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 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文博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文博會期間我省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省食安辦決定從2016年4月至9月,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為主線,以落實“四個最嚴”、“四有兩責”為遵循,嚴懲重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解決我省食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努力構建嚴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源頭治理和重點治理,針對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單位,認真查找和梳理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做到主動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
(二)堅持風險防控。實施大摸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徹底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有效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
(三)堅持企業自律。全面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自糾主體責任,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嚴格質量管控。
(四)堅持全程監管。統籌兼顧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批發零售、餐飲服務各個環節和領域,實施全方位、全環節、全鏈條的監管,建立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程無縫銜接的監管工作機制。
(五)堅持社會共治。多管齊下、內外并舉,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凝聚起維護食品安全的強大合力。
三、工作目標
以打造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消費最安全地區為目標,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安全隱患,努力實現“四個百分百,三個強化,一個確保”的工作目標。即:食品生產經營者自查自糾100%落實到位,監督檢查100%覆蓋到位,安全隱患100%排查到位,監督檢查信息100%公開到位;強化黨政管理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確保文博會期間我省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大整治。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 重點治理和打擊農殘獸殘超標和使用禁用農藥獸藥、高劇毒農藥、濫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違法違規行為;違規生產經營禁限用農藥和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持續開展“紅盾護農”農資打假行動,以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為重點,重點打擊無照經營、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在畜禽產品方面,重點打擊私屠濫宰、非法收購病死畜禽、生產加工銷售注水肉、來源不明畜禽、票證(據)不符等違法行為。(牽頭部門:省農牧廳,配合部門: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食藥監局)
(二)開展食用農產品銷售市場大整治。依法監督食用農產品批發、農貿市場開辦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查驗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提供購銷憑證、自產證明、產地證明或合格證明、“三品一標”證明的必須經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如實記錄銷售者信息;制定食用農產品檢查制度,對入場銷售者的銷售環境和條件及食用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監督銷售者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憑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購或銷售。(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農牧廳)
(三)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大整治。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見,深入開展好農村食品安全“清源”、“凈流”、“掃雷”、“利劍”四項行動。農牧部門要以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基地、畜禽屠宰廠、農資銷售單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深入開展“清源行動”;工商部門要以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虛假廣告為重點,深入開展“凈流”行動;食藥監部門要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發市場、鄉鎮集貿市場、農村中小學校食堂、農村集體聚餐為重點,深入開展“掃雷”行動;公安部門要深挖食品違法犯罪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立案查處,深入開展“利劍”行動。通過追源頭、查流向、端窩點、堵渠道等方法,有效解決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牽頭部門:省食安辦,配合部門:省農牧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食藥監局)
(四)開展進貨查驗大整治。嚴格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做好原輔料及成品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和臺帳記錄工作,有效保障購進的原輔料和銷售的食品來源合法、可溯,質量可靠。食品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商場超市、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全部加入并使用電子追溯平臺,其他經營者全部索取“電子一票通”。以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生產企業為重點,以二維碼追溯等為技術手段,鼓勵企業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依托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和肉菜追溯系統,采取日常巡查與電子巡查、網上巡查相結合的方法,開展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檢查工作,確保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的全面落實。(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商務廳、省農牧廳)
