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委、經濟信息化委、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建設管理委、應急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總工會:
《上海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已經本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上海市總工會
2021年12月22日
上海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
為進一步做好新時期上海職業健康工作,更好地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健康上海2030”規劃綱要》《健康上海行動(2019-2030年)》《上海市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等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
職業健康是健康上海建設的重要基礎和組成部分,事關廣大勞動者的健康福祉,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上海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實施以來,本市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職業健康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健康上海行動,順利完成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職能平移,大力推進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進一步加大,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監測范圍逐步擴大,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力度不斷加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職業病防治意識持續增強,全市新發職業病病例保持歷史低位。
隨著本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產業能級不斷提升、健康需求日益增長、社會治理數字化轉型已經來臨,本市職業健康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要求:
一是新舊職業病危害日益交織迭加,職業緊張、肌肉骨骼疾患等工作相關疾病問題日益突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等傳染病對職業健康帶來新的挑戰。
二是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不平衡、不到位問題依然存在,尤其是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
三是人員流動性不斷加大,靈活就業人群日趨龐大,給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帶來新挑戰。
四是新一代產業發展進程中,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給職業健康工作提出新課題,新技術、新材料的廣泛應用帶來新的職業健康風險。
五是職業病防治支撐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強,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滯后,職業健康專業人才缺乏,職業健康監管和服務保障能力不能滿足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
六是人民群眾更加重視生命質量和健康安全,職業健康需求多樣化、差異化、個性化特點顯著,對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有更高期待。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及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堅持以勞動者健康安全為中心,強化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四方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全面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積極推進職業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健康上海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共治。堅持黨對職業健康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政府主導和部門協同作用,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質控等政策工具,構建職業健康監管格局。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和專業服務機構的支撐作用,加強社會監督,實現社會共治。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防控,督促和引導用人單位不斷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不斷加強勞動者個體防護和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不斷提升職業健康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能力。
突出重點,精準防控。聚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持續推進粉塵、毒物、噪聲和放射等危害治理,推進分級分類管理。加大對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實現職業健康管理服務全覆蓋。強化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估,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大數據,實現科學管理、精準防控。
改革創新,點面突破。著力推進職業健康工作改革創新,在破解職業病防治難題上有新突破,在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上有新突破,在職業健康治理模式上有新突破。著力實現以治病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轉變,統籌安全與健康工作,逐步開展工作相關疾病預防,推進全職業人群健康促進。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健全完善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相匹配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職、企業主體責任、行業嚴格自律、機構技術支撐、職工廣泛參與、社會監督支持”的職業健康治理模式。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勞動條件顯著改善,勞動用工和勞動工時管理進一步規范,實現職業病患者全生命周期管理,職業病及工作相關疾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企業建設成效明顯,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顯著增強,勞動者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指標名稱 | 目標值 | |
