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海南省農業廳關于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標準處和市場與經濟信息處工作職能的通知(瓊農字〔2008〕185號)

   2011-04-16 230
核心提示: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局,廳機關各局、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省農業廳增設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標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局,廳機關各局、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省農業廳增設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標準處的批復》(瓊編〔2008〕31號)的要求,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標準處已組建完畢并開展工作。現將兩個處職能明確如下:

  一、將“海南省綠色食品辦公室”掛牌到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標準處,其工作職能劃歸該處管理;市場與經濟信息處只掛牌“海南省菜籃子工程辦公室”,不再掛牌“海南省綠色食品辦公室”,不再負責“綠辦”工作。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與標準處主要工作職能按省編委文件(瓊編〔2008〕31號)規定為:貫徹執行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擬定全省地方農牧產品生產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收集、整理、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管理工作及認證工作;牽頭負責農資打假工作。此外,根據工作需要增加以下工作職能:

  (一)負責地理標志產品和國家名牌農產品的認證工作;

  (二)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志產品和國家名牌農產品(簡稱“三品一標一名牌”產品)的質量監管工作;

  (三)負責廳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場與經濟信息處(省菜籃子工程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能:規劃、實施農副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菜籃子工程”建設,指導農副產品的加工與運銷,推動農副產品產供銷一體化;分析市場動態,對農副產品生產、需求、銷售情況進行科學預測;指導農產品包裝、保鮮工作;收集農產品市場經濟信息,指導全省農業經濟信息體系建設;組織農副產品各類交易會,承擔省際協調和交流工作;負責廳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此外,將瓊編〔2008〕31號文規定的“指導全省農產品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范工作”職能劃歸市場與經濟信息處管理。

  四、本通知未盡明確的工作職能,若在今后的工作中與有關處室出現交叉,再進行協調和調整。

  二○○八年九月八日



 
地區: 海南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