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對制售“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意見》(國辦發〔2010〕36號)、國務院食安辦《關于印發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辦發電〔2011〕9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0〕36號文件精神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0〕56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8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1〕52號)、《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淄政辦發〔2011〕1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對“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健全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切實解決“地溝油”回流餐桌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重點。強化對生物柴油、工業油脂、動物飼料的生產經營監督管理,防止以餐廚廢棄油脂作為原料生產加工的油脂產品進入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針對“地溝油”違法犯罪鏈條中掏撈、粗煉、收購轉運、深加工、批發、銷售等各個環節,多管齊下摸排梳理線索,全面取締非法制售“地溝油”窩點,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鏈條,徹底摧毀生產加工銷售網絡,嚴厲打擊制售“地溝油”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落實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和措施,進一步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糧油批發市場及其他相關食用油、食品企業的監督管理,強化現場檢查、突擊檢查和檢驗檢測,確保及時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嚴格規范餐廚廢棄物排放行為,加強收集、轉運、處置監管,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鏟除“地溝油”犯罪土壤;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和食用油監管的政策措施和長效機制,積極推動從源頭上解決“地溝油”問題。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核查生物柴油、工業油脂、動物飼料等生產加工企業。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檢查方案,逐一核查以餐廚廢棄油脂為原料的生物柴油、工業油脂等生產加工企業,逐一核查動物飼料生產企業油脂使用情況,全面摸清企業底數和生產加工情況。嚴禁使用“地溝油”和餐廚廢棄油脂生產加工動物飼料。加強對生物柴油、工業油脂、動物飼料以及食用油精煉加工、分裝灌裝企業的監督檢查,現場查看實際生產情況,認真核查進料、出油記錄等情況,凡發現購入原料油來源可疑、進料與出油數量明顯不符、大量購買使用過濾用白土、銷售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及生物柴油、工業油脂、動物飼料生產企業與糧油企業、食用油包裝材料企業等有業務、資金往來的,要迅速采取措施深入調查,逐一排查安全隱患。對有犯罪嫌疑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封生產設備和產品,查清原料、設備來源和產品銷售去向,全面偵破“地溝油”產供銷網絡。(質監、畜牧獸醫、公安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負責)
(二)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犯罪行為。
1、全面摸排線索,搗毀制售黑窩點。以城鄉結合部、城市近郊區為重點,組織開展拉網式排查,全面清理取締從事“地溝油”粗煉加工、存貯轉運的黑作坊、黑窩點。對摸排發現的線索要逐一甄別,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要組織專門力量明察暗訪、蹲守跟蹤,有效掌握、收集和固定證據,摸清銷售去向及下游企業,迅速搗毀煉制存貯窩點,并同步展開后續偵辦工作。(公安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2、強化案件偵破,徹底摧毀犯罪利益鏈。結合“打四黑除四害”專項行動,總結推廣前期案件偵辦經驗,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地溝油”破案會戰。各監管部門要按照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的要求,做好證據收集和檢驗鑒定工作。對有關監管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公安機關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核查;對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立案偵查,迅速抓捕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每一起案件都要循線深挖、追根溯源,全面查清原料來源、生產窩點和銷售渠道,努力做到全環節偵破,徹底摧毀犯罪利益鏈。(公安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三)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
1、加強生產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食用油生產企業、小作坊等重點單位的監督檢查和檢驗檢測,指導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食品生產標準及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生產原料及食用油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制度,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所采購、使用的食用油必須是獲證產品,并附有批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且如實記錄進貨臺賬,嚴禁購進、使用餐廚廢棄油脂。(質監部門負責)
2、加強流通環節的監管。以食用油特別是散裝食用油批發零售單位為重點,嚴格落實食品市場監管“四項制度”、經營自律“三條線”標準和進貨查驗制度,督促食用油批發經營者使用進銷貨憑證,建立食用油銷售臺賬,規范銷售渠道,明晰供貨源頭,遏制“地溝油”進入流通領域。(工商部門負責)
3、加強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以城區、鎮、街道、旅游景區、景點等的餐飲服務單位集中地為重點區域,以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集體(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館、火鍋店等為重點單位,以食用油進貨查驗、索證索票、標簽標識和采購記錄制度的落實情況為重點內容,加大監督檢查頻次,依法規范食用油進貨渠道,嚴防“地溝油”等不合格油脂流入餐飲服務環節。加強餐飲服務行業管理,充分發揮餐飲行業協會作用,引導餐飲行業誠信經營。(食品藥品監管、貿易等部門負責)
4、加大案件查處和移交力度。監督檢查中,凡發現銷售、使用假冒偽劣食用油的,要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對檢查中發現食用油脂無標簽標識、來源不明、進貨價格明顯偏低的,要追蹤溯源,查清來源流向,確保做到食用油安全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突出問題不解決不放過,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到位不放過。對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機關。(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負責)
