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企業、有關單位: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發布1號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目前,全國各省市根據實際情況對所轄區域的企業,作出了不同的復工要求,大部分企業將于2月10日起復工。
為了及時幫助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食品、化妝品等企業的復工生產及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生產企業科學有序地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業的生產質量安全與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上海市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協會,組織編寫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復工生產衛生操作指南》。本指南適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食品、化妝品等生產企業的衛生防護。此外,可供除食品、化妝品等生產企業之外的企業參考使用。
由于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有關信息的掌握有限,編寫工作相對倉促。之后,協會將視疫情變化的態勢和防控工作的需要改進此版本。請有關企業參照此版指南,組織開展復工的準備工作及生產管理。
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復工生產衛生操作指南》
上海市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協會
2020年2月9日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發布1號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目前,全國各省市根據實際情況對所轄區域的企業,作出了不同的復工要求,大部分企業將于2月10日起復工。
為了及時幫助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食品、化妝品等企業的復工生產及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生產企業科學有序地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企業的生產質量安全與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上海市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協會,組織編寫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復工生產衛生操作指南》。本指南適用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食品、化妝品等生產企業的衛生防護。此外,可供除食品、化妝品等生產企業之外的企業參考使用。
由于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有關信息的掌握有限,編寫工作相對倉促。之后,協會將視疫情變化的態勢和防控工作的需要改進此版本。請有關企業參照此版指南,組織開展復工的準備工作及生產管理。
附件:

上海市食品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協會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