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局:
為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我省決定2017年繼續在全省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現將《江西省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聯系人:
省畜牧獸醫局:鐘志勇、甄麗卿,0791- 86215071,郵箱:xmjxmc@jxagri.gov.cn。
省畜牧技術推廣站:張 磊、余 峰,0791- 88508002,郵箱:huanjingshi@126.com。
2017年3月6日
江西省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為加快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不斷提升畜禽養殖生產水平,農業部決定今年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7〕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繼續在全省開展生豬、奶牛、蛋雞、肉雞、肉牛、肉羊、蛋鴨、肉鴨和蜜蜂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啟動肉鵝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試點,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改造提升、現場考核,創建部、省、市三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68個,其中創建部級示范場18個、省級示范場20個、市級示范場30個。按照統一創建條件、統一評分標準、統一工作部署、統一檢查驗收的要求,確保三級標準化示范場的創建質量。
二、創建內容
(一)基本要求
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江西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養殖檔案完整,兩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和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種畜禽(奶牛)場應開展兩年以上、至少一種病種凈化工作,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截止到2017年3月底,未完成畜禽養殖“三區”劃分地理標注的縣(市、區)不得申報。
1. 生豬:部級示范場為能繁母豬存欄3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5000頭以上。省、市級示范場為能繁母豬存欄2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3000頭以上。
2. 奶牛:部級示范場為存欄奶牛300頭以上;省、市級示范場存欄奶牛200頭以上。
3. 蛋雞:產蛋雞養殖規模(籠位)在1萬只以上。
4. 肉雞:單棟飼養量5000只以上,年出欄量10萬只以上。
5. 肉牛:年出欄育肥牛5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50頭以上。
6. 肉羊:存欄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欄肉羊500只以上。
7. 蛋鴨:蛋鴨存欄1萬只以上。
8. 肉鴨:單棟飼養量2000只以上,年出欄量5萬只以上。
9. 肉鵝:單棟飼養量1000只以上,年出欄量1萬只以上。
10. 蜜蜂:定地加小轉地蜂場飼養中蜂70群以上,意蜂100群以上,大轉地蜂場飼養蜜蜂150群以上。
(二)示范創建內容
各地示范創建工作要以設施化、無害化、資源化利用為重點加強養殖場硬件建設,以制度化、規范化為重點推進軟件建設,具體創建內容要求:
1. 畜禽良種化。選用高產優質高效畜禽良種,品種來源于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畜禽場,種畜禽質量合格證、檢疫證明、種畜禽系譜三證齊全。
2. 養殖設施化。養殖場選址布局科學合理,實行畜禽欄舍改造,添置安裝標準蜂箱、定位欄(籠)、飼喂、保暖、降溫、通風、清糞、消毒、無害化處理、散裝飼料儲存、自動料線等飼養、防疫和環境控制等先進的生產設施設備,提高畜禽養殖自動化、設施化程度。
3. 生產規范化。制定實施科學規范的飼養生產管理規程,嚴格遵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有關規定,并按照贛牧函〔2013〕37號文件要求,規范建立養殖檔案,安排專門技術人員建立和管理覆蓋生產全過程的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消毒、免疫、診療、防疫監測、蜂產品生產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記錄,并按規定年限妥善保管。
4. 防疫制度化。在完善防疫設施基礎上,建立健全防疫制度,科學實施進出場區、消毒、免疫、用藥、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配備與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執行獸醫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檢疫申報制度。
5. 畜禽糞便資源化。合理選擇糞便處理工藝,對糞便收集、處理、儲存、凈化、利用系統進行全面改造,建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且運轉正常的糞便處理設施設備,實現糞便資源化利用或達到相關排放標準。
6.病死畜禽無害化。規模養殖場,按照規定要求,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或委托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場處理病死畜禽,使病死畜禽能得到及時、徹底處理,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三、重點工作
(一)廣泛宣傳動員。各設區市具體負責本區域的示范創建工作,要按照要求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時間表;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確保養殖場戶知曉創建內容和要求,調動養殖場戶的積極性,營造示范創建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技術支撐。省畜牧技術推廣站和省養蜂研究所負責全省畜禽標準化示范創建的技術指導。各地要結合創建活動需要,建立健全創建技術專家組考核制度,完善專家隊伍,切實做到專家組人員固定、技術過硬、工作負責、公平公正。要加強檢查考核,對于不能發揮技術服務的,及時予以調整。
