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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期間食品經營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2020-08-31 423
核心提示: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甘肅礦區食藥局,東風場區工商局: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
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甘肅礦區食藥局,東風場區工商局: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期間食品經營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司)函〔2020〕52號)精神,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切實加強我省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當前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正處于攻堅階段,恰逢暑期食品經營供求兩旺,食品安全事故易發多發。各地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加強領導,認真部署,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災期間的食品市場安全監管工作。
 
    二、突出重點,開展隱患排查
 
    (一)加強食品銷售環節安全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群眾消費需求量大的“米袋子”“萊籃子”等重點品種,對農村市場、城鄉結合部、交通樞紐周邊、批發市場等重點場所,受災嚴重地區等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防范因水淹浸泡、貯存條件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的腐敗變質、污穢不潔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場。要及時排查風險隱患,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要及時下架,嚴查來源渠道和銷售去向,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不流入市場。要從嚴打擊銷售受污染和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
 
    (二)加大餐飲服務環節風險隱患排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餐飲單位,特別是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連鎖餐飲企業、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和災區小餐飲店等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風險隱患排查。督促餐飲單位加強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追溯管理,不得采購未經檢驗檢疫肉類、來源不明的水產品等,及時清理發霉變質食品原料。規范加工制作行為,做到生熟分開,適溫保存,燒熟煮透,保持工用具清潔,不得直接使用地表水加工制作餐食。嚴格餐飲具清洗消毒,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加強環境衛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督促從業人員保持個人衛生。
 
    三、廣泛宣傳,強化安全意識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樹立食品安全意識,特別是受災地區群眾堅決不銷售、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來歷不明的食品,不隨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值守,確保信息暢通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以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履行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防汛教災期間的食品安全。要做好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加強輿情監測及處置,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制度,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處置工作,并按規定、按程序做好相關信息報送工作。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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