(五)開展重點食品大整治。繼續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產品、保健食品、調味品、酒類、走私凍肉及肉制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著力整治“一非兩超”(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突出問題。嚴查嬰幼兒配方乳粉和乳制品生產企業不按生產工藝規程生產和檢驗、超范圍許可生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生鮮乳等原輔料、產品標簽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嚴查食用油輔料進廠把關不嚴、記錄不全不實、過氧化值超標等突出問題;嚴查水產品中違規添加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潛規則問題;嚴查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非法宣傳等行為;嚴查面制品中添加硼砂、火鍋底料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酒類產品超范圍使用甜味劑、塑化劑超標、散裝白酒經營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嚴查走私凍肉和肉制品中添加亞硝酸鹽、利用餐廚和屠宰廢棄物加工“地溝油”等違法行為,嚴格禁止肉類經營者預先加工肉餡進行銷售的行為;要加大對豆腐、豆皮、豆芽的整治力度,積極建立集中加工、規模化加工企業,對市場銷售的豆腐、豆皮、豆芽等,要一律查驗索證索票證明,確保來源合法、質量合格。(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公安廳、省工商局、蘭州海關)
(六)開展“四小”加工經營行為大整治。集中開展“四小”(小作坊、小餐飲、小食品店、小攤販)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數量,掌握現狀,健全檔案。基層食藥所要與轄區“四小”經營主體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靠實食品安全責任。按照“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的原則,加快對“四小”的規范、提升、改造和淘汰,力爭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引導“四小”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經營。依托當地政府,建設一批特色食品集中生產加工區、風味食品一條街、地方特色食品城,全面提升“四小”經營的規范化水平。(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工商局)
(七)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大整治。以中小學校食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托幼機構食堂為重點,集中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治理。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及單位食堂是否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證照是否有效,是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嚴格執行人員健康管理、原料采購和加工制作、餐飲具洗消保潔等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提供農村義務教育營養餐食堂是否存在承包經營等,及時發現和督促問題整改,消除餐飲安全隱患。針對承包經營導致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同一食堂多檔多證導致降標準許可和重點措施落實不到位等重點問題,充分利用換證和新證核發等機會,加快落實同一地點內一證管理和義務教育學校食堂自主經營。開展校園及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專項清查和法定責任及義務執行大排查,強化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校園及周邊違法違規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責任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教育廳)
(八)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衛生狀況大整治。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重點整治廠區環境衛生差、衛生設施嚴重欠缺、現場管理混亂等突出問題。在大力推進“明廚亮灶”工程過程中,以人員衛生管理和防止交叉污染為切入點,全面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環節衛生狀況精準治理,加工操作人員必須全部穿戴整潔衣帽,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全部戴口罩、戴食品級清潔手套,從業人員必須全部佩戴健康體檢和培訓合格證上崗,生產經營加工用具必須全部實行分類和標示化(色標、字標等)管理。餐飲環節要將衛生狀況大整治工作重點落實在餐用具洗消保潔專項治理上,大型以上餐飲單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中央廚房一律采取物理消毒,杜絕化學消毒,嚴格落實化學消毒和包廂洗消保潔規范,加大對餐飲具、特別是集中消毒餐飲具的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確保餐用具洗消保潔重點措施落實到位。通過衛生狀況大整治,徹底改變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臟、亂、差的狀況,查處一批環境臟亂差的企業,消除一批影響食品安全的衛生隱患,提升企業的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業有效落實主體責任。(責任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
(九)開展清真食品大整治。以清真餐飲和清真食品經營網點、清真畜禽肉及其制品批發店為重點,對印制清真標志、圖案的包裝物進行全面檢查,堅決查處無《清真食品許可證》擅自印制清真標志、圖案包裝物及用印有“清真”標識的包裝物包裝非“清真”食品的行為;查處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取得《清真食品許可證》在經營場所內外擅自張貼、懸掛清真食品廣告招牌、象征清真含義的圖案標志,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查處清真食品生產加工者制作清真食品的原料或調味品、添加劑等,是否具有清真標識和清真索證索票手續,銷售商是否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等,規范清真食品市場經營活動,嚴防“清真不清”問題的發生。(責任部門:省民委,配合部門:省食藥監局)
五、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百日大整治”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6年4月30日前)。層層召開由全體經營者參加的“百日大整治”動員大會、誓師大會,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等,開展宣傳活動,大造聲勢、營造氛圍。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部署安排行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20日)。監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深挖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查找生產經營的不足、短板,健全完善各項制度措施,針對存在問題加強整改、規范和提高。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5月21日至8月20日)。各牽頭部門要做好統籌協調,加強橫向聯系和上下聯動,會同參加部門開展相關調研,研究制訂專項整治任務措施,著力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行業性和系統性問題。各參加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和信息通報,集中力量對食品種養殖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進行一次拉網式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切實做到不漏企業、不落環節、不留死角,真正把底數摸清、把情況搞實、把問題找準、把問題解決徹底。