(三)確定創建單位。部級示范場從已認定的省級示范場中遴選,省級示范場從已認定的市級示范場中遴選(均需附相關文件材料,水禽和蜜蜂可直接申報部省級示范場)。市級示范場按1:1.2的比例從縣級儲備的養殖場中進行遴選。縣級建立參與示范創建的儲備庫,吸納自愿參與、符合基本條件的規模養殖場。
按照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基本條件,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從儲備庫中遴選基礎條件較好、先行投入改造的規模養殖場報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初審縣級名單并遴選已評上的省市級示范場,組織填寫標準化示范場申請表(附件1),注明申報級別(部、省、市),并分級別排序,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省畜牧獸醫局和省畜牧技術推廣站。省畜牧獸醫局將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候選場進行審核,結合各設區市的排序,按照數量要求,確定部級、省級和市級候選場名單,其中部級候選場報農業部畜牧業司備案。
(四)強化創建培訓。省畜牧技術推廣站負責全省畜禽標準化示范創建的集中培訓工作。市、縣畜牧獸醫部門要充分利用行業管理的優勢,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培訓,認真對照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的條件和要求,指導申報養殖場制定切實可行的標準化改造方案(主要改造內容從附件2中選擇),對基礎設施進行改造、管理措施進行規范,確保驗收之前完工。
(五)實施驗收掛牌。各地務必要從嚴篩選及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寧缺毋濫的原則。省畜牧獸醫局組織專家按照現場評分標準進行驗收(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見附件3)。上報農業部示范場需經省里專家組現場驗收,在省農業信息網或省畜牧獸醫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報農業部畜牧業司,經畜牧業司復查合格后,公布示范場名單。省農業廳統一制作頒發部級、省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標牌。市級示范場由設區市組織專家驗收,驗收結果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六)加強監督管理。省畜牧獸醫局組織專家開展督導調研,指導各地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水禽和蜜蜂示范場由農業部畜牧業司會同全國畜牧總站進行抽查。省畜牧獸醫局設立創建活動監督舉報電話0791-86215071,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活動開展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加強對本地區已掛牌的示范場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創建活動考核機制,對于確實起不到示范帶動的示范場要及時上報,經省畜牧獸醫局審核后取消其示范場資格。對在創建活動開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在全行業內進行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享受項目支持。
(七)推進產業化經營。各地在組織好新一輪示范創建工作的同時,注重掛牌示范場的輻射效應,帶動更多的養殖場發展標準化生產。鼓勵支持標準化示范場申請無公害、綠色食品認證,打造自主品牌,與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大中型批發市場和超市等進行合作,促進產銷銜接,通過多種形式積極推進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的產業化經營。
(八)開展復檢工作。今年將組織專家對2014年部級掛牌示范場(含2011年復檢合格示范場)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報農業部畜牧業司。復檢不合格的2010-2013年部級掛牌示范場,經整改后達到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的,可參與2017年創建活動。
四、進度安排
3月上旬:下發《江西省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4月上旬:各市報送參與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名單及改造方案;
4月底:向農業部報送參與部級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名單和水禽、蜜蜂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與創建單位名單;
5月:舉辦示范創建技術培訓班;
5-6月:組織專家對2014年部級掛牌示范場(含2011年復檢合格示范場)進行復檢,向農業部報送部級示范場的復檢結果;
7-8月:組織專家對參與部級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進行現場驗收;
9月:推薦部級標準化示范場上報農業部;
10月:組織專家對參與省、市級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進行現場驗收;
11月:總結示范創建工作成效,向農業部報送示范創建工作總結。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由省畜牧獸醫局負責實施,省農業廳有關單位參加。各地要把畜禽清潔生產、畜禽標準化養殖項目與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行動目標、統一任務落實、統一技術要求,三項工作齊抓共管,協同推進,全面開展畜禽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大項目資金和技術培訓投入力度。今后,畜禽養殖標準化項目等項目資金重點用于標準化示范場創建,提高活動的實施效果。
(三)加強宣傳報道。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引導廣大養殖戶積極參與。在省畜牧獸醫信息網上開辟專欄,報道各地在發展畜禽養殖標準化、開展創建活動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和各種形式的健康養殖模式。(附件請在江西畜牧獸醫信息網“http://jxav.jxagri.gov. cn”通知公告欄中下載)
附件1-3下載:1. 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申請表
