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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穩定發展的通知(青政辦字〔2013〕60號)

   2014-08-15 269
核心提示: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積極應對H7N9禽流感對我市家禽業的影響,維護家禽養殖、加工、經營和消費者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積極應對H7N9禽流感對我市家禽業的影響,維護家禽養殖、加工、經營和消費者的利益,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扶持家禽業穩定發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3〕58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扶持家禽業穩定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種禽場給予生產維持性補貼。對本市持有效《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禽場和家禽地方品種資源場給予生產維持性補貼,以2013年5月10日存欄的30日齡以上的種禽數為準,對父母代種禽,財政按每只8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資金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按以下比例負擔:平度市、萊西市為6∶4,即墨市、膠州市、城陽區、黃島區、青島紅島經濟區(青島高新區)為4∶6,嶗山區、青島前灣保稅港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為2∶8。
 
  二、對活禽收購加工儲藏給予補貼。對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收購加工儲藏的家禽產品,財政按每噸1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以企業實際收購加工的產品數量為準。補貼資金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按以下比例負擔:平度市、萊西市為6∶4,即墨市、膠州市、城陽區、黃島區、青島紅島經濟區(青島高新區)為4∶6,嶗山區、青島前灣保稅港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為2∶8。
 
  三、減輕家禽養殖加工企業負擔。在防控H7N9禽流感期間,對家禽養殖、加工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車船稅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給予適當減免照顧。減免的期限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維護家禽及其產品正常流通。在嚴格實施產地檢疫、屠宰檢疫、道路檢查和暫時關閉活禽交易市場等臨時性措施的同時,對手續齊全的家禽及其產品不得實行封鎖、禁運;要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家禽運輸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
 
  五、科學引導消費,穩定產業發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行業協會、家禽養殖加工企業和新聞媒體,加強對家禽及其產品安全消費知識的宣傳和推廣,集中宣傳肉雞安全狀況、雞肉營養特點、高溫烹飪烹調方法等,引導居民增加禽產品消費,消除恐慌心理,恢復市場消費信心。各區市要及時研究解決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兌現扶持政策,組織企業和養殖場戶生產自救,幫助其解決實際困難,關心養殖場戶和加工企業職工的生活,促進家禽業穩定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5月9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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