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生態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助力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山西省使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晉農質監發〔2021〕6號)要求,決定在養殖環節繼續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現將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貫徹落實全省畜牧業發展“五五戰略”,聚焦豬雞牛羊等主要畜禽品種,率先在規模養殖場開展獸用抗菌藥減量化,大力推行畜禽健康養殖,深化完善管控機制,著力規范獸藥使用行為,引領全省逐步減少獸用抗菌藥使用,全力推進畜牧業綠色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2022年6月底前,推動22個養殖場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實現每生產1噸畜禽產品(毛重)抗菌藥的使用量分別控制在雞蛋100g,肉雞100g(生長期不超過60天)或120g(生長期超過60天),生豬150g,肉羊、肉牛100g,牛奶50g以內。
三、工作內容
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的養殖場重點實施以下內容:
(一)規范使用獸用抗菌藥。配備獸醫技術人員,設立養殖場獸藥房,建立獸藥出入庫、使用管理、崗位責任等相關管理制度,規范做好養殖用藥檔案記錄管理。加強養殖相關人員和獸醫技術人員培訓,做到按照國家獸藥使用安全規定規范使用獸用抗菌藥,嚴格執行獸用處方藥制度和休藥期制度,堅決杜絕使用違禁藥物。
(二)科學使用獸用抗菌藥。樹立科學審慎使用獸用抗菌藥理念,建立并實施科學合理用藥管理制度,對獸用抗菌藥物實施分類管理。規范實施聯合用藥,能用一種抗菌藥治療絕不同時使用多種抗菌藥,能用一般級別抗菌藥治療絕不盲目使用更高級別抗菌藥。按照獸藥產品“二維碼”電子追溯管理要求,開展獸藥使用追溯工作,參加獸藥使用追溯試點,反饋獸藥使用及藥效情況。
(三)減量使用獸用抗菌藥。加強養殖條件、種苗選擇和動物疫病防控管理,提高健康養殖水平。落實農業農村部第194號和246號公告,停止使用含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藥類除外)的商品飼料,積極探索使用獸用抗菌藥替代品,逐步減少獸用抗菌藥使用品種和使用量。
四、組織實施
(一)任務分工
廳畜牧獸醫局負責全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組織協調工作。各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轄區內養殖場的報名、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實施、成效評價和信息報送工作。
(二)報名遴選
符合報名要求(附件1)的商品畜禽養殖場,采取自愿原則報名申請參加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填寫報名表(附件2)。
(三)評價標準
執行《養殖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方法和標準(試行)》(附件3)。
(四)時間安排
2021年11月底前,各市完成企業的報名工作;2022年6月底前,各市完成成效評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農業農村局要有專人負責獸用抗
菌藥使用減量化,組織技術專家開展指導服務。參加單位要高度重視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市農業農村局應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加大對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養殖場的政策支持力度,激發養殖主體自愿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工作的積極性。
(三)加強宣傳培訓。加大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認知度、知曉率和參與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積極組織各種力量開展健康養殖和安全用藥培訓,為養殖場順利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提供技術支持。注重總結宣傳達標養殖場成效以及典型經驗,以點帶面引導其他養殖主體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工作,推動形成政府主導、企業參與、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市要及時將工作進展、好的做法和經驗報送廳畜牧獸醫局。2021年年底前報送企業信息,2022年7月15日前報送評價結果和工作總結。
聯 系 人:楊忠 0351-18235318
電子郵箱:sxxmsyj@126.com
附件: 1.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報名要求.docx
2.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報名表.docx
3.養殖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效果評價方法和標準(試行).docx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