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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瓊府辦〔2021〕11號)

   2021-04-23 819
核心提示: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海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提升行動方案(2020-2022年)》部署要求,進一步創新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系統性重大風險,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安全有序推進,現就加強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用2年時間,建立以危險化學品一體化監管系統為核心,以危險化學品分級分類數據庫為支撐,以電子標簽、電子臺賬等信息化工具為載體的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動態監管體系;全面落實以外部防護距離控制為底線、以可查驗防護措施管理為手段、以情景化應急準備為保障的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優化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準入到退出各環節管理流程,基本形成危險化學品企業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系統性、有效性、可持續性工作格局;推進化工園區配套安全服務方式,完善化工園區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機制,提升化工園區安全保障條件,助力打造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良好營商環境。
 
  二、工作任務
 
 ?。ㄒ唬┙⑽kU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安全監管體系。
 
  1.加快建設危險化學品一體化監管系統。推行以電子標簽、電子臺賬、危險化學品分級分類綜合數據庫為支撐的一體化監管系統,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進出口、使用、廢棄處置等各個環節流向和流量進行有效監管。(省應急管理廳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大數據管理局配合相關工作,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協調推動一體化監管系統與電子運單管理、危防管理等系統的數據連通和數據校驗,并將海關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電子標簽的核驗結果納入一體化監管系統,提升我省危險化學品流通數據的全面性和可靠性。(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海事局、??诤jP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2.建立全產業鏈條信息共享機制。推行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實時共享,指導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和廢棄處置單位依托電子標簽和電子臺賬,及時將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儲存場所、流向、運輸起止點、車輛裝載情況等信息錄入一體化監管系統并動態更新,逐步構建以風險預防為核心的全省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管理數據庫,為實現危險化學品高效監管提供基礎保障。(省應急管理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推行電子標簽,規范危險化學品流通環節管理。在全省涉及危險化學品流通活動的企業推行電子標簽,嚴格落實電子標簽的信息載入和生成。運輸單位應嚴格落實電子標簽的傳遞以及運輸信息更新;省外危險化學品經由車輛、船舶進入本省,應出示電子標簽并保證省內運輸過程中電子標簽的傳遞及運輸信息更新;少量危險化學品在流通中實行“少量電子標簽”管理,共同確保每種危險化學品的每趟流通活動可由唯一的電子標簽跟蹤追溯,做到“一品一簽一流通”?;@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通過自有碼頭收發的危險化學品、化工園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之間流通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通過管道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暫不納入電子標簽管理范疇。(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市縣政府配合相關工作,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充裝或裝載環節安全管理,嚴格執行“五必查”,落實危險化學品充裝或裝載查驗、記錄制度,結合電子標簽信息,提升安全檢查效能。(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4.推行電子臺賬,規范危險化學品儲存環節管理。在全省涉及危險化學品儲存活動的企業推行電子臺賬,通過掃描電子標簽二維碼,及時記錄出入庫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關鍵信息,結合全產業鏈條管理數據庫初始信息,形成危險化學品電子臺賬并進行維護,確保危險化學品儲存數據的及時性和可靠性。(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市縣政府配合相關工作,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儲存量、禁忌物儲存等要求,做到作業場所臺賬、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應急預案等精準、有效。(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在一體化監管系統中開發危險化學品存儲條件綜合判定工具,幫助企業快速、準確地判斷其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儲條件。(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5.實施危險化學品分級分類管理。制定發布《海南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分“全省禁止部分”“全省限制和控制部分”和符合“全省限控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部分3個類別,對危險化學品實施分級分類管理。(省安委辦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前)“全省禁止部分”的危險化學品,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和運輸,豁免情形,由各市縣應急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另行規定;“全省限制和控制部分”的危險化學品,嚴格執行電子標簽、電子臺賬管理。符合“全省限控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危險化學品參照執行電子標簽和電子臺賬管理,結合全省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信息化監管的實施情況,逐步納入強制執行范圍。(省安委辦牽頭,各市縣政府配合相關工作,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6.實施少量危險化學品運輸豁免。對于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617)要求的有限數量和例外數量的危險化學品和符合相關技術規范及數量限制條件的氣瓶,在道路運輸環節按照普通貨物進行管理。(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在一體化監管系統中開發少量運輸豁免的判定工具,幫助企業快速、準確地判斷其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豁免條件。(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7.加強電子運單源頭填報管理。危險化學品承運企業應當根據托運清單選擇與危險化學品性質、重量相適應的車輛以及駕駛員、押運員,并按要求填報危險貨物電子運單管理系統,以APP或紙質單據等形式隨車攜帶。(省交通運輸廳、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8.依法劃定運輸路線和時段。綜合考慮國計民生需求和整體運力情況,圍繞中心城區、人流密集場所、居民集聚區等重點區域,劃定危險化學品車輛限行區域和時段,及時向社會公布。(各市縣交通運輸、公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9.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集中倉庫和分發倉庫規劃建設。依照我省危險化學品需求現狀,選址在馬村港周邊規劃設置大型危險化學品集中倉庫。在??凇⑽牟⒉?、陵水等市縣,規劃建設中小型危險化學品分發倉庫。經科學評估風險,可利用轉產后閑置的煙花爆竹倉儲資源作為危險化學品倉庫。(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市縣政府、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10.規劃設置危險化學品試劑倉庫。在高校、科研單位、研發企業密集的產業園區等危險化學品試劑使用較為集中的區域,鼓勵規劃建設集中的危險化學品試劑倉庫,可由專業試劑公司托管經營,統籌負責區域內危險化學品試劑的經營、配送與廢棄危險化學品集中回收處置。(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
 
