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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規:國家部委及地方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法規匯總【2016-06-27更新】

   2014-06-18 210
核心提示:本匯總由食品伙伴網整理,僅供參考。本匯總將不定期更新。國家部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
本匯總由食品伙伴網整理,僅供參考。本匯總將不定期更新。

國家部委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食藥監法〔2015〕65號)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 號)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

關于國務院決定取消和調整的國家質檢總局行政審批項目后續監管措施的通知(國質檢法[2007]600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通知(農辦辦[2013]50號)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農辦辦[2013]21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的說明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衛法制發〔2013〕16號)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取消下放部分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行政審批項目的公告(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2013年第1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下放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審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消費[2014]10號)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農辦辦[2014]48號)

地方法規:

河北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和歷年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公告(2014年 第15號)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和歷年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公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政府部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和歷年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通知(冀政辦函〔2014〕58號)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與省政府第三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冀政辦〔2013〕41號)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承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有關事項

關于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有關規定的通知(冀發改法規〔2013〕1112號)

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和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后置審批的公告(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1號)

廣東

廣東省質監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告


關于公開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告(粵衛通〔2014〕9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開省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14〕25號)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情況的公告

廣東省質監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公告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穗府〔2014〕14號)

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滬府發〔2014〕31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本市第七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滬府發〔2014〕5號)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部分食品藥品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滬食藥監法〔2014〕1052號)

山東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魯政字〔2014〕223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魯政字〔2014〕189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魯政字〔2014〕100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64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魯政字〔2013〕256號)

關于做好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委托下放相關工作的通知

關于貫徹落實魯政字〔2014〕189號文件做好承接、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魯食藥監法函〔2014〕63號)

山西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晉政發〔2015〕7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晉政發〔2015〕23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和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晉政發〔2014〕12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晉政發〔2013〕35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晉政發〔2013〕36號)

廣西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桂政發〔2015〕28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桂政發〔2014〕69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桂政辦發〔2014〕88號)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不含涉密審批事項)的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質監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不含涉密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

黑龍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暫停實施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政府令第 1 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號)

黑龍江省工商局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保留和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的通知(黑工商發〔2013〕107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黑政發〔2013〕10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保留和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號)

浙江

關于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一步下放和調整審批事項的公告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貫徹省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進一步下放和調整審批事項的通知


關于調整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等行政審批權限的通知(浙海漁發〔2012〕24號)

湖北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鄂食藥監辦文〔2015〕22號)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開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鄂政辦發〔2014〕18號)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省政府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鄂食藥監文〔2014〕3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鄂政發〔2013〕48號)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下放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鄂食藥監文〔2013〕30號)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下放行政審批項目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鄂食藥監文〔2014〕97號)

陜西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陜政發 〔2014〕6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陜政發 〔2013〕48號)

天津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承接國務院下放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津政發〔2014〕3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減少和下放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津政發〔2013〕40號)

福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閩政〔2014〕6 號)


安徽

安徽省環保廳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82項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皖政(普發)〔2014〕6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精簡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皖政〔2014〕4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皖政〔2014〕3號)

安徽省糧食局關于做好糧食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管理和轉變管理方式有關工作的通知(皖糧法〔2013〕12號)

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落實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滁政秘〔2014〕83號)

新疆

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新政發〔2014〕4號)


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新政發〔2014〕1號)

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新政發〔2014〕2號)

關于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新政發〔2013〕91號)

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新政發〔2013〕72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新政發〔2013〕39號)

江西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贛府發[2013]17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贛府發[2013]17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和備案項目的決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贛府字〔2013〕6號)

湖南

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調整第一批食品生產許可審批權限的通知(湘食藥監發〔2015〕2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國務院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湘政發〔2013〕24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湘政發〔2013〕33號)

重慶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渝府發 〔2013〕 50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向兩江新區下放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和權限的決定(渝府發 〔2013〕 82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3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三批)的決定(渝府發 〔2013〕 81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3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二批)的決定(渝府發〔2013〕60號)

四川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川食藥監審批〔2012〕3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川府發〔2013〕63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第二批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川辦發[2013]60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川府發[2013]24號)

河南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 〔2013〕58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 〔2012〕35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豫政 〔2014〕52號)

江蘇

江蘇省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126項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蘇政發〔2013〕149號)


省政府關于印發省政府各部門和省地震局省氣象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的通知(蘇政發〔2014〕119號)

北京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246項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京政發[2013]26號)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改革調整工作期間行政審批工作的補充通知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改革調整期間行政審批工作的通知

遼寧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遼政發〔2014〕30號)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下放餐飲服務行政審批及日常監管職責的通知(遼食藥監餐發〔2013〕247號)


云南

云南省工商局關于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公示


甘肅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第十五批中央在甘單位第九批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甘政發〔2015〕8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政府部門第十一批和中央在甘單位第六批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甘政發〔2013〕105號)


青海  

青海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審批項目公告


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省政府令[第98號])

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共186項)(省政府令[第101號])

青海省人民政府決定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目錄(共138項)(省政府令[第104號])

內蒙古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內政發〔2013〕103號)


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和銜接國務院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14〕82號)

吉林省政府決定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公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簡政放權實施方案的通知(吉政辦發〔2013〕25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吉政發〔2013〕17號)

海南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瓊府〔2014〕70號)

貴州

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調整下放食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管理權限的公告(2015年第58號)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當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4〕29號)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標簽: 行政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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