2. 畜禽標準化養殖場改造建設內容目錄指南
3. 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
為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我省決定2017年繼續在全省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現將《江西省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聯系人:
省畜牧獸醫局:鐘志勇、甄麗卿,0791- 86215071,郵箱:xmjxmc@jxagri.gov.cn。
省畜牧技術推廣站:張 磊、余 峰,0791- 88508002,郵箱:huanjingshi@126.com。
2017年3月6日
江西省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為加快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不斷提升畜禽養殖生產水平,農業部決定今年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7〕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繼續在全省開展生豬、奶牛、蛋雞、肉雞、肉牛、肉羊、蛋鴨、肉鴨和蜜蜂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啟動肉鵝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試點,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改造提升、現場考核,創建部、省、市三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68個,其中創建部級示范場18個、省級示范場20個、市級示范場30個。按照統一創建條件、統一評分標準、統一工作部署、統一檢查驗收的要求,確保三級標準化示范場的創建質量。
二、創建內容
(一)基本要求
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江西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養殖檔案完整,兩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和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種畜禽(奶牛)場應開展兩年以上、至少一種病種凈化工作,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截止到2017年3月底,未完成畜禽養殖“三區”劃分地理標注的縣(市、區)不得申報。
1. 生豬:部級示范場為能繁母豬存欄3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5000頭以上。省、市級示范場為能繁母豬存欄2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3000頭以上。
2. 奶牛:部級示范場為存欄奶牛300頭以上;省、市級示范場存欄奶牛200頭以上。
3. 蛋雞:產蛋雞養殖規模(籠位)在1萬只以上。
4. 肉雞:單棟飼養量5000只以上,年出欄量10萬只以上。
5. 肉牛:年出欄育肥牛5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50頭以上。
6. 肉羊:存欄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欄肉羊500只以上。
7. 蛋鴨:蛋鴨存欄1萬只以上。
8. 肉鴨:單棟飼養量2000只以上,年出欄量5萬只以上。
9. 肉鵝:單棟飼養量1000只以上,年出欄量1萬只以上。
10. 蜜蜂:定地加小轉地蜂場飼養中蜂70群以上,意蜂100群以上,大轉地蜂場飼養蜜蜂150群以上。
(二)示范創建內容
各地示范創建工作要以設施化、無害化、資源化利用為重點加強養殖場硬件建設,以制度化、規范化為重點推進軟件建設,具體創建內容要求:
1. 畜禽良種化。選用高產優質高效畜禽良種,品種來源于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畜禽場,種畜禽質量合格證、檢疫證明、種畜禽系譜三證齊全。
2. 養殖設施化。養殖場選址布局科學合理,實行畜禽欄舍改造,添置安裝標準蜂箱、定位欄(籠)、飼喂、保暖、降溫、通風、清糞、消毒、無害化處理、散裝飼料儲存、自動料線等飼養、防疫和環境控制等先進的生產設施設備,提高畜禽養殖自動化、設施化程度。
3. 生產規范化。制定實施科學規范的飼養生產管理規程,嚴格遵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有關規定,并按照贛牧函〔2013〕37號文件要求,規范建立養殖檔案,安排專門技術人員建立和管理覆蓋生產全過程的生產、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消毒、免疫、診療、防疫監測、蜂產品生產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記錄,并按規定年限妥善保管。
4. 防疫制度化。在完善防疫設施基礎上,建立健全防疫制度,科學實施進出場區、消毒、免疫、用藥、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配備與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執行獸醫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檢疫申報制度。
5. 畜禽糞便資源化。合理選擇糞便處理工藝,對糞便收集、處理、儲存、凈化、利用系統進行全面改造,建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且運轉正常的糞便處理設施設備,實現糞便資源化利用或達到相關排放標準。
6.病死畜禽無害化。規模養殖場,按照規定要求,自建無害化處理設施或委托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場處理病死畜禽,使病死畜禽能得到及時、徹底處理,實現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三、重點工作
(一)廣泛宣傳動員。各設區市具體負責本區域的示范創建工作,要按照要求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時間表;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確保養殖場戶知曉創建內容和要求,調動養殖場戶的積極性,營造示范創建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技術支撐。省畜牧技術推廣站和省養蜂研究所負責全省畜禽標準化示范創建的技術指導。各地要結合創建活動需要,建立健全創建技術專家組考核制度,完善專家隊伍,切實做到專家組人員固定、技術過硬、工作負責、公平公正。要加強檢查考核,對于不能發揮技術服務的,及時予以調整。