(四)督查完善階段(2016年8月20日至9月底)。 省食安辦將對各市州整治情況組織檢查驗收。各市州、縣(市、區)也要組織食安委成員單位對照整治目標要求,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把一些好的措施、做法和經驗制度化、常態化,探索完善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與手段方法,鞏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層層落實監管責任。敦煌文博會是深入實施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大平臺,是展現敦煌文化的大舞臺,是助推甘肅經濟發展的大時機,是展示中國形象的大場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大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省食安辦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省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處),牽頭部門要制定細化方案、責任到人。各市(州)也要成立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做到職責明確,分工明晰,責任到人。要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定人、定責、定崗,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將問題解決在基層,構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網絡,形成環環相扣、不留死角的監管鏈條,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不留空隙。
(二)督促引導,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形式,督促企業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法定義務,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生產經營過程控制有關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企業自查自糾出來并及時整改的問題,從輕處罰;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應當糾正而未糾正的問題,從嚴處罰,并予以記分,促進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和指導企業繼續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強化誠信自律意識。通過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按照要求規范臺賬和企業檔案,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過票、進銷貨臺賬和食品安全情況報告制度等措施,使企業真正擔負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紅黑榜”制度,支持保護誠信守法企業和龍頭企業,堅決關停一批失信違法企業,禁止嚴重違法企業的負責人再從事食品行業。
(三)強化抽檢,完善技術支撐。要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作為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的重要手段,以發現問題為導向,加大風險管控力度,做到精準發現、及時控制。省食藥監局負責對全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和外省在我省流通的預包裝食品進行抽檢,并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開展專項抽檢。市(州)、縣(區)兩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對行政區域內具有一定規模的市場銷售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畜禽肉、水產品獸藥殘留等進行抽檢,對現制現售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和餐飲單位自制食品進行抽檢,尤其要加大對消費量大、消費頻次高的日常食用產品的抽檢力度。要解決處置不及時、處置不到位、處置不完整等突出問題,尤其是要做好不合格食品市場清查和監督企業召回工作,杜絕市場上有不合格食品銷售。切實做好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工作,強化信息公布,要第一時間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專欄公布抽檢信息。要發揮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的作用,按要求完成快速檢測任務。
(四)重拳出擊,嚴懲重處違法犯罪行為。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的職責和實際情況,梳理出本系統的整治重點,主動出擊,用重典、出重拳,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多種手段,堅持利劍高懸,依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要加強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立案,嚴禁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對重點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向公眾展示黨和政府維護食品安全、嚴厲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的決心。
(五)社會共治,形成強大合力。要大力宣傳和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加大獎勵力度,及時兌現獎勵資金。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泛發動群眾、知情人員積極舉報。要充分發揮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和監督員的作用,在農村社(隊)、城市社區積極聘請食品安全協作員,聘請“廣場大媽”等擔任義務監督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五進”(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校園)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宣傳監督作用,積極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執法監督和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形成群防群控的強大社會合力。
(六)督導檢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省食安辦將采取公開通報方式,強力推進行動的開展,并將各地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市(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指標中。在行動開展期間,將組織督導組以“雙隨機”(隨機抽取被檢查企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飛行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地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檢查工作部署、任務推進、實際成效和宣傳影響等情況,督查結果將適時予以通報。對督查和暗訪中發現存在欺上瞞下、推諉扯皮、弄虛作假、對上級要求置若罔聞的單位和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各地也要按照省上做法,加強層級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導解決,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七)客觀公正,加強信息公開。各地要加強專項整治信息公開工作,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發布日常監管、監督檢查、記分管理、監督抽檢、案件查辦等信息,形成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各地、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專項整治每個階段結束后和每月底,以部門為單位,自下而上,收集匯總專項整治信息,并統一報省食安委辦公室。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是,采取的主要措施辦法、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等。各部門、各地要于5月10日前報送本部門和本地行動實施方案。各地要于2016年9月30日前報送工作情況總結。典型經驗和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隨時上報。
聯系人:張禎 康燕
聯系電話(傳真):0931-7617286
