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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世界各國食品過敏原種類

   2017-03-15 596
核心提示:背景信息據澳新食品標準局(FSANZ)消息,2016年 1月19日澳大利亞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 Mills)因產品標簽中未標明魚過敏原,而
    背景信息
 
    據澳新食品標準局(FSANZ)消息,2016年 1月19日澳大利亞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 Mills)因產品標簽中未標明魚過敏原,而召回一款食品。2016年 1月,加拿大也先后召回未標注雞蛋過敏原的冷凍海鮮食品、“爽口牌”海鮮產品及冷凍魚餅等。
 
    食品伙伴網解讀
 
    為什么未標注過敏原產品被屢屢召回,企業對各個國家過敏原成分和法規了解不夠。食品伙伴網將為大家進行了詳細解讀。
 
    什么是食品過敏原
 
    GB/T 23779-2009規定,致敏源的定義是能夠誘發機體發生過敏反應的抗原物質,又稱過敏原。食品過敏源是指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質,被過敏體質人群消耗后能夠誘發過敏反應。
 
    食品過敏原產生的過敏反應包括呼吸系統、腸胃系統、中樞神經系統、皮膚、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臨床癥狀,有時可能產生過敏性休克(Anaphylactic Shock),甚至危及生命。
 
    現在大約有160多種食品含有可以導致過敏反應的食品過敏原,常見的食品有:奶類,樹果類,菜籽,豆類,蛋類,巧克力,香辛料,鮮果,海產品等。
 
    食品過敏原的標注
 
    食物過敏原不但影響到人類的生活質量,甚至會危及生命。但是到目前為止,對食物過敏并無有效的治療手段,唯一的辦法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使易敏者避開含有致敏成分的食物,如制定、頒發法規,要求食品生產企業將食品中所有過敏原成分都進行清楚的標注。
 
    各個國家食品過敏原成分解析
 
    食品伙伴網對各個國家過敏原成分進行簡單統計,如下表:
 
    表1 各國/地區過敏原成分統計表
 

 

國別

過敏原成分種類

標示要求

 

含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

 
 

甲殼類及其制品、

 

中國

魚類及其制品、

蛋類及其制品、

推薦標示

(8種)

花生及其制品、

大豆及其制品、

 
 

乳及其制品(包括乳糖)、

 
 

堅果及其制品

 
 

蝦、蟹、小麥、蕎麥、雞蛋、

牛奶、花生

強制標示(7種)

日本

鮑魚、墨魚、鮭魚子、橘子、

腰果、獼猴桃、牛肉、核桃、         

芝麻、大馬哈魚、鯖魚、大豆、雞肉、香蕉、豬肉、松茸、桃子、山藥、蘋果、明膠

 

 

推薦標示(20種)

 

 

 

韓國

(18種)

蛋類(僅限家禽類)、牛奶、

蕎麥、花生、大豆、小麥、鯖魚、蟹、蝦、豬肉、桃子、西紅柿、亞硫酸鹽殘留量超過10mg/kg 時(以SO2計)、核桃、雞肉、牛肉、魷魚、貝類(牡蠣、鮑魚、海虹等)

 

 

 

強制標示

 

 

 

蛋類、奶、芥末、花生、

 

加拿大

海產品(魚、甲殼類、貝類)

強制標示

(10種)

芝麻、大豆、亞硫酸鹽、樹生堅果、小麥及其他含麩質的谷物

 
 

奶、雞蛋、小麥、花生、大豆、

 

美國

魚類(如鱸魚、比目魚或鱈魚)

 

(8種)

甲殼貝類(如蟹、龍蝦或蝦)

強制標示

 

樹生堅果類(如杏仁、美州山核桃或胡桃)

 
 

含有麩質的谷類(以下除外:小麥基葡萄糖漿,包括右旋糖;小麥基麥芽糊精;大麥基葡萄糖漿;用于生產蒸餾酒精或食用酒精的谷物)、

 
 

甲殼類及其制品、

蛋及其制品、

 
 

魚類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胡蘿卜素和類胡蘿卜素配制劑的魚明膠;用作葡萄酒和啤酒澄清劑的魚膠或明膠)、

 

 

 

 

 

 

 

歐盟

(14種)

大豆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精煉大豆油脂;大豆中提取的天然VE、天然D-α -VE、天然D-α-VE酯、天然D-α-VE琥珀酸鹽;從大豆中提取的源自植物甾醇類和植物甾醇類酯的植物油;從大豆中提取的菜油甾醇中生產植物甾烷醇酯)、

 

 

 

 

 

 

強制標示

 

奶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生產蒸餾酒精或食用酒精的乳清;乳糖醇)、

 
 

堅果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生產蒸餾酒精或食用酒精的堅果)、

 
 

芹菜及其制品、

芥末及其制品、

 
 

芝麻及其制品、

花生及其制品、

 
 

濃度大于10 mg/kg或10mg/L的二氧化硫及亞硫酸鹽(以SO2計)、

羽扇豆及其制品、

 
 

軟體動物及其制品

 

 

澳新

(10種)

含有麩質的谷類、甲殼類、

蛋類、魚類、奶、花生、大豆、芝麻籽、樹生堅果類、

亞硫酸鹽大于等于10 mg/kg

 

 

強制標示

 

含有麩質的谷及其制品、

 
 

甲殼類動物及其制品、

 
 

蛋類及其制品、魚類及其制品、

 

香港

花生大豆及其制品、

強制標示

(8種)

奶類及其制品、

 
 

樹生堅果及其制品、

 
 

濃度大于百萬分之十亞硫酸鹽(以SO2計)

 

臺灣

蝦及其制品、蟹及其制品、

 

(6種)

芒果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

           強制標示

 

奶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

 

 綜上所述,每個國家/地區對食品標簽中需要標注的過敏原成分的要求是有一定差距的,企業在生產或進出口含有過敏原食品時,須根據各個國家具體規定進行過敏原識別與標注。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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