  11.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碼頭及停車場站規劃建設。統籌規劃全省危險品滾裝碼頭布局,加快建設瓊州海峽專用危險品滾裝運輸泊位,推動馬村港區二期現有泊位改造,同步啟動危險化學品待渡停車場規劃建設相關工作。(省交通運輸廳,澄邁縣政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在馬村港泊位完成改造前,要進一步細化舉措、壓實各方責任,確保過渡期瓊州海峽危險化學品運輸通道安全穩定運營。(海口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在洋浦開發區石化功能區內規劃建設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省交通運輸廳、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廢棄危險化學品納入全產業鏈條一體化安全管理。建立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信息數據庫,并將廢棄危險化學品信息共享至生態環境部門。(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對納入危險廢物的廢棄危險化學品,實現其收集、轉移、儲存、處置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推動形成與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一體化監管系統的信息聯動和業務支持。(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依照全省產業規劃規模,合理規劃和建設危險廢物集中儲存場所和處置設施,滿足我省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要求。(省生態環境廳牽頭,各市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1.建立企業安全準入和退出管理機制。制定《海南省化工園區安全準入和退出工作指南》,指導化工園區根據鼓勵和禁止工藝清單,選定附加值高、符合產業規劃政策的產業類型,鼓勵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產業鏈上下游銜接和安全風險容量要求的企業在化工園區內落戶。(省安委辦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前)對使用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或存在重大隱患,且無法整改的企業,化工園區管理機構采用協議退出、兼并與轉讓及其他等方式退出園區。(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優化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全生命周期各環節監管流程。制定《海南省化工園區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流程圖》,指導化工園區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全生命周期監管機制。(省安委辦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前)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由企業自行組織專家審查,化工園區備案;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由化工園區負責組織,省應急管理廳與化工園區共同審查。簡化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申請,由化工園區組織、省應急管理廳與化工園區共同審查通過后,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簡化涉及新增化學品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中一類、二類、三類的許可,備案由化工園區負責。(省應急管理廳、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嚴防企業風險外溢。依據《化工園區(集中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DB46/T522-2021),在企業準入、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審查時分別審查企業外部防護距離的示意圖、初評和詳評報告,確保企業風險不外溢。(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對于現有不滿足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按照“應搬盡搬”的原則妥善處置企業或周邊人員密集區的搬遷問題。(各市縣政府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4.強化安全防護措施管理。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可查驗防護措施管理規范》(DB46/T521-2021),在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安全評價報告中增加可查驗防護措施清單內容,并在初次申請安全許可證和延期換證前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專家,對照可查驗防護措施清單對企業設計和落實情況進行100%查驗,確保防護措施合理有效。(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企業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在運營階段,定期對企業可查驗防護措施進行查驗,檢查結果作為對企業的獎懲依據。(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5.推行情景化應急管理。企業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情景化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DB46/T523-2021)編制情景化專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企業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化工園區依據企業重大事故場景,修訂化工園區專項應急預案,實現不同層級、企地應急預案之間的銜接貫通,并依照設定情景進行演練。(化工園區管理機構、各市縣政府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6.防范危險化學品企業工傷事故風險。危險化學品企業應當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適時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排查行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在審核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將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對于未能提交工傷保險參保有效證明的用人單位,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完善化工園區安全管理和服務工作機制。
 