1 | 工傷保險參保人數 | 穩步提升 |
2 | 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 | ≥90% |
3 |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 | ≥85% |
4 | 非醫療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 | ≥90% |
5 | 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 | ≥90% |
6 | 塵肺病患者集中鄉鎮康復服務覆蓋率 | 100% |
7 | 職業衛生違法案件查處率 | 100% |
8 | 依托現有醫療衛生資源,五個新城設立職業病防治機構 | 100% |
9 | 市級至少確定1家機構承擔粉塵、毒物、噪聲、電離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指導工作 | 100% |
10 | 全市至少有8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 | 100% |
11 | 每個區至少確定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 100% |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
1.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嚴格源頭控制,保障經費投入,不斷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對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的生產設施進行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大力推廣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以防塵、防毒、防噪、防放射性危害為重點,切實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強)度達標,采取綜合預防措施,盡可能減少各類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嚴格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培訓等制度。
2.增強用人單位管理能力。以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專項治理。加強對包括勞務派遣工在內的在崗職工的職業健康保護,加強對流動人員的職業健康管理。集團公司要建立職業健康聯絡員制度,加強對下屬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和指導。
3.鼓勵用人單位創新發展。鼓勵行業協會探索開展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業技能評定,促進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推動企業積極參與健康園區、健康企業、職業健康達人等創建活動,深入推進功能社區和職業人群的健康促進,每年建設并授牌一批示范性健康企業和示范性健康園區。推動用人單位加強信息化建設,鼓勵采用在線監測技術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
(二)加強監測評估,推進職業病危害精準防控
4.完善監測體系。建立靈敏可靠的職業健康監測預警體系。不斷擴大職業人群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范圍,建立在線監測體系,開展塵肺病病人篩查和主動監測。進一步加強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監測、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輻射防護監測、非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因素監測工作。建設市級職業健康監測大數據風險評估中心,加強監測后數據的綜合分析應用,實現有效預測預警。
5.拓展監測領域。推進包括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和現代農業等新興產業職業人群職業病危害監測與風險評估,開展新職業病危害、職業傷害和中毒病例監測與風險評估。探索開展職業暴露人群生物監測,建立符合國家標準的重點職業人群生物樣本庫。
(三)嚴格監督執法,提升職業健康監管水平
6.健全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市、區并向街鎮(園區)延伸的職業衛生監督執法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區職業健康監督內設機構。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職業衛生執法隊伍和執法協助人員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執法隊伍的裝備水平。建設市級職業健康監督執法培訓基地,加大培訓力度,提升業務水平。外環線以外的街鎮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建立職業健康聯絡員制度,加強區域內職業健康管理工作。
7.加大監管力度。加強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等重點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執法。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執法機制,推進分類分級監督執法,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執法、大數據監管等執法模式,嚴肅查處職業病防治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大力推行信用監管,建立完善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和失信懲戒機制。
8.形成監管合力。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嚴格勞動合同、工作工時、工傷保險等勞動保障監察。繼續在重點行業推行集體協商,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職責。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在制定或修改有關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時,履行相應的民主程序,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落實平安中國建設要求,加強工礦商貿、建筑施工、核與輻射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統籌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督促指導市屬企業率先依法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
(四)強化救治措施,落實職業病患者服務保障
9.著力提升救治能力。依托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絡,大力加強專(兼)職職業病診斷醫師隊伍建設,建立職業病診斷救治和康復專家隊伍,加強職業病救治藥品儲備,不斷提升職業病救治和康復水平。依托職業病互聯網醫院,為職業病患者和職業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復診、配藥和康復指導等服務。整合醫療資源和專家力量,建設上海市化學中毒應急救援和臨床救治中心,大力提升本市化學中毒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
