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市經貿委 市公安局
市監察局 市農業局 市海洋與漁業局
市衛生局 市工商局 市質監局
市畜牧局 濰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70號)要求,我市決定同步開展為期4個月的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標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堅決依法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依法嚴厲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安排
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和“環節監管為主”的原則,嚴厲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著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把整治與規范、監管與自律的各項措施有效結合,利用4個月的時間,分三個階段完成專項整治的各項任務目標。
(一)自查自糾階段(2008年12月10日-200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務。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2)調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易被添加的食品類別。
2.具體措施。
(1)督促公告落實。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專項整治的目的、范圍和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督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銷售單位以及餐飲經營單位對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質、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自查自糾。
(2)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宣傳力度,公布食品質量安全投訴舉報電話或電子郵箱,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及時追蹤調查,對舉報屬實者給予獎勵。
(3)摸底排查。各級監管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責,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調查摸清食品生產、經營、消費各個環節中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及易被添加的食品類別,并向同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和匯總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違法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企業、單位名單以及被添加的食品類別,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4)強化抽檢。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各自監管職責、監管對象和范圍,有針對性地開展抽檢工作。要根據以往食品安全監督監測和投訴舉報發現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線索,制定食品抽檢計劃,確定抽檢的重點品種、重點食品類別。
(5)匯總分析。各級監管部門要匯總、歸類以往發生的各種問題,分析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對已有監管措施的制定與實施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進一步完善現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監管措施。
(二)清理整頓階段(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務。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使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得到明顯糾正。
(2)曝光一批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2.具體措施。
(1)依法查處。根據專項整治第一階段掌握的情況,各級監管部門對發現的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開展突擊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
(2)追根溯源。各級監管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頭,依法嚴厲查處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斷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應鏈,嚴防流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
(3)清理規范。規范食品添加劑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劑衛生標準仍在違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依法嚴厲查處將非食用物質作為食品添加劑銷售的行為。
(三)規范鞏固階段(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務。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機制。
(2)建立和實施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體措施。
(1)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各級監管部門針對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要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和非法食品添加物、不合格添加劑快速追查溯源機制,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理。
(2)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行為。嚴格推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嚴把食品添加劑企業條件審查關,嚴厲查處企業無證生產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加大對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力度,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銷售的黑窩點。強化食品添加劑運輸、倉儲的管理措施,切斷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應渠道。
(3)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建立健全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申報、備案制度。加強餐飲經營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管理,督促餐飲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采購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制度。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巡回檢查和監督抽檢,對仍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依法從重處理。
(4)嚴格進出口檢驗監管。嚴格落實進出口食品各項監督檢驗管理制度,加強進出口食品添加劑的檢驗和控制,指導企業制定食品添加劑監控計劃,定期對出口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劑進行風險分析驗證工作,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質量安全水平。
(5)加強食品行業誠信和自律機制建設。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誠信教育活動,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整治工作,遵循“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明確整治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各項日常工作。各縣市區、市屬各開發區也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承擔專項整治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要依照本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各級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之間要建立暢通的聯絡和信息溝通機制。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專項整治中,各級監管部門要集中力量,嚴格執法,重拳出擊,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健全企業誠信和自律機制,將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要心系百姓,顧全大局,加強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形成監管合力,不留問題死角,保證專項整治取得預期效果,促進食品行業健康規范發展。
(三)嚴格執法,嚴查違法行為。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各監管部門對專項整治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為。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監管部門中的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等違紀行為,構成犯罪的移送刑事司法機關處理。
(四)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級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向社會大力宣傳國家和省、市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措施,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曝光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讓群眾了解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危害,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為專項整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有關監管部門要組織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行培訓,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強溝通,定期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對專項整治信息、監督檢查和檢測情況要及時報送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及調查處理情況要隨時報送;要定期對專項整治進行總結,于2009年1月8日前和3月8日前形成自查自糾和清理整頓工作階段性總結,4月13日前形成專項整治全面總結,分別報送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于2009年3月上旬組織聯合督導組,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2009年4月中旬組織聯合考核組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考核評估。
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實施方案要于2009年1月6日前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8798356。附件:濰坊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
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濰坊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
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高成勇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副組長:咼智義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張光武 (市農業局副局長)
冷佃頡 (市衛生局副局長)
李洪亮 (市質監局副局長)
成 員:王 輝 (市經貿委副調研員)
張志才 (市公安局副局長)
朱沖進 (市監察局副局長)
葉 林 (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
陳忠民 (市工商局副局長)
官淇泉 (市畜牧局副局長)
章紅兵 (濰坊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