(四)規范和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
1、嚴格規范餐廚廢棄物排放行為。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餐廚廢棄物臺賬管理、分類放置、日產日清等制度;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煎炸廢棄油脂直接排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城市下水管網或交給未經許可或備案的收運、處置單位及個人處理;要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以集體食堂和大中型餐飲單位為重點,推行安裝設置油水分離器、隔油池等設施,對新建單位要嚴格進行環評,對現有已建單位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補建;依法嚴懲各類違法違規單位。(食品藥品監管、城管執法、環衛、環保部門負責)
2、加強對餐廚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的監管。建立餐廚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制度,督促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與收集、運輸企業簽訂協議;督促有關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建立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來源、種類、數量、去向和用途等內容;加大對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的巡查、夜查力度;依法嚴懲違法收集、轉運和處置行為,嚴防流向非法加工環節。(城管執法、環衛部門負責)
3、加強對禽畜養殖環節的監管。嚴禁使用未經高溫處理或無害化處理的餐館、食堂泔水喂養畜禽,依法嚴懲違法違規單位和個人。(畜牧獸醫部門負責)
4、加強對畜禽屠宰、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殘渣油脂的監管。督促企業建立殘渣油脂處置臺賬,嚴防殘渣油脂流入食用油生產加工環節。(商務、質監部門負責)
(五)探索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1、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度建設。2011年底前,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細化完善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具體辦法,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探索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對參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實施許可或備案管理,促進從源頭上解決“地溝油”問題。(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別負責)
2、完善有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食用油生產加工、經營和使用單位供應鏈條的快速追查溯源機制,切斷“地溝油”供應渠道;加強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食用油標簽標識監督管理,重點抓好散裝食用油標簽標識的規范和管理工作;鼓勵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預包裝食用油、定點采購食用油;制定完善利用餐廚廢棄油脂生產生物柴油和工業油脂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飼料生產企業用油方面的管理制度。(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畜牧獸醫等部門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將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和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解決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加大對專項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加大經費投入,積極探索食用油安全監管的有效手段和長效機制;要充分發揮基層政權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廣泛引導和動員群眾進行社會監督,積極支持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活動和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落實餐廚廢棄物管理和食用油質量安全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統籌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要切實負起責任,全面落實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和餐廚廢棄物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與責任分工,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確保監管出城下鄉。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許可審查不嚴、打擊整治不力、“地溝油”問題突出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的責任,特別是對有非法制售窩點、企業,未能及時有效排查取締的,要嚴格倒查追究屬地管理責任。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強化部門協調。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案件線索通報、反饋和查處偵辦聯動機制。對公安機關跨區縣偵辦的“地溝油”案件,涉及到我區的要全力協助案件偵辦,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地方保護。區食安辦、公安機關要會同經信、住建、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環保、畜牧獸醫、城管執法等部門,抓緊研究細化監督管理、檢驗檢測、線索摸排、案件偵辦等具體工作措施,多管齊下、高效銜接,合力推動專項工作深入開展。衛生部門要加快“地溝油”快速檢測方法結果的推廣應用,為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監督檢查、快速鑒別和追蹤溯源提供科學依據。
(四)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要健全輿情監測和引導機制,及時掌握、核查輿情熱點線索,妥善回應社會關切;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和宣傳作用,大力宣傳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的先進經驗,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大力宣傳優良食用油品牌和優秀企業,宣傳普及食用油鑒別和科學食用知識,引導群眾正確消費;要充分利用有獎舉報制度和公開舉報電話、郵箱等方式,落實獎勵資金和舉報人保護等措施,支持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及時發現舉報 “地溝油”非法加工窩點和違規處理餐廚廢棄物的單位,倡導人人參與打擊不法經營的良好風氣,徹底鏟除違法制售“地溝油”犯罪土壤。有關“地溝油”案件的偵辦信息,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食安辦要求,報公安部統一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