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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推進我區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2018〕69號)

   2018-05-25 324
核心提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并運行食品安全追溯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并運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是確保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與責任。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在白酒、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推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2017年又在食品添加劑等生產企業繼續推進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兩年來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通過調查摸底,我區部分食品生產企業主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意愿較低,未開展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或建設不到位;企業各崗位之間信息閉鎖,未形成信息鏈條,對出廠食品不能做到來可查、去可追、責可究。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繼續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做好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工作目標
 
    2018年12月1日前,全區大米和小麥粉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和運行紙質版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全區白酒、食用植物油、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劑等生產企業必須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其他食品生產企業要從原輔料采購使用、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到銷售等食品安全信息進行全過程記錄,為建立并運行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打下基礎。
 
    二、落實食品生產企業責任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食品生產企業應按照《食品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推動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完善追溯體系的意見》(食藥監科〔2016〕122號)、《關于發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若干規定的公告》(2017年第39號)、《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2013)和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繼續推進重點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通知》(食藥監辦〔2017〕57號)等有關要求建立并運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建立、完善和運行食品安全追溯系統,記錄原料驗收、生產過程、產品檢驗、產品銷售、人員設備等內容和信息;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明確數據采集、傳輸、匯總、保存、使用等過程的職責、權限和要求;規范記錄生產批次、產品配方、原輔材料管理、生產加工、成品管理、銷售管理、風險信息收集、產品召回等信息。
 
    三、依法強化措施和責任落實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關于發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若干規定的公告》(2017年第39號)中明確要求“‘爭取十三五’末,基本實現大米、小麥粉、嬰幼兒配方乳粉、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點食品安全可追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明確要求“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強制要求生產經營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設追溯體系”。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審批工作中,對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白酒、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劑等生產企業進行生產許可證申請發證或延續換證審查時,要結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對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進行重點審核,對沒有建立追溯體系、追溯體系不能有效運行,特別是出現不真實信息或信息滅失的,在《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評分記錄表》相對應的核查內容中進行判定,嚴格把關。
 
    四、加強食品生產追溯體系建設的監督和指導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檢查力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導、督促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規范和優化企業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記錄。企業追溯信息應做到及時、準確、真實、系統、有效,保障追溯體系有效運行。
 
    對小麥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白酒、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等企業未建立追溯體系、追溯體系不能有效運行,特別是出現不真實信息或信息滅失的,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的建立情況納入年底食品安全考核內容;并適時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通報督查結果。
 
    請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將大米和小麥粉建立和運行紙質版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情況,白酒、食用植物油、乳制品、食品添加劑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建立并運行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情況(主要包括:企業數、建立并有效運行追溯體系企業數、未建立企業數、未建立和未有效運行的原因、有效運行企業數、驗證有效運行措施、采取工作的措施、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或方案等)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聯 系 人:劉岳強、云韻
 
    聯系電話:0991—2631252(傳真)
 
    電子郵箱:xjspjgc@sohu.com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5月24日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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