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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督導檢查工作的通知 (瓊農字〔2022〕15號)

   2022-01-24 880
核心提示:為確保2022年春節、第24屆冬奧會、全國兩會等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今冬明春風險時段、風險區域、風險產品監管,特別是冬奧會保供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堅守農產品質量安全底線,根據全國保冬奧保兩節視頻會議精神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2022年元旦春節和重大活動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質〔2021〕2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農村廳決定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督導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局),廳屬各有關單位:

為確保2022年春節、第24屆冬奧會、全國兩會等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強今冬明春風險時段、風險區域、風險產品監管,特別是冬奧會保供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堅守農產品質量安全底線,根據全國保冬奧保兩節視頻會議精神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2022年元旦春節和重大活動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質〔2021〕21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農村廳決定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督導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檢查安排與責任分工

省農業農村廳成立專項督導檢查工作組,組長由何瓊妹廳長擔任,副組長由趙詠望副廳長、李蕓黨組、吳明海黨組、曹文鋒黨組擔任。組成四個專項督導檢查小組,深入各市縣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到2022年5月底,各小組對負責市縣不少于三次督導檢查,時間由各組自行掌握,其中春節前、冬奧會開幕前、全國兩會前各不少于一次。督導檢查工作由趙詠望副廳長具體主抓,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覃勇為督導檢查工作總協調人。

第一組:督導檢查三亞、樂東、東方、陵水。

組長:趙詠望副廳長;副組長:覃勇處長。

成員:廳執法局,省植保總站、省預警中心各1人。

第二組:督導檢查海口、文昌、瓊海、萬寧、定安

組長:李蕓黨組;副組長:祝英武一級調研員。

成員:廳種植業處1人,省疫控中心、省水產中心各1人。

第三組:督導檢查屯昌、瓊中、五指山、保亭

組長:吳明海黨組;副組長:付純宏副局長。

成員:廳質量處1人,省動衛所、橡膠站各1人。

第四組:督導檢查澄邁、臨高、儋州、昌江、白沙

組長:曹文鋒黨組;副組長:劉景二級調研員。

成員:廳畜牧業處1人,省漁業監察總隊、省預警中心各1人。

組長因其他重要工作無法到現場督導,可以委托副組長帶隊到現場督導檢查。

二、督導檢查方法及內容

(一)督查方法。查看文件資料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督導檢查與市縣自我對照檢查相結合。

(二)督查內容。重點督導檢查各市縣落實2021年11月12日全省三農重點工作沖刺會、2021年12月7日全省今冬明春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題部署會、2021年12月23日全國冬奧會暨兩節保供農產品質量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2022年元旦春節和重大活動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情況。重點督查以下事項:

1、是否開展農獸藥專項執法檢查和整治工作,有無地下非法銷售農藥和物流點非法物流網購農藥行為,有無無證經營農藥,有無銷售未賦碼農藥,有無建立農藥經營銷售購銷臺賬,有無落實實名制購買和索票索證制度等,市縣綜合執法部門有無對農藥經營門店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定人定責開展日常執法巡查檢查;

2、是否對冬奧會保供基地和重點風險產品豇豆、香蕉、對蝦、石斑魚、東風螺生產企業以及收購商建立監管名錄和按照網格化要求在企業或基地懸掛動態監管卡,落實日常巡查、檢查、抽樣送檢、宣傳指導等工作;

3、是否對重點風險產品開展例行監測或監督抽查全覆蓋,并對監測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置;

4、水產養殖場生產環境是否整潔、有無污染源;庫房(飼料房、藥房)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投入品購買和使用記錄臺賬;使用投入品是否正規廠家出品、有無生產批號,重點對所謂的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微生態制劑等產品進行檢查。如發現疑似使用白名單(詳見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單制度)以外的投入品,必須現場抽取投入品樣品,開展檢測;

5、冬奧會保供基地和重點風險產品種植者有無農藥購買和使用記錄,是否科學安全使用農獸藥;