郵箱:gsgssp603@163.com
現將《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 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4月12日
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文博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文博會期間我省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省食安辦決定從2016年4月至9月,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為主線,以落實“四個最嚴”、“四有兩責”為遵循,嚴懲重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解決我省食品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努力構建嚴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源頭治理和重點治理,針對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單位,認真查找和梳理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做到主動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
(二)堅持風險防控。實施大摸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徹底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有效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
(三)堅持企業自律。全面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自糾主體責任,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嚴格質量管控。
(四)堅持全程監管。統籌兼顧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批發零售、餐飲服務各個環節和領域,實施全方位、全環節、全鏈條的監管,建立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程無縫銜接的監管工作機制。
(五)堅持社會共治。多管齊下、內外并舉,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構建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凝聚起維護食品安全的強大合力。
三、工作目標
以打造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消費最安全地區為目標,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安全隱患,努力實現“四個百分百,三個強化,一個確保”的工作目標。即:食品生產經營者自查自糾100%落實到位,監督檢查100%覆蓋到位,安全隱患100%排查到位,監督檢查信息100%公開到位;強化黨政管理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確保文博會期間我省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大整治。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 重點治理和打擊農殘獸殘超標和使用禁用農藥獸藥、高劇毒農藥、濫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違法違規行為;違規生產經營禁限用農藥和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持續開展“紅盾護農”農資打假行動,以種子、農藥、化肥等農資為重點,重點打擊無照經營、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在畜禽產品方面,重點打擊私屠濫宰、非法收購病死畜禽、生產加工銷售注水肉、來源不明畜禽、票證(據)不符等違法行為。(牽頭部門:省農牧廳,配合部門: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食藥監局)
(二)開展食用農產品銷售市場大整治。依法監督食用農產品批發、農貿市場開辦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查驗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提供購銷憑證、自產證明、產地證明或合格證明、“三品一標”證明的必須經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如實記錄銷售者信息;制定食用農產品檢查制度,對入場銷售者的銷售環境和條件及食用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監督銷售者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憑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購或銷售。(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農牧廳)
(三)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大整治。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見,深入開展好農村食品安全“清源”、“凈流”、“掃雷”、“利劍”四項行動。農牧部門要以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基地、畜禽屠宰廠、農資銷售單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為重點,深入開展“清源行動”;工商部門要以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虛假廣告為重點,深入開展“凈流”行動;食藥監部門要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發市場、鄉鎮集貿市場、農村中小學校食堂、農村集體聚餐為重點,深入開展“掃雷”行動;公安部門要深挖食品違法犯罪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立案查處,深入開展“利劍”行動。通過追源頭、查流向、端窩點、堵渠道等方法,有效解決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牽頭部門:省食安辦,配合部門:省農牧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食藥監局)
(四)開展進貨查驗大整治。嚴格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做好原輔料及成品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和臺帳記錄工作,有效保障購進的原輔料和銷售的食品來源合法、可溯,質量可靠。食品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商場超市、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全部加入并使用電子追溯平臺,其他經營者全部索取“電子一票通”。以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生產企業為重點,以二維碼追溯等為技術手段,鼓勵企業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依托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和肉菜追溯系統,采取日常巡查與電子巡查、網上巡查相結合的方法,開展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檢查工作,確保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的全面落實。(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商務廳、省農牧廳)
