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簡政放權現場會精神,最大限度地方便生產企業,更好地促進食品產業發展,現就進一步深化全省食品生產許可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行“多證合一”
將現行的按產品類別發放許可證書、生產多類產品的企業需申辦多張證書的方式調整為按生產主體審批發證,對同一生產企業統一發放一張許可證書。新辦企業同時申辦多張證書的,實行一次性審查、一次性發證。
二、調整許可檢驗
簡化新建企業的許可檢驗。將現行的在許可審批過程中由企業單獨申請、審批部門另行組織許可檢驗的方式調整為由企業“自主檢驗、(獲證后產品上市前)自行申報、網上公示”的方式。取消換證企業的許可檢驗。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取消許可檢驗機構的指定,企業可以自行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實施許可檢驗。
三、取消許可證副頁
取消食品生產許可證副頁;建立以許可證書為主、許可證書與網上公示(準予生產銷售的產品范圍)相結合的生產許可證明機制。企業需要準予生產銷售的產品范圍書面證明的,可以自行上網打印。
四、簡化企業增加新產品(增項)的審查程序
企業增加新的食品單元,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等許可條件未發生改變的,可以申請免于現場審查。企業已取得的許可證證書不作變更。
五、改進企業生產條件的整改驗收方式
調整現行的在許可審批過程中對企業整改項目進行復查驗收再發放許可證的方式。實行在企業獲證后1個月內,由轄區內負責審批工作的監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工作與對企業獲證后的復核性檢查同步進行。
六、全面推行許可證電子證書
建立以電子證書為主、紙質證書為輔的許可證書體系。企業獲取電子證書采取“電子系統即時通知、企業隨時上網下載”的方式。即,在許可決定作出后,許可管理系統即時向企業經辦人發送手機短信通知,企業登陸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即可自行下載電子證書。企業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可以就地就近至任何一級食藥監部門(包括鄉鎮監管機構)下載證書,不受行政區劃限制;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七、全面推行企業自主打印紙質證書
停止執行由上級部門印制空白證書、逐級傳送證書、打印證書、簽批用印、通知企業、企業至審批部門領證”的證書制發方式。企業獲取紙質證書實行“電子系統即時通知、企業隨時上網打印”的自主打印方式(“三步”打印法)。根據自愿原則,企業可以按照獲取電子證書的方式打印、取得紙質證書,也可以通過下載后的電子證書直接打印。打印紙質證書使用普通打印機、普通打印紙(A4規格)。企業自主打印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印制的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八、強化食品生產許可信息網上公示
建立遼寧省食品生產許可信息網上公示系統(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內)。即時公示獲證企業電子證書原件及其他許可信息;適時公示準予企業生產銷售的產品范圍;適時公示企業有關生產條件整改項目的復核驗收情況。社會公眾可以隨時通過該系統或手機掃描二維碼查閱企業生產許可的有關情況。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企業自行上網公示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依法處理、公開曝光,并通報有關部門。
九、縮減許可審批時限
通過實行“多證合一”、調整許可檢驗、完善電子證書、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等方式進一步簡化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率,將許可審批時限由現行的60個工作日壓縮至20個工作日。
十、強化發證過程與證后監管的有效銜接
強化發證過程與證后監管的有效銜接。負責審批工作的監管部門在企業獲證(含換證)1個月內,組織對企業進行復核性檢查:查驗企業生產條件整改驗收情況;抽查其他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視情況對產品實施監督抽檢。對整改不合格、抽檢結果不合格的,依法嚴肅處理并通過網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在企業獲證一年內,省、市、縣監管部門對其上市的產品進行隨機抽查。企業獲證一年以上的,市、縣級監管部門將其納入本地區的監管計劃實施常規性監管。
本公告自2015年5月15日起施行。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5日
一、實行“多證合一”
將現行的按產品類別發放許可證書、生產多類產品的企業需申辦多張證書的方式調整為按生產主體審批發證,對同一生產企業統一發放一張許可證書。新辦企業同時申辦多張證書的,實行一次性審查、一次性發證。
二、調整許可檢驗
簡化新建企業的許可檢驗。將現行的在許可審批過程中由企業單獨申請、審批部門另行組織許可檢驗的方式調整為由企業“自主檢驗、(獲證后產品上市前)自行申報、網上公示”的方式。取消換證企業的許可檢驗。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取消許可檢驗機構的指定,企業可以自行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實施許可檢驗。
三、取消許可證副頁
取消食品生產許可證副頁;建立以許可證書為主、許可證書與網上公示(準予生產銷售的產品范圍)相結合的生產許可證明機制。企業需要準予生產銷售的產品范圍書面證明的,可以自行上網打印。
四、簡化企業增加新產品(增項)的審查程序
企業增加新的食品單元,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等許可條件未發生改變的,可以申請免于現場審查。企業已取得的許可證證書不作變更。
五、改進企業生產條件的整改驗收方式
調整現行的在許可審批過程中對企業整改項目進行復查驗收再發放許可證的方式。實行在企業獲證后1個月內,由轄區內負責審批工作的監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工作與對企業獲證后的復核性檢查同步進行。
六、全面推行許可證電子證書
建立以電子證書為主、紙質證書為輔的許可證書體系。企業獲取電子證書采取“電子系統即時通知、企業隨時上網下載”的方式。即,在許可決定作出后,許可管理系統即時向企業經辦人發送手機短信通知,企業登陸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即可自行下載電子證書。企業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可以就地就近至任何一級食藥監部門(包括鄉鎮監管機構)下載證書,不受行政區劃限制;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七、全面推行企業自主打印紙質證書
停止執行由上級部門印制空白證書、逐級傳送證書、打印證書、簽批用印、通知企業、企業至審批部門領證”的證書制發方式。企業獲取紙質證書實行“電子系統即時通知、企業隨時上網打印”的自主打印方式(“三步”打印法)。根據自愿原則,企業可以按照獲取電子證書的方式打印、取得紙質證書,也可以通過下載后的電子證書直接打印。打印紙質證書使用普通打印機、普通打印紙(A4規格)。企業自主打印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印制的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八、強化食品生產許可信息網上公示
建立遼寧省食品生產許可信息網上公示系統(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內)。即時公示獲證企業電子證書原件及其他許可信息;適時公示準予企業生產銷售的產品范圍;適時公示企業有關生產條件整改項目的復核驗收情況。社會公眾可以隨時通過該系統或手機掃描二維碼查閱企業生產許可的有關情況。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企業自行上網公示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依法處理、公開曝光,并通報有關部門。
九、縮減許可審批時限
通過實行“多證合一”、調整許可檢驗、完善電子證書、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等方式進一步簡化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率,將許可審批時限由現行的60個工作日壓縮至20個工作日。
十、強化發證過程與證后監管的有效銜接
強化發證過程與證后監管的有效銜接。負責審批工作的監管部門在企業獲證(含換證)1個月內,組織對企業進行復核性檢查:查驗企業生產條件整改驗收情況;抽查其他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視情況對產品實施監督抽檢。對整改不合格、抽檢結果不合格的,依法嚴肅處理并通過網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在企業獲證一年內,省、市、縣監管部門對其上市的產品進行隨機抽查。企業獲證一年以上的,市、縣級監管部門將其納入本地區的監管計劃實施常規性監管。
本公告自2015年5月15日起施行。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