6、是否對冬奧會保供基地和重點風險產品有針對性的開展科學安全用藥培訓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生產基地和行政村有無張貼禁用停用藥物宣傳海報;

7、對省農業農村廳例行監測、監督抽查發現督辦的問題樣品有無按照規定予以處置;

8、是否按照《海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和省政府有關規定落實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實行雙證出島;

9、對每個市縣重點風險產品現場抽取1個樣品,分別交省預警中心、水產檢測中心、疫控中心進行檢測。樣品費用由各市縣檢測機構承擔,檢測費用由省級檢測機構承擔;

三、時間安排

省農業農村廳督導檢查:2022年1月10日至5月30日。各市縣也要同步安排對鄉鎮和村級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督導和檢查,壓實監管工作最前端一公里。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認識。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的銜接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嚴把質量安全關,確保節日期間、尤其是“冬奧會”“兩會”及博鰲亞洲論壇年會期間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和社會熱點突出問題。

(二)強化巡查檢查,實施網格管理。積極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加強業務指導,以鄉鎮為單位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因地制宜劃分確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網格。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檢測站)要全面掌握轄區內監管對象信息,建立監管名錄,明確各網格責任人員,認真落實網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査工作要求。

(三)強化風險監測,消除問題隱患。加大風險監測力度,全面排查并及時消除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相關市縣要對“冬奧會農產品供應基地(企業)”進行備案管理,實施重點監管,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加強供會農產品生產全過程管控,全面落實各項監管措施,檢測合格的農產品方能供應“冬奧會”。要圍繞重點區域、重點品種、重點單位,尤其是豇豆、辣椒、香蕉等重點產品進行監管。

(四)強化監督抽查,嚴處違法行為。加大田頭監測力度。監督抽查應聚焦近期監測、檢查、投訴舉報發現的重點問題,以及往年同期反映的突出問題。抽查產品應集中在風險隱患高、問題突出及熱銷的農產品,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以及巡查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線索,要追根溯源,及時查清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跟進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切實發揮司法震懾作用。

(五)強化宣傳引導,壓實主體責任。各市縣要積極組織生產技術人員深入基層,指導督促廣大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落實生產規程要求,規范生產經營活動,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等規定。加大冬季瓜菜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力度,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消費知識,增強社會公眾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能力,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努力營造安全生產、安全消費的良好社會氛圍。

(六)強化產地準出,落實質量追溯。鄉鎮檢測站要主動抽樣檢測,杜絕送樣檢測。所有農產品必須持檢測合格報告單(產地檢疫合格證)及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上市出島。要加大對冬季瓜菜、水果產地檢測力度,堅決杜絕假檢測、不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單行為。南港、新海港發現出島瓜菜、水果不合格產品,一律予以遣返,并通知產地農業農村部門,產地農業農村部門應第一時間聯合同級綜合行政執法、公安等部門赴現場進行處置,并追根溯源。跨市縣收購被異地檢測出來的不合格產品,當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及時通知產地農業農村部門,由產地農業農村部門根據情況予以處置并溯源。

(七)強化應急值守,積極穩妥處置。要提高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和應急響應速度,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積極做好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應對準備。近期要安排好值班人員,落實崗位責任,強化節日值守,保證聯絡暢通。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快速響應,迅速查明問題源頭并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對因工作責任不落實、監管措施不到位和擅離職守、失職瀆職、處置不力致使事態蔓延、擴大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強化信息報送,嚴格落實責任。各督導檢查組于每次督導檢查結束后三日內將督導檢查情況送廳質量安全監管處匯總。各市縣請于每月25日前將本級自查和督查情況報送我廳,重要信息隨時報送。對于遲報、漏報、瞞報安全信息的單位,我廳將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聯系人:譚超良,聯系電話:65316665;

電子郵箱:hnnyzlc@163.com。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月11日

(此件依申請公開)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發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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