(三)確定創建單位。部級示范場從已認定的省級示范場中遴選,省級示范場從已認定的市級示范場中遴選(均需附相關文件材料,水禽和蜜蜂可直接申報部省級示范場)。市級示范場按1:1.2的比例從縣級儲備的養殖場中進行遴選。縣級建立參與示范創建的儲備庫,吸納自愿參與、符合基本條件的規模養殖場。
按照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基本條件,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從儲備庫中遴選基礎條件較好、先行投入改造的規模養殖場報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初審縣級名單并遴選已評上的省市級示范場,組織填寫標準化示范場申請表(附件1),注明申報級別(部、省、市),并分級別排序,于4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省畜牧獸醫局和省畜牧技術推廣站。省畜牧獸醫局將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候選場進行審核,結合各設區市的排序,按照數量要求,確定部級、省級和市級候選場名單,其中部級候選場報農業部畜牧業司備案。
(四)強化創建培訓。省畜牧技術推廣站負責全省畜禽標準化示范創建的集中培訓工作。市、縣畜牧獸醫部門要充分利用行業管理的優勢,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培訓,認真對照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的條件和要求,指導申報養殖場制定切實可行的標準化改造方案(主要改造內容從附件2中選擇),對基礎設施進行改造、管理措施進行規范,確保驗收之前完工。
(五)實施驗收掛牌。各地務必要從嚴篩選及考核,堅持公開、公平、寧缺毋濫的原則。省畜牧獸醫局組織專家按照現場評分標準進行驗收(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見附件3)。上報農業部示范場需經省里專家組現場驗收,在省農業信息網或省畜牧獸醫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報農業部畜牧業司,經畜牧業司復查合格后,公布示范場名單。省農業廳統一制作頒發部級、省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標牌。市級示范場由設區市組織專家驗收,驗收結果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六)加強監督管理。省畜牧獸醫局組織專家開展督導調研,指導各地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水禽和蜜蜂示范場由農業部畜牧業司會同全國畜牧總站進行抽查。省畜牧獸醫局設立創建活動監督舉報電話0791-86215071,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活動開展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加強對本地區已掛牌的示范場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創建活動考核機制,對于確實起不到示范帶動的示范場要及時上報,經省畜牧獸醫局審核后取消其示范場資格。對在創建活動開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在全行業內進行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享受項目支持。
(七)推進產業化經營。各地在組織好新一輪示范創建工作的同時,注重掛牌示范場的輻射效應,帶動更多的養殖場發展標準化生產。鼓勵支持標準化示范場申請無公害、綠色食品認證,打造自主品牌,與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大中型批發市場和超市等進行合作,促進產銷銜接,通過多種形式積極推進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的產業化經營。
(八)開展復檢工作。今年將組織專家對2014年部級掛牌示范場(含2011年復檢合格示范場)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報農業部畜牧業司。復檢不合格的2010-2013年部級掛牌示范場,經整改后達到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的,可參與2017年創建活動。
四、進度安排
3月上旬:下發《江西省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4月上旬:各市報送參與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名單及改造方案;
4月底:向農業部報送參與部級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名單和水禽、蜜蜂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與創建單位名單;
5月:舉辦示范創建技術培訓班;
5-6月:組織專家對2014年部級掛牌示范場(含2011年復檢合格示范場)進行復檢,向農業部報送部級示范場的復檢結果;
7-8月:組織專家對參與部級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進行現場驗收;
9月:推薦部級標準化示范場上報農業部;
10月:組織專家對參與省、市級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進行現場驗收;
11月:總結示范創建工作成效,向農業部報送示范創建工作總結。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由省畜牧獸醫局負責實施,省農業廳有關單位參加。各地要把畜禽清潔生產、畜禽標準化養殖項目與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緊密結合起來,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行動目標、統一任務落實、統一技術要求,三項工作齊抓共管,協同推進,全面開展畜禽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大項目資金和技術培訓投入力度。今后,畜禽養殖標準化項目等項目資金重點用于標準化示范場創建,提高活動的實施效果。
(三)加強宣傳報道。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引導廣大養殖戶積極參與。在省畜牧獸醫信息網上開辟專欄,報道各地在發展畜禽養殖標準化、開展創建活動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和各種形式的健康養殖模式。(附件請在江西畜牧獸醫信息網“http://jxav.jxagri.gov. cn”通知公告欄中下載)

2. 畜禽標準化養殖場改造建設內容目錄指南
3. 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