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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化妝品標簽合規判定的基本要求

   2021-06-01 580
核心提示:化妝品標簽合規判定的基本要求 日前,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了2021年4月全國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5批次化妝品不合格
       化妝品標簽合規判定的基本要求
       日前,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了“2021年4月全國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5批次化妝品不合格未準入境,其中,4批次標簽不合格。詳細信息如圖1所示。

圖片1 

圖1  2021年 4月未準入境的化妝品信息

食品伙伴網進一步查閱1-3月份數據發現,自2021年3月份以來,標簽不合格信息逐步增多,3月份未準入境的化妝品共計11批次,其中標簽不合格5批次,將近50%;而4月份卻高達80%。因此,食品伙伴網提醒相關化妝品進口商重點加強標簽合規性審核。

化妝品標簽具有向消費者傳達產品信息的作用,是制造商對產品質量的承諾,標簽內容的完整和準確是保障消費者知情選擇和安全使用的必備條件。因此,無論是生產者、經營者還是進出口商等,都有責任確保化妝品標簽的合規性,不能虛假宣傳,不能誤導消費者。那么如何確保化妝品的標簽合規性呢?需要關注很多有關化妝品標簽標識的管理法規或國家標準,比如首先應關注《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內容,另外在具體標識方面參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以及GB 5296.3《消費者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等。食品伙伴網綜合這幾個法規和標準的核心要求,與大家分享一下化妝品的強制標識要求。

1、產品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編號

化妝品的名稱應反映化妝品的真實屬性,簡明易懂。化妝品名稱一般由商標名、通用名和屬性名三部分組成,三者均有對應的法律法規要求。

特殊化妝品應標注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特殊化妝品包括:用于染發、燙發、祛斑美白、防曬、防脫發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我國對國產和進口特殊化妝品采取注冊管理。

2、化妝品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

這里就包括化妝品的實際生產和分裝企業的名稱和地址。進口化妝品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指中國香港、澳門、臺灣)的名稱和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進口化妝品可不標注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

3、生產許可證編號

自2017年1月1日起,企業原有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作廢,使用新核發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即把原來的“兩證”管理變為現在的“一證”管理。新的《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格式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妝+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流水號(4位阿拉伯數字)。

4、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該編號是指企業所執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企業標準號。產品執行標準號有以下幾種:GB ×××,GB/T ×××,QB/T×××,DB××/T×××,Q/×××。其中,GB ×××表示強制性國家標準,GB/T表示推薦性國家標準,QB/T表示推薦性輕工行業標準,DB××/T表示推薦性地方標準,Q/×××表示企業標準。

5、全成分表

在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可視面上應真實地標注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名稱,成分表應以“成分:”的引導語引出。成分表中成分名稱應按加入量降序列出。如果成分的加入量≤1% ,可在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后面按任意順序排列成分名稱。

全成分表列出的物質涉及允許在化妝品中使用的原料名稱以及其他功能性組分名稱,可結合《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版)》和《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及其后續的增補修訂文件中對應查找。食品伙伴網在對各省市發布的化妝品抽樣檢驗信息進行研究之后發現(以廣東省發布的2021年第3期化妝品抽檢信息為例,詳見圖2):除微生物等指標不合格外,產品中經常存在檢出未標識的物質。這些物質名稱看起來晦澀難懂,但卻影響著化妝品的質量安全。所以說,全成分表是化妝品標簽合規經常出問題的地方,也是合規判定的重點和難點之一。

圖片2 

圖2 廣東省2021年第3期化妝品抽檢信息部分內容展示

6、凈含量

化妝品標識應當標注凈含量。凈含量的標注依照《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執行。液態化妝品以體積標明凈含量;固態化妝品以質量標明凈含量;半固態或者粘性化妝品,用質量或者體積標明凈含量。

7、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1)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可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任一方式標識。除生產批號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標注在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可視面上。各類涉及日期的標注一般按4位數年份和2位數月份及2位數日的順序進行標識,僅引導詞不一樣,詳細可參考GB 5296.3 第6.5.2節的要求。

(2)使用方法

化妝品根據產品使用需要或者在標識中難以反映產品全部信息時,應當增加使用說明。使用說明應通俗易懂,需要附圖時須有圖例示。

(3)安全警示語

凡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有要求或根據化妝品特點需要時,應在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可視面上標注安全警告用語。安全警告用語應以“注意:”或“警告:”等作為引導語。比如,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版)及其相關增補修訂文件中就有這類信息,詳見圖3。

圖片3 

圖3 有關安全警示說明內容法規要求來源示例

8、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

另外,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要求,進口化妝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標簽,也可以加貼中文標簽;加貼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內容應當與原標簽內容一致。

以上是有關化妝品標簽標識的基本要求,當然還有一些特殊的標識要求,比如針對防曬類化妝品也有特定的標識要求,下期將與大家一起分享。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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