10.不斷提升保障水平。持續實施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將塵肺病等職業病嚴重的重點行業職工依法納入工傷保險保障范圍。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工傷保險、商業保險以及社會慈善等的有效銜接,逐步將相關職業人群納入保障范疇。加強塵肺病等職業病患者隨訪和救治救助,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落實屬地責任,對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塵肺病患者,依法開展法律援助,按規定落實醫療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減輕患者醫療與生活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五)推進升級達標,增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能力
11.推進機構升級達標。積極推進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救治等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在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人才隊伍和信息化等方面達標建設,健全市、區、街鎮三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充分整合利用衛生健康系統內外技術資源,成立市級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和若干行業分中心、市級職業病危害個人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加強職業健康網絡實驗室平臺建設,提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能力。加強對各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的質量控制,提升技術支撐能力。
12.加強機構設置規劃。整合全市職業病防治醫療資源,推進本市職業病防治醫聯體建設。在嘉定、青浦、松江、奉賢和南匯五個新城,依托區域內公共衛生資源和綜合性醫院逐步設置職業病防治機構。每個區至少確定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街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承擔社區職業病防治和職業病病人康復工作。常住塵肺病患者達到100人的街鎮,建立塵肺病康復站。
(六)推進點面突破,完善職業人群全面健康保護機制
13.加大新職業病危害保護力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強化職業人群肌肉骨骼疾病、工作壓力綜合征和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干預,積極推動將工作壓力、肌肉骨骼疾病等新職業病危害納入保護范圍。建設市級人機工效學重點實驗室,開展重點行業不良工效學因素所致骨骼肌肉損傷暴露風險與干預控制。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傳染病和慢病防控、職業傷害預防、心理健康輔導等健康服務。
14.開展職業健康促進行動。把健康企業納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總體部署,營造積極向上、和諧包容的健康文化。督促用人單位建立保護勞動者健康的相關制度,依據有關標準設置醫務室和配備急救箱等裝備。推進智慧健康驛站、園區(樓宇)健康服務點建設,為勞動者提供免費測量血壓、體重、腰圍等健康指標的場所和設施。在用人單位普及常規體檢和女職工“兩病”篩查,組建健康指導人員隊伍,開展勞動者健康教育、健康指導、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工作,推廣商務樓宇從業人員整合型職業健康保護模式。
15.探索職業健康管理機制。逐步建立醫療衛生人員、交通警察、教師隊伍以及金融、信息技術、快遞服務、駕駛服務等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管理規范和管理機制。開展重點行業職業人群健康素養監測與干預,有效提升勞動者健康意識和健康素養。
(七)重視政策研究,加強職業健康工作政策指導
16.構建職業健康政策體系。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將健康引入所有政策”的重要論述精神,從與財政、產業、人才、教育、科技、醫保、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政策緊密銜接的角度切入,聚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綜合救治救助保障機制、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新職業健康風險、職業病危害損失的經濟學評價、工作相關疾病的疾病負擔等課題,研究構建形成全方位職業健康政策保障體系。
17.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綜合運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通過項目核準、政策支持、資金保障和費率浮動等,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關注無責任主體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的救治保障問題,實現“應保盡保”的政府兜底責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保險支持、公益援助、大企業結對幫扶等方式,開展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支持成立本市職業健康相關社會團體,充分發揮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的作用,不斷推進社會各界對職業健康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八)推動科技創新,引領職業健康高質量發展
18.推進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推動將職業健康關鍵技術、重大項目納入市、區科技計劃。整合臨床、康復、藥物和基礎醫學等多學科力量,建設市級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創新中心,開展職業性噪聲聾、塵肺病、職業性腫瘤等重點職業病發病機理、早期篩查、監測與干預、中西醫結合診療技術研究,加大臨床診療康復技術和藥物研發力度。圍繞重點職業病、肌肉骨骼疾病、工作壓力等突出職業健康損害的防治問題,開展前沿基礎性研究和早期篩查、干預及診療康復關鍵技術研究。整合公共衛生、人機工程、工程防護等多學科力量,建設市級職業健康技術創新中心,開展人機工效學、個體防護、職業病危害模擬暴露、輻射流行病學等研究。
19.深化產學研融合。圍繞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和治理,開展塵毒危害和生產性噪聲監測與防護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究,職業中毒監測預警、防控和應急救治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究,輻射危害監測、防控技術與裝備研究,核與輻射事故早期精準識別與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研究,形成一批先進技術成果,并推進示范應用及推廣。推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合作共建,盡快突破急需急用技術的“瓶頸”。加強職業健康國際交流合作,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和技術,提升本市職業健康工作水平。
(九)拓展信息化深度,推進職業健康數字化轉型
