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徹底清查清繳問題乳粉,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現就我市有獎舉報問題乳粉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1年4月13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開展問題乳粉清查清繳工作,對一切可能藏匿問題乳粉的場所進行深入排查,堅決清繳問題乳粉。
二、凡持有“尚未銷毀的2008年問題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產的未經檢驗三聚氰胺的乳粉”的單位和人員,必須主動上繳。對拒不上繳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鼓勵舉報投訴。鼓勵群眾通過各種途徑舉報。對舉報線索經查實確認在我市境內有生產、使用、銷售、藏匿問題乳粉違法行為的,將給予舉報人5000元獎勵,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舉報電話:12315 0713—8127506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