(五)開展重點食品大整治。繼續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產品、保健食品、調味品、酒類、走私凍肉及肉制品等重點品種的監管,著力整治“一非兩超”(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突出問題。嚴查嬰幼兒配方乳粉和乳制品生產企業不按生產工藝規程生產和檢驗、超范圍許可生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生鮮乳等原輔料、產品標簽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嚴查食用油輔料進廠把關不嚴、記錄不全不實、過氧化值超標等突出問題;嚴查水產品中違規添加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潛規則問題;嚴查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非法宣傳等行為;嚴查面制品中添加硼砂、火鍋底料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酒類產品超范圍使用甜味劑、塑化劑超標、散裝白酒經營不規范等突出問題;嚴查走私凍肉和肉制品中添加亞硝酸鹽、利用餐廚和屠宰廢棄物加工“地溝油”等違法行為,嚴格禁止肉類經營者預先加工肉餡進行銷售的行為;要加大對豆腐、豆皮、豆芽的整治力度,積極建立集中加工、規模化加工企業,對市場銷售的豆腐、豆皮、豆芽等,要一律查驗索證索票證明,確保來源合法、質量合格。(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公安廳、省工商局、蘭州海關)
(六)開展“四小”加工經營行為大整治。集中開展“四小”(小作坊、小餐飲、小食品店、小攤販)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數量,掌握現狀,健全檔案。基層食藥所要與轄區“四小”經營主體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靠實食品安全責任。按照“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的原則,加快對“四小”的規范、提升、改造和淘汰,力爭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引導“四小”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經營。依托當地政府,建設一批特色食品集中生產加工區、風味食品一條街、地方特色食品城,全面提升“四小”經營的規范化水平。(牽頭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工商局)
(七)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大整治。以中小學校食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托幼機構食堂為重點,集中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治理。重點檢查學校食堂及單位食堂是否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證照是否有效,是否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嚴格執行人員健康管理、原料采購和加工制作、餐飲具洗消保潔等各項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提供農村義務教育營養餐食堂是否存在承包經營等,及時發現和督促問題整改,消除餐飲安全隱患。針對承包經營導致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同一食堂多檔多證導致降標準許可和重點措施落實不到位等重點問題,充分利用換證和新證核發等機會,加快落實同一地點內一證管理和義務教育學校食堂自主經營。開展校園及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專項清查和法定責任及義務執行大排查,強化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校園及周邊違法違規食品生產經營行為。(責任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教育廳)
(八)開展食品生產經營衛生狀況大整治。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重點整治廠區環境衛生差、衛生設施嚴重欠缺、現場管理混亂等突出問題。在大力推進“明廚亮灶”工程過程中,以人員衛生管理和防止交叉污染為切入點,全面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環節衛生狀況精準治理,加工操作人員必須全部穿戴整潔衣帽,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全部戴口罩、戴食品級清潔手套,從業人員必須全部佩戴健康體檢和培訓合格證上崗,生產經營加工用具必須全部實行分類和標示化(色標、字標等)管理。餐飲環節要將衛生狀況大整治工作重點落實在餐用具洗消保潔專項治理上,大型以上餐飲單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中央廚房一律采取物理消毒,杜絕化學消毒,嚴格落實化學消毒和包廂洗消保潔規范,加大對餐飲具、特別是集中消毒餐飲具的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確保餐用具洗消保潔重點措施落實到位。通過衛生狀況大整治,徹底改變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臟、亂、差的狀況,查處一批環境臟亂差的企業,消除一批影響食品安全的衛生隱患,提升企業的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業有效落實主體責任。(責任部門:省食藥監局,配合部門: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
(九)開展清真食品大整治。以清真餐飲和清真食品經營網點、清真畜禽肉及其制品批發店為重點,對印制清真標志、圖案的包裝物進行全面檢查,堅決查處無《清真食品許可證》擅自印制清真標志、圖案包裝物及用印有“清真”標識的包裝物包裝非“清真”食品的行為;查處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取得《清真食品許可證》在經營場所內外擅自張貼、懸掛清真食品廣告招牌、象征清真含義的圖案標志,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查處清真食品生產加工者制作清真食品的原料或調味品、添加劑等,是否具有清真標識和清真索證索票手續,銷售商是否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等,規范清真食品市場經營活動,嚴防“清真不清”問題的發生。(責任部門:省民委,配合部門:省食藥監局)
五、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百日大整治”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6年4月30日前)。層層召開由全體經營者參加的“百日大整治”動員大會、誓師大會,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等,開展宣傳活動,大造聲勢、營造氛圍。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部署安排行動。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20日)。監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深挖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查找生產經營的不足、短板,健全完善各項制度措施,針對存在問題加強整改、規范和提高。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5月21日至8月20日)。各牽頭部門要做好統籌協調,加強橫向聯系和上下聯動,會同參加部門開展相關調研,研究制訂專項整治任務措施,著力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行業性和系統性問題。各參加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和信息通報,集中力量對食品種養殖環節、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流通環節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進行一次拉網式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切實做到不漏企業、不落環節、不留死角,真正把底數摸清、把情況搞實、把問題找準、把問題解決徹底。
