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
為強化企業自律,進一步規范我市保健食品生產管理,完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明確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工作中的責權,切實保證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有效實施,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試點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重慶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管理暫行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請市食品藥品監督稽查總隊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將本制度要求宣傳貫徹到全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并督促企業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質量受權人備案登記工作,2012年12月30日前將貫徹和實施情況報送市局。
二、本制度是暫行制度,在暫行期間發現的問題或建議,請及時報告市局,以便進一步完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重慶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管理暫行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試點工作方案》,為強化企業自律,進一步規范我市保健食品生產管理,完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明確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工作中的責權,切實保證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有效實施,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根據發展需要,建立質量受權人制度,配備具有資質的質量受權人,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完善企業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承擔社會責任。企業配備的質量受權人,應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三條 保健食品質量受權人(以下簡稱:受權人)是指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經驗,由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全面負責本企業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的關鍵人員。
第四條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明確授權雙方的責任,授權方應制定可以控制、管理、制約、量化的受權人考核制度,并為受權人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確保雙方按制度履行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受權人主要職責為:遵守和執行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或技術要求,負責最終產品的放行,參與或負責產品研發和技術改造,組織建立和完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監控企業內部的質量審計或自檢,監管質量控制部門,同時還應參與外部質量審計(供應商審計),參與驗證以及產品召回等工作。
第六條 受權人應具有食品、藥品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并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保健食品或相關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實踐經驗,熟悉和了解企業自有產品生產工藝和質量標準。
第七條 實行受權人制度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根據第六條的條件,確定受權人人選,經過培訓具備相應能力后,方可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行使質量受權人職責。
第八條 受權人備案。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在授權后需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抄報,進行備案登記。備案登記材料包括重慶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備案登記表、受權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技術職稱證明、工作年限證明、體檢證明、培訓證明、法人授權書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九條 受權人變更。企業質量受權人發生變更后,需在變更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資料備案登記。提供的材料除第八條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供變更說明材料。
第十條 質量管理活動應記錄在案,記錄應真實、完整,具有可追溯性。授權文件和有關記錄應納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
第十一條 受權人應培養良好職業風尚,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學習,每年參加培訓至少一次,提高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培訓情況記入受權人培訓檔案。
第十二條 企業要督促受權人履行職責,完善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強化生產企業內部質量管理。受權人未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到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業全權負責。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