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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就《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2021-08-10 383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21〕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在全市范圍內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并加大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改革試點力度,市政府于2021年8月6日印發了《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21〕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在全市范圍內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并加大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改革試點力度,市政府于2021年8月6日印發了《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及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2019年11月,國務院和省政府先后印發了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通知,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率先在自貿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在試點改革的基礎上,2020年6月28日,省政府又印發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20〕4號),把“證照分離”改革在全省復制推廣,使全省市場主體更廣范圍享受“證照分離”改革紅利。2021年5月19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2021年6月30日,省政府印發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21〕4號),就“證照分離”改革制定了新舉措、邁出了新步伐。為深化我市“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市審改辦(市行政審批局)結合上級精神,立足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審定后,形成了《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4個部分,分別為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保障措施、附件。其中方案的主要內容為:

在全市范圍內取消68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貿區曹妃甸片區試點增加取消14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后,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許可證件。

在全市范圍內將15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自貿區曹妃甸片區試點增加15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審批改為備案后,由監管部門履行備案手續[“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除外],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

在全市范圍內對37項中央層面設定、4項河北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試點增加40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實行告知承諾后,市縣執行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確立的統一標準,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少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現場核查環節由審批前實施調整為審批決定后核查,統一由監管部門實施。

在全市范圍內對403項中央層面設定、1項河北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服務。

三、具體落實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領導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牽頭負責推進改革,做好調查研究、政策解讀、協調指導、督促落實、法治保障、總結評估等工作。市行政審批局和市市場監管局要會同市有關部門統籌“證照分離”和“證照聯辦”改革,促進兩項改革落實落地落細。市司法局負責“證照分離”改革的法治保障。市商務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做好“證照分離”改革與對外開放政策的銜接。關于縣區改革工作開展,由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負責改革統籌協調和“證照分離”改革涉企經營事項的清單組織編制工作及“證照分離”改革方案(正文部分)制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共同負責指導落實和政策解讀;司法部門負責法治保障。市、縣兩級要強化協作配合,積極主動作為,妥善解決改革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推進改革的工作合力,確保改革事項落實落地。

(二)抓好改革實施。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對本地改革工作負總責,制定本地改革工作方案,緊盯重點環節,完善配套舉措,夯實責任主體,強力推進改革。省有關部門本行業領域配套措施(包括制定行業監管規則、告知承諾示范文本和細化事中事后監管舉措等內容)印發實施后,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深入抓好落實。各級各部門要結合“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對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廣泛利用各類宣傳途徑,以各種形式宣傳解讀改革政策,夯實改革的社會群眾基礎,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培訓,緊緊圍繞改革的核心內容,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和不定期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不斷提升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要及時調整優化業務流程,修訂完善工作規則和服務指南,改造升級信息系統,為改革措施全面落實奠定堅實基礎。

(四)加大督導力度。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曹妃甸片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通過隨機抽查、現場體驗、集中督導等方式,全面評估總結改革在釋放市場活力、支持就業增長、優化產業結構、激發創業創新和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成效,提煉成熟改革經驗,為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唐山方案”。



 
地區: 河北 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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