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按規定在展區內銷售的進口保健食品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行使注冊審批權,辦理臨時許可批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在所屬國家或地區生產銷售保健食品或嬰幼兒配方乳粉、具有合法生產經營資格的參展企業。
二、適用產品
(一)在展區內銷售的、納入進口保健食品注冊范圍的、尚未取得注冊證書的進口保健食品;
(二)在展區內銷售的、尚未取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
三、臨時許可程序
(一)申請。參展企業提交進口保健食品臨時許可申請書(附件1)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臨時許可申請書(附件2)和相關申請材料,在展會前向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臨時許可申請。
(二)受理。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書或補正材料通知書。
(三)審評。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審評(免于境外現場核查),作出審評意見。
(四)決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審評意見作出是否準予臨時許可的決定。準予臨時許可的,頒發臨時許可批件。
四、其他事項
(一)臨時許可批件使用時間限于展會期間,使用范圍僅限于展區內。嬰幼兒配方乳粉臨時許可批件可在展會結束后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延長使用3個月。
(二)獲得臨時許可批件的保健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在其包裝上可免于標注臨時許可號。
(三)受理地點與聯系電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大廳(肇嘉浜路301號4樓,聯系電話:021-64220000轉政務服務大廳)。
附件:1.進口保健食品臨時許可申請書
2.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臨時許可申請書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一、適用對象
在所屬國家或地區生產銷售保健食品或嬰幼兒配方乳粉、具有合法生產經營資格的參展企業。
二、適用產品
(一)在展區內銷售的、納入進口保健食品注冊范圍的、尚未取得注冊證書的進口保健食品;
(二)在展區內銷售的、尚未取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
三、臨時許可程序
(一)申請。參展企業提交進口保健食品臨時許可申請書(附件1)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臨時許可申請書(附件2)和相關申請材料,在展會前向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臨時許可申請。
(二)受理。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書或補正材料通知書。
(三)審評。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審評(免于境外現場核查),作出審評意見。
(四)決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審評意見作出是否準予臨時許可的決定。準予臨時許可的,頒發臨時許可批件。
四、其他事項
(一)臨時許可批件使用時間限于展會期間,使用范圍僅限于展區內。嬰幼兒配方乳粉臨時許可批件可在展會結束后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延長使用3個月。
(二)獲得臨時許可批件的保健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在其包裝上可免于標注臨時許可號。
(三)受理地點與聯系電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大廳(肇嘉浜路301號4樓,聯系電話:021-64220000轉政務服務大廳)。

2.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臨時許可申請書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