20.構建職業健康數字化治理體系。積極推進本市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建立“報告-追蹤-服務”的工作模式,實現職業人群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建立噪聲、高危粉塵、高毒物品等在線監測體系,實現職業健康可視化監管。充分利用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不斷拓展信息化應用廣度和服務維度,實現態勢全面感知、風險監測預警、趨勢智能研判、資源統籌調度、行動人機協同、部門協調聯動,逐步實現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的職業健康數字化治理目標。
21.提升職業健康信息服務能力。加強與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應急、國資、市場監管、醫保、工會等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推進職業健康“一件事”改革,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服務”,構建惠民、便捷、高效的職業健康信息服務體系。主動融入全國一體化的職業健康信息管理平臺,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的信息互通、數據共享、協同管理和服務,并配套開展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備案測評、應急預案演練等工作,保障數據安全。強化數據統計與分析,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
(十)厚植發展基礎,打造職業健康重點學科和技術骨干隊伍
22.加強職業健康學科建設。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加強職業健康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將職業健康教育內容納入相關課程。探索在高校的相關工科專業以及醫學院校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開設職業衛生工程課程。鼓勵臨床醫學專業普及職業醫學知識。加強環境與職業衛生、放射衛生、職業衛生工程、職業病、化學中毒救治等學科領域建設,形成職業健康相關優勢學科群。
23.打造職業健康人才隊伍。加大職業健康檢測評價、工程防護、診斷救治等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的培訓工作,鼓勵臨床醫師、公共衛生醫師從事專兼職職業病診斷工作。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以及綜合性醫院職業健康相關科室的人才梯隊建設,注重職業衛生首席專家、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等技術骨干培養,建設職業衛生專家型技術人才“高地”。試點職業衛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和醫療機構“掛職”培養,增強專業技術人員解決實際問題和復雜問題的能力。
(十一)加強宣教培訓,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
24.推動職業健康文化傳播。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通過開展職業健康傳播作品征集活動等多種形式講好職業健康故事。加強職業健康宣傳資源建設,創新傳播方式,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文化氛圍。繼續深化和推進本市“安康杯”競賽活動,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機構和學校等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推動有條件的區或用人單位建設職業健康體驗場館,推動建立職業健康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知識庫,不斷提升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
25.構建職業健康培訓體系。加大教育培訓實施職業健康培訓工程,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鼓勵有培訓能力和培訓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相關培訓,大力實施“互聯網+職業健康培訓”。
(十二)著眼共建共享,推進長三角職業健康合作
26.深化長三角職業健康合作機制。積極推動長三角職業健康領域在信息互聯互通、管理合作交流、監督執法聯動、資源共建共享、學科人才建設、化學中毒救治等方面開展合作,提升長三角職業健康管理與服務能力,促進長三角區域職業健康高效能治理。建設長三角化學中毒遠程救治協作中心和化學中毒救治遠程診療平臺,顯著提升長三角化學中毒救治的水平和能力。
27.推進長三角職業健康項目合作。在職業健康領域的政策文件制修訂、規劃布局、標準研制、科研項目等方面加強合作,在審批服務、裁量基準等方面加強統一協調,在職業病診斷、職業病患者隨訪調查、職業健康保護行動等方面加強業務協同,在工程防護、個體防護、職業病診治等方面開展聯合技術攻關,在職業健康相關業務質控檢查等方面開展工作交流,定期舉辦長三角職業健康高峰論壇、職業健康監督執法研討會和職業健康技能大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把職業健康工作納入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民生工程,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市安委會對區人民政府考核指標體系。充分發揮上海市公共衛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作用,落實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經濟信息化、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應急、國資、市場監管、醫療保障、工會等部門和單位責任,加強聯防聯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投入機制
進一步強化職業健康經費保障,加強資金使用情況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按計劃順利完成。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資金籌措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職業病防治領域。繼續發揮工傷保險基金在職業病預防、診療和康復中的作用。
(三)健全制度標準
完善職業健康法律法規體系,推動修訂《上海市職業病防治條例》,推進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加強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教育,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意識。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標準建設,不斷完善職業健康標準體系。
(四)加強監測評估
建立規劃監測評估機制,2023年和2025年分別開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評估,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按進度完成,并及時將監測評估結果報送市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對監測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對規劃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單位,加強督查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