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現就下放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第四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18年6月1日起,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共計四個大類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調整下放至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以下簡稱市局), 各市局不得再次下放。
在下放之前已由省局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事項,繼續由省局實施完成。
特此公告。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自2018年6月1日起,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共計四個大類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調整下放至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以下簡稱市局), 各市局不得再次下放。
在下放之前已由省局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事項,繼續由省局實施完成。
特此公告。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