  1.推動化工園區安全管理模式創新。使用專業園區管理服務機構(企業性質)承接化工園區管理機構的安全服務職能,強化化工園區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性。建立承包商入園遴選機制,形成化工園區合格承包商名錄,并對承包商服務業績及信用進行匯總公布,供企業選擇參考。依托企業或職業技能學校建立安全實訓基地,開展化工園區承包商、訪客等出入人員的安全培訓。建立第三方服務信息共享機制,將資質信用評價較高的化工設計院、安全專業咨詢機構、專家等服務機構和個人建立推薦名錄,供企業參考選擇。建立第三方服務信用積分制度,對名錄內機構和個人建立服務評價數據庫及考核標準,將現場檢查、評估及現場驗證結果與其信用積分進行掛鉤,公示考核積分。根據積分考核情況,對失信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或個人清除出名錄。(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2.完善化工園區設施建設,優化資源利用。建立公用工程設施共享機制,化工園區管理機構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供水、供電、供熱、工業氣體、公共管廊以及污水處理等園區一體化公用工程配套與安全設施,實現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和安全保障設施的專業化共享。建立應急一體化管理機制,以化工園區消防隊為核心,采取企企聯合、政企聯合等模式,組建化工園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處置和協同救援能力,必要時由化工園區引入專業應急承包商;化工園區開展應急裝備評估,補全短板,建立應急救援器材分布地圖;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政企聯動工作機制,實現應急指揮權有序交接、現場信息共享、措施會商研判;依托現有醫療資源建立應急醫療站點聯動機制,提升化工園區化學品灼燙傷、化學品中毒等醫療救援救治能力。對于新增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其應急救援能力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3.推進化工園區分級分區安保管理。制定《海南省化工園區封閉管理工作指南》,指導化工園區實施園區封閉管理,合理規劃建設園區內道路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車場。(省安委辦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前)聘用專業的第三方安保服務單位,為化工園區提供安保軟硬件系統、訪客接待和危害告知、訪客/車輛檢查和登記、園區內安保巡查、停車場管理等安保服務。(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4.建立企業安全管理成熟度評估和安全積分管理機制。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和企業日常安全管理績效完善企業安全管理成熟度評估和積分管理辦法。(省應急管理廳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前)對園區企業完成成熟度積分初評。(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9月底前)企業安全管理成熟度評估等級與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被檢頻次、企業安全評優、安全生產責任險費率相關聯。(各市縣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三、強化保障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對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統籌協調,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安全監管各項工作任務有效落地。各市縣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深入分析本地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將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各相關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密切協作配合,加強數據整合與互通,避免重復建設,促進信息協同管理、資源共享。
 
 ?。ǘ┘訌妼W習及宣傳教育,強化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具有一定專業性,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學習,提升能力。在此基礎上,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任務,加強宣傳教育,爭取最大范圍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細化分解任務,列出表格化清單,按照項目化推進。
 
 ?。ㄈ┘{入考核內容,強化督導考評。全省各級安委會要把推進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安全監管作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問責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不按要求執行的企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
 
  相關名詞注釋:
 
  1.電子標簽:隨危險化學品每次流通過程,記錄各流通環節相關信息的電子載體,可呈現為電子或紙質的二維碼,包含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危害特性、應急指導、發貨人、承運人、收貨人等信息。各流通環節的參與者可通過掃描電子標簽的二維碼獲取或寫入相關信息。
 
  2.電子臺賬:使用“電子標簽”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單位的危險化學品詳細出入庫記錄,及其危險化學品倉庫或儲存設施的實時儲量。“電子臺賬”依托“電子標簽”的流通記錄自動生成,不需要企業單獨填寫。
 
  3.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豁免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符合《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 617)要求的有限數量和例外數量危險貨物,以及使用符合國家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氣瓶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6)的氣瓶所運輸的二氧化碳及氮、氦、氖、氬、氪、氙氣體。
 
  4.五必查:在危險貨物的充裝或裝載環節,裝貨人必須查驗車輛是否具有有效行駛證和營運證,查驗駕駛人、押運人員是否具有有效資質證件,查驗運輸裝備是否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內,查驗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是否與運單載明的相一致,查驗所充裝的危險貨物是否在罐式車輛罐體的適裝介質列表范圍內,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裝或者裝載。
 
  5.可查驗防護措施:為防止風險源出現泄漏和點燃,設計的用于監測、報警、聯鎖、泄放、應急等機械、儀表及行政措施,且該措施的有效性可通過一定技術或行政手段進行查驗,該措施稱為風險源的可查驗防護措施。
 
  6.安全管理成熟度評估:依照企業安全標準化評估結果、日?,F場隱患排查結果和企業安全管理績效,對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的完善和運行做出動態評估,依照評估結果對企業的檢查頻次、評優、安責險保費和項目審批等方面給予正負激勵,以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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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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