。
 
    31.企業要加強冬季施工作業管理,充分考慮工作環境、人員反應能力、惡劣天氣等因素,制定并落實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嚴防搶工期、趕進度造成安全管理松懈,緊盯動火等特殊作業安全管控,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
 
    32.企業要制定應對氣溫驟降等惡劣天氣下的應急處置方案,組織開展專項培訓,根據氣象預警,配齊應急物資,配強值班力量,加強值班值守,提高各級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六、加強停產、復產及停產期間的安全管理
 
    33.企業應在安排春節前停產放假、春節后開工復產時,對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停產、復產及停產期間主要安全措施清單(試行)》(魯應急函〔2020〕3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的組織、人員、物資、技術、設備和應急等措施方案,嚴格落實各項措施,加強檢查和考核,確保企業停產、復產和停產期間的安全。
 
    七、加強檢查和指導
 
    34.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組織本地區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將以上安全風險防控措施作為冬季歲末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深入學習,熟練掌握,結合企業實際,認真排查整改問題隱患,做好極寒天氣的防范應對工作,堅決堵塞安全漏洞,確保冬季歲末生產安全。
 
    35.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組織安全監察執法隊伍,并聘請專家參加,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冬季歲末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36.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應急調度指揮,及時發布寒潮、雨雪、大霧等天氣預警信息,督促企業提早做好防范應對工作,做到早預警、早準備、早防范。企業要認真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風險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事故和險情要快速響應、妥善應對、高效處置。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1年1月6日
 
    附件:
 
    附件:   化工設備防凍防凝檢查要點.pdf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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