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處室、直屬單位:
為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7號)等規定,經市局2021年第12次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現將《2021年度重慶市市場監管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處室(單位)要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做好政策解讀方案制定及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等工作,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二、各承辦處室(單位)要高度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將履行決策程序形成的記錄、材料及時完整歸檔,依法規范管理。
三、各承辦處室(單位)應當依法全面、及時、正確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并報告執行情況。
四、《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情況,確需調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決策承辦處室(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報批后執行。
五、市局辦公室做好對納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事項的跟蹤督辦。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1年度重慶市市場監管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docx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 | 承辦處室(單位) | 決策時間 | 備注 |
1 | 重慶市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 綜合規劃處 | 2021年12月 | 已納入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
2 | 重慶市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 | 計量處 | 2021年12月 | 已納入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
3 | 重慶市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的實施意見 | 質量發展處 | 2021年12月 | 若《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未在今年年內出臺,完成時間順延 |
4 | 重慶市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實施方案 | 標準化處 | 2021年1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