(四)督查完善階段(2016年8月20日至9月底)。 省食安辦將對各市州整治情況組織檢查驗收。各市州、縣(市、區)也要組織食安委成員單位對照整治目標要求,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把一些好的措施、做法和經驗制度化、常態化,探索完善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與手段方法,鞏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層層落實監管責任。敦煌文博會是深入實施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大平臺,是展現敦煌文化的大舞臺,是助推甘肅經濟發展的大時機,是展示中國形象的大場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大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省食安辦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省食藥監局食品流通監管處),牽頭部門要制定細化方案、責任到人。各市(州)也要成立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做到職責明確,分工明晰,責任到人。要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定人、定責、定崗,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將問題解決在基層,構筑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網絡,形成環環相扣、不留死角的監管鏈條,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不留空隙。
(二)督促引導,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通過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形式,督促企業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法定義務,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生產經營過程控制有關規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企業自查自糾出來并及時整改的問題,從輕處罰;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應當糾正而未糾正的問題,從嚴處罰,并予以記分,促進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和指導企業繼續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強化誠信自律意識。通過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按照要求規范臺賬和企業檔案,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過票、進銷貨臺賬和食品安全情況報告制度等措施,使企業真正擔負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紅黑榜”制度,支持保護誠信守法企業和龍頭企業,堅決關停一批失信違法企業,禁止嚴重違法企業的負責人再從事食品行業。
(三)強化抽檢,完善技術支撐。要把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作為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的重要手段,以發現問題為導向,加大風險管控力度,做到精準發現、及時控制。省食藥監局負責對全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和外省在我省流通的預包裝食品進行抽檢,并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開展專項抽檢。市(州)、縣(區)兩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對行政區域內具有一定規模的市場銷售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畜禽肉、水產品獸藥殘留等進行抽檢,對現制現售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和餐飲單位自制食品進行抽檢,尤其要加大對消費量大、消費頻次高的日常食用產品的抽檢力度。要解決處置不及時、處置不到位、處置不完整等突出問題,尤其是要做好不合格食品市場清查和監督企業召回工作,杜絕市場上有不合格食品銷售。切實做好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工作,強化信息公布,要第一時間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專欄公布抽檢信息。要發揮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的作用,按要求完成快速檢測任務。
(四)重拳出擊,嚴懲重處違法犯罪行為。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的職責和實際情況,梳理出本系統的整治重點,主動出擊,用重典、出重拳,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多種手段,堅持利劍高懸,依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線。要加強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立案,嚴禁以罰代刑,確保對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追究到位。對重點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向公眾展示黨和政府維護食品安全、嚴厲懲處違法犯罪行為的決心。
(五)社會共治,形成強大合力。要大力宣傳和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加大獎勵力度,及時兌現獎勵資金。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廣泛發動群眾、知情人員積極舉報。要充分發揮農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和監督員的作用,在農村社(隊)、城市社區積極聘請食品安全協作員,聘請“廣場大媽”等擔任義務監督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五進”(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校園)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宣傳監督作用,積極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執法監督和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形成群防群控的強大社會合力。
(六)督導檢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省食安辦將采取公開通報方式,強力推進行動的開展,并將各地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市(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指標中。在行動開展期間,將組織督導組以“雙隨機”(隨機抽取被檢查企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飛行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地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檢查工作部署、任務推進、實際成效和宣傳影響等情況,督查結果將適時予以通報。對督查和暗訪中發現存在欺上瞞下、推諉扯皮、弄虛作假、對上級要求置若罔聞的單位和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各地也要按照省上做法,加強層級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導解決,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七)客觀公正,加強信息公開。各地要加強專項整治信息公開工作,及時通過新聞媒體發布日常監管、監督檢查、記分管理、監督抽檢、案件查辦等信息,形成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各地、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專項整治每個階段結束后和每月底,以部門為單位,自下而上,收集匯總專項整治信息,并統一報省食安委辦公室。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是,采取的主要措施辦法、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等。各部門、各地要于5月10日前報送本部門和本地行動實施方案。各地要于2016年9月30日前報送工作情況總結。典型經驗和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隨時上報。
聯系人:張禎 康燕
聯系電話(傳真):0931-761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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