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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省膠囊劑類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通知(黑食藥監許發〔2012〕125號)

   2014-07-17 781
核心提示:各膠囊劑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膠囊劑藥品及相關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電
各膠囊劑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膠囊劑藥品及相關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電〔2012〕18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省膠囊劑類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確保我省生產的膠囊劑類保健食品的質量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硬膠囊劑和軟膠囊劑類保健食品生產許可除滿足《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GB17405-1998)》的有關規定外,還應具備對購進的每批明膠空心膠囊(藥用膠囊)、膠囊用明膠(藥用明膠)和食品添加劑明膠(食用明膠)按《中國藥典(2010年版)》和GB6783-94標準進行全項檢驗的能力。
 
  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如暫時不具備上述全項檢驗能力,個別檢驗項目可以委托檢驗。受托方應為具有委托檢驗項目檢驗能力的企業或檢驗機構。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規定各方責任、委托檢驗的內容及相關技術事項。委托方應當對受托方進行評估,對受托方的條件、技術水平、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現場考核,確認其具有完成檢驗任務的能力。
 
  三、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我省硬膠囊劑和軟膠囊劑類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條件重新進行審查,凡不能滿足上述一、二項要求的企業,將取消其相關劑型生產許可資質。
 
  四、各相關企業要嚴格對照《中國藥典(2010年版)》和GB6783-94標準進行自行檢查,并填報明膠空心膠囊(藥用膠囊)、膠囊用明膠(藥用明膠)和食品添加劑明膠(食用明膠)檢驗能力調查確認表(詳見附件1、2、3),不具備全項檢驗能力的企業同時要提供委托檢驗協議復印件,如果受托檢驗單位不是國家法定檢驗機構的還要提供受托檢驗單位上述檢驗能力調查確認表。以上材料一式兩份要于6月25日前上報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處,我局將根據企業上報的材料進行現場核查。
 
  聯系人:齊鶴,電話:0451-88313086。
 
  附件:1.    明膠空心膠囊(藥典2010版)檢驗能力調查確認表
 
  2.    膠囊用明膠(藥典2010版)檢驗能力調查確認表
 
  3.    食品添加劑明膠(GB6783-94)檢驗能力調查確認表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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