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要求,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根據各部門設置和職能定位,全國愛衛會辦公室會同全國愛衛會各成員單位,對2014年印發的全國愛衛會工作規則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進行了修訂。經2020年9月10日全國愛衛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由全國愛衛會印發實施。
《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工作規則》明確了全國愛衛會的性質及組成、基本職能、工作方法、工作機構、會議制度和公文辦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全國愛衛會各項工作。
《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主要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結合各成員單位在愛國衛生工作中承擔的重點任務,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工作規則》明確了全國愛衛會的性質及組成、基本職能、工作方法、工作機構、會議制度和公文辦理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全國愛衛會各項工作。
《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主要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結合各成員單位在愛國衛生工作中承擔的重點任務,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