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寧波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政策解讀

   2021-10-20 1026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分局、開發園區環保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推薦擬納入正面清單管理企業名單。鼓勵、支持將與民生保障密切相關、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吸納就業強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對上市擬上市企業、全國單項冠軍企業、省級雄鷹企業、畝均效益綜合評價A檔企業、星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龍頭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予以優先推薦。企業自查認為符合納入正面清單管理條件的,可主動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申請。

一、出臺《寧波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4月,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環辦執法〔2021〕10號),該指導意見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將實施正面清單制度作為支持服務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舉措,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持續優化法治環境。省生態環境廳為貫徹落實部指導意見,于8月17日印發了《浙江省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9號,以下簡稱《省廳管理辦法》)?!妒d管理辦法》從正面清單管理程序、管理內容、管理方式、保障措施等做了規定,明確了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的條件和移出正面清單管理的情形,并要求各地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為貫徹落實部、省正面清單制度的有關要求,更好的指導正面清單制度在我市的扎實落地,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編制了《寧波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力求為正面清單制度的實施提供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細則。

二、企業如何納入正面清單?

答:各區縣(市)分局、開發園區環保局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推薦擬納入正面清單管理企業名單。鼓勵、支持將與民生保障密切相關、污染物排放量小、環境風險低、吸納就業強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對上市擬上市企業、全國單項冠軍企業、省級雄鷹企業、畝均效益綜合評價A檔企業、星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龍頭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予以優先推薦。企業自查認為符合納入正面清單管理條件的,可主動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申請。

納入正面清單管理企業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三線一單”要求;

(二)環境信用為“B”及以上等級;

(三)兩年內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

(四)兩年內未因生態環境違法受到行政、刑事處罰;

(五)環保手續齊全、環境管理規范、污染防治設施齊備且正常穩定運行;

(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門有關污染源自動監控、工況監控等的有關規定;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納入正面清單企業什么時候發布?

答:在履行相關程序后,每年1月1日前在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本地媒體上發布正面清單。正面清單實施動態管理,有效期3年。

四、對正面清單企業的管理及幫扶要求是什么?

答:在有效期內,各區縣(市)分局、園區環保局應組織力量對正面清單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檢式”現場幫扶。市生態環境局對各地現場幫扶情況進行抽查。

五、對正面清單企業如何開展執法監管?

答:對正面清單企業采取以下差異化監管措施:

(一)除正面清單有效期內的現場幫扶外,原則上應當根據企業需要開展幫扶指導,做到有需要有服務,無需要不干擾。

(二)對正面清單企業日常監管以非現場方式開展檢查,原則上不進行各類形式的現場檢查。正面清單企業被列入本級生態環境部門組織的“雙隨機一公開”、各類環保專項行動、專項檢查范圍的,應當以污染源在線監控、用水用電監控、企業信息公開、衛星遙感、環保碼、第三方幫扶臺賬等非現場的方式開展檢查。

(三)對正面清單企業非現場檢查發現環境問題的,應當先由正面清單企業自查,在10日內提交書面自查報告和證明材料,經綜合審核發現環境違法線索的,經本執法機構負責人同意后開展現場執法檢查。

六、對正面清單企業環保管理的要求有哪些?

答:納入正面清單管理的重點排污單位要建立專門的環保管理機構和制度,設立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保護巡查機制,至少每天一次對風險點、污染點、易違法點等開展排查,做好檢查記錄,按規定編制有應急預案的企業至少每年一次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做好演練記錄,提升企業員工環境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七、解讀單位、解讀人和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解讀人:王旭東

聯系方式:87056281



 
地區: 浙江 寧波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