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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基層管理工作網絡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防政辦發〔2012〕267號)

   2014-03-28 508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駐港各單位: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基層管理工作網絡建設工程實施方案》作為《防城港市貫徹落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駐港各單位: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基層管理工作網絡建設工程實施方案》作為《防城港市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配套文件,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2年12月12日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基層管理工作網絡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一、現狀及存在問題
 
  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不斷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消除了大量的食品安全隱患。但當前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仍然十分薄弱,在一些鄉村、城鎮社區特別是邊遠山區鄉村,假冒偽劣食品仍然屢禁不止,屢打不絕,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健康,擾亂了食品市場秩序,廣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已成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一塊短板。
 
  從當前基層食品安全管理網絡運行的情況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沒有落實到位。二是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尚未健全。三是農村食品安全“一專三員”工作履職、制度執行還未到位。四是街道、社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還是空白。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和農村、社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構,
 
  落實基層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加強專兼職相結合的食品安
 
  全監管隊伍建設;創新監管形式,建立基層食品安全聯防聯動和定期巡查機制,不斷加大監管力度;構建分片包干負責的監管任網和監督網,實現網格化管理。到 2013 年底,初步建立起協調有力、運轉高效、查處及時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全市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明顯提高。
 
  三、基層管理網絡構架
 
  (一)組建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機構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接受縣(市、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的業務指導,承擔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管負責同志兼任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根據工作任務合理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監管員。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二)建立農村、社區食品安全監管點。在每個行政村、社區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點,明確食品安全聯絡員、信息員、協管員。負責轄區內食品安全宣傳和食品安全隱患排查,隨時上報食品安全信息。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三)建立和完善監管部門鄉鎮、街道的機構。根據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任務,加強農業、水產畜牧獸醫、衛生、工商、質監等部門基層機構建設,配備與監管職責任務相適應的人員,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延伸監管觸角。2012 年年底前完成涉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建設。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農委、水產畜牧獸醫、衛生、工商、質監、編制部門。
 
  四、工作任務
 
  (一)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各縣(市、區)在不突破現有編制總量的情況下,積極落實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員的人員編制。各縣(市、區)可通過公開招錄或從鄉鎮、街道的其他部門調劑等方式解決。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二)保障工作經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鄉鎮、
 
  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和人員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相關經費的落實。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財政局,協同部門為市農委、衛生、工商、質
 
  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等部門。
 
  (三)解決辦公場所及執法裝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為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落實固定的辦公場所,購置必備的辦公設施,保證工作正常開展。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協同部門為市財政局。
 
  (四)建立基層監管協作機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日常巡查、組織協調、信息通報、應急處置、業務培訓等工作制度,建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各行政管理派出機構的聯動聯防機制,形成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網。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五、實施步驟
 
  基層食品安全管理網絡建設工程推進工作從2012年11月開始,至2013年12月止。具體分3個階段實施:
 
  (一)研究部署階段(2012年11月至12月)。
 
  各縣(市、區)對實施食品安全基層管理網絡建設工程活動進行全面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制定具體實施工作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
 
  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工作目標、任務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食品安全基層網絡建設,明確工作機構,合理配置人員,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長效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基層基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
 
  (三)考核評估階段(2013 年10月至 12 月)。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評,并向市食品安全辦專題報告。市食品安全辦組織對各級各有關部門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市人民政府,視情況在全市范圍內通報。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食品安全監管,重點難點在基層,薄弱環節也在基層。開展食品安全基層管理工作網絡建設,是筑牢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基礎,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和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安全基層管理工作網絡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確保食品安全基層管理工作網絡建設工作扎實推進。
 
  (二)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推進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網絡工程建設工作。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切實把這一項工作納入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 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        〔2012〕36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貫徹國務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行動計劃的通知》(桂政發〔2012〕80號)總體工作中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做到有規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評,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同配合、目標責任明確的工作局面。
 
  (三)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總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精心組織,全力實施,積極破解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市編辦要做好機構和人員編制配備的指導工作,市農委、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加強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溝通協調,指導鄉鎮對應機構的業務工作。財政部門按分級負擔原則,合理安排好相關工作經費。公安部門要大力協助支持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的不法行為和暴力抗法行為。各級食品安全辦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監督作用,切實抓好基層管理網絡建設的鞏固和完善。
 
  (四)強化督查,嚴格考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基層網絡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市人民政府將對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監察部門要對工作中嚴重失職或瀆職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人追究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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