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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食藥監規〔2017〕24號)

   2017-06-29 504
核心提示:各市(地)、綏芬河市、撫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省農墾總局衛生局、農業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森工
各市(地)、綏芬河市、撫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省農墾總局衛生局、農業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森工總局衛生局:
 
  現將《黑龍江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黑龍江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推進我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含批發市場、零售市場),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包括集中交易市場內的入場銷售者、銷售食用農產品的超市(專營店)等,落實好進貨查驗記錄義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嚴格監督有效規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好《食品安全法》、《省食品安全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實現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溯。
 
  二、整治標準要求
 
  (一)批發市場開辦者
 
  1. 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留存義務,查驗并留存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有效證明,銷售者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進行逐批留樣檢驗或快速檢測。
 
  2. 督促、要求場內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如實記錄所銷售食用農產品的相關信息(詳見對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標準要求)。
 
  3. 應當印制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證,載明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數量、銷售日期以及銷售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項目,并要求場內銷售者嚴格做到如實記錄、妥善保存并主動為食用農產品采購者出具銷售憑證。
 
  4. 實行統一結算業務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逐一為食用農產品采購者出具銷售憑證。
 
  (二)零售市場開辦者
 
  1. 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留存義務,查驗并留存入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的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有效證明,銷售者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零售市場開辦者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快速檢測。
 
  2. 督促、要求場內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如實記錄所銷售食用農產品的相關信息(詳見對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標準要求)。
 
  (三)食用農產品銷售者
 
  1.  應當查驗所采購食用農產品的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有效證明。
 
  2. 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產地(到縣級或具體農場)、數量、供貨者的姓名(名稱)、詳細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3. 批發市場內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做到如實記錄、保存并主動為食用農產品采購者出具批發市場統一印制的銷售憑證;從批發市場采購食用農產品的銷售者,應當索要并留存銷售憑證。
 
  4. 實行統一配送銷售方式的食用農產品銷售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所屬各銷售門店應當保存總部的配送清單以及相應的合格證明文件,并能夠保證隨時查閱、調取企業總部的進貨記錄信息。
 
  5. 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攜帶并提供產地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
 
  6.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積極配合監督管理和抽檢工作,如實向監管人員或者抽樣人員提供相關信息。
 
  三、工作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自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7月3日-8月18日)
 
  各市(地)、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內食用農產品監管執法人員、抽檢人員、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和規章中關于食用農產品銷售進貨查驗記錄的相關規定,明確各自職責和應履行的義務,開展自查自糾,找準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二)規范整治階段(2017年8月21日-9月8日)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針對在自查自糾階段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對本轄區內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進行逐個主體的監督、指導和規范,落實整改措施,確保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得到全面履行。
 
  (三)互查互學階段(2017年9月11日-9月22日)
 
  省局統一組織,各市(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情況開展互查互學,相互查找問題和漏洞,相互學習借鑒經驗和做法。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9月25日-9月30日)
 
  省局抽調市(地)監管人員分組對各地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通報結果。有關情況將作為年底對各地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專項整治工作當作全年重要工作來抓,加強對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成立專門工作小組推動此項工作深入開展。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各自職責,確保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依法監管。各地要一手抓監管對象主體責任落實,一手抓監管人員責任落實,依法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和規范整治力度,及時指導、督促、規范不落實進貨查驗等義務違法違規行為,務必做到發現一個,整改一個,直至規范為止。規范整治后,仍不落實主體責任義務的,要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地要發揮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新聞媒體等的作用,監督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主動學法守法,自覺履行法律義務,依法從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活動,提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水平。
 
  (四)按時上報情況。請各地于9月22日前,將本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有關情況上報省局,總結內容包括整治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好的經驗、查處的典型案例等,并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不足,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聯系人:馬海軍
 
  電  話:0451-88313163
 
  郵  箱:sljc090512@126.com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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