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中能量計算的請示》已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表2能量和營養成分含量的允許誤差范圍規定:能量值≤120%標示值。同時GB28050—2011問答(修訂版)第五十三條“關于標示數值的準確性”中明確:判定營養標簽標示數值的準確性時,應以企業確定標簽數值的方法作為依據。
根據GB28050—2011及其問答,你局應當通過核查企業確定標簽數值的方法是否合理,能量值是否符合允許的誤差范圍,來判定營養標簽能量標示數值的準確性。
此復。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你局《關于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中能量計算的請示》已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表2能量和營養成分含量的允許誤差范圍規定:能量值≤120%標示值。同時GB28050—2011問答(修訂版)第五十三條“關于標示數值的準確性”中明確:判定營養標簽標示數值的準確性時,應以企業確定標簽數值的方法作為依據。
根據GB28050—2011及其問答,你局應當通過核查企業確定標簽數值的方法是否合理,能量值是否符合允許的誤差范圍,來判定營養標簽能量標示數值的準確性。
此復。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