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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口岸辦等部門《關于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通知》 (魯口通字〔2022〕1號)

   2022-02-17 897
核心提示:優化進口食品化妝品樣品檢驗監管。對用于展覽展示的預包裝進口食品樣品,在符合準入要求的前提下,免予抽樣檢測;進口用于特殊化妝品注冊或普通化妝品備案用的化妝品樣品、企業研發用的非試用化妝品樣品、非試用或者非銷售用的展覽展示化妝品,可免予提供進口特殊化妝品產品注冊證或進口普通化妝品備案電子信息憑證,免予進口檢驗。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重要指示精神,落實海關總署等10部委《關于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通知》(署岸發〔2021〕85號)要求,落實海關總署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有關部署,加強口岸營商環境創新,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通關全鏈條業務改革

1.完善通關申報模式。進一步完善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兩步申報”通關模式,支持企業自主選擇申報方式,鼓勵引導企業“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尊重企業意愿,在符合條件的港口擴大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提升查驗服務。依托“單一窗口”開展查驗信息推送和調箱到位信息反饋工作,引導企業用好“單一窗口”查驗預約服務,進一步推行免到場查驗。在有條件的港口開展“先期機檢、碼頭直提”模式改革,實施順勢機檢查驗,實現無感快速通關。(省口岸辦、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主動披露”制度和容錯機制實施。加大對現有“主動披露”制度和容錯機制政策的宣傳,便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對經認定非主觀原因造成的申報差錯和企業主動披露的違規行為,不予記錄報關差錯或依法從輕、減輕、免予處罰;深入了解企業需求,爭取海關總署支持,逐步擴大適用范圍。(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4.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供多元化稅收擔保方式,進一步推廣關稅保證保險、匯總征稅、自報自繳、預裁定等便利措施。深化海關稅款擔保改革,實施以企業為單元的稅款擔保,實現一份擔保可以同時在全國海關用于多項稅款擔保業務。引導企業選擇使用匯總征稅,助力通關提速。(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合理調整和精簡監管證件。將進出口環節需要驗核的監管證件,除涉密等特殊情況外,全部納入“單一窗口”辦理,并實現聯網核查。全面取消出口貨物報關單結關信息證明聯(出口退稅專用)打印,實現海關向稅務部門傳輸出口報關單結關信息電子數據。實施報關單位備案(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報關企業備案)全面納入“多證合一”改革。(省口岸辦、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改革。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穩步擴大進口巴氏殺菌乳檢驗監管模式改革試點,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口相關商品,在口岸實施“檢查放行+風險監測”模式。在全周期國門生物安全監測及安全衛生項目監控基礎上,對出口水果、種苗花卉試點“采信第三方檢測報告快速放行+官方檢測合格出具證書”模式。(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優化進口食品化妝品樣品檢驗監管。對用于展覽展示的預包裝進口食品樣品,在符合準入要求的前提下,免予抽樣檢測;進口用于特殊化妝品注冊或普通化妝品備案用的化妝品樣品、企業研發用的非試用化妝品樣品、非試用或者非銷售用的展覽展示化妝品,可免予提供進口特殊化妝品產品注冊證或進口普通化妝品備案電子信息憑證,免予進口檢驗。(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8.支持海外倉發展。開展省級公共海外倉培育認定工作,推動海外倉優化布局、完善功能,為全省打造跨境電商發展的重要境外支點。(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規范口岸收費

9.加強口岸收費公開。認真落實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示制度并強化動態更新,目錄清單之外不得收費。積極推進口岸收費主體通過“單一窗口”公開收費標準、服務項目等信息,增強口岸收費透明度、可比性。支持具備條件的口岸推廣全程物流“陽光價格清單”服務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口岸辦、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進一步規范口岸收費行為。加強對集裝箱場站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力度,規范收費行為。各口岸市根據各自口岸場站作業模式,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集裝箱洗箱、修箱、驗箱服務規則;對因洗修箱比例高而投訴集中的集裝箱場站,依法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有限競爭性經營的口岸服務,引入招標制度,鼓勵市場經營主體公平競爭;對屬于政府職責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項目,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各口岸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開展口岸收費專項巡查檢查。在全省各海運口岸開展口岸收費專項巡查檢查,依法查處口岸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未落實優惠減免政策等各種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進一步規范口岸收費秩序。(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口岸辦、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12.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在青島海運口岸試點將引航申報納入“單一窗口”辦理,進一步精簡企業申報數據,便利企業申報。依托“單一窗口”開發建設市場采購貿易出口信用保險綜合服務平臺,為市場采購貿易主體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服務。推廣應用“單一窗口”進出口危險貨物申報系統,全面實現危險貨物不見面和無紙化申報、審批及結果實時反饋。在“單一窗口”開設RCEP專區,為企業提供稅費查詢、RCEP原產地規則查詢、RCEP原產國認定等服務。(省口岸辦、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山東海事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青島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大區塊鏈技術應用。加快港航區塊鏈電子放貨平臺在青島港的應用,實現主要進口電商貨物港航單證平均辦理時間由2天縮短至4小時以內。(省交通運輸廳負責)

14.加快多式聯運發展。優化提升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臺功能,實現青島港海鐵聯運“一單制”貨物在途實時追蹤。在國際鐵路、內陸港、海鐵聯運、陸空聯運等領域形成一批多式聯運“一單制”改革案例。(省交通運輸廳、國鐵濟南局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深化通關流程可視化查詢。口岸查驗單位向進出口企業、口岸場站推送各環節通關狀態信息,實現海關、海事等部門口岸通關狀態查詢和通關流程全程可視化。口岸場站將運抵、調箱、裝載等作業信息推送給企業,實現作業系統可視化查詢。(省口岸辦、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山東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各口岸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提升口岸智能化水平。推進傳統碼頭自動化改造,打造AI技術智能識別的智能閘口,建設集裝箱智能理貨系統。按照海關總署統一部署,逐步擴大智能審圖商品范圍。(省交通運輸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協調推進航空通關物流信息化。按照海關總署部署,指導具備條件的機場完善提升貨運信息化系統,對接“單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推動航空物流全鏈條信息互聯互通,實現運單申報、運輸鑒定報告、貨物跟蹤、航線網絡可視化等“一站式”服務。加強溝通對接,研究航空打板前置的可行性,并進行業務探索。(省口岸辦、省交通運輸廳、民航山東監管局、民航青島監管局、各航空口岸所在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口岸綜合服務

18.推行船舶登記事權下放和“不停航辦證”新機制。落實海事服務山東自貿試驗區建設“減證便民”八項舉措,推行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極簡審批”新模式。優化船舶登記工作流程,將國際航行船舶登記初審權限和制證業務由直屬海事局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所在地分支海事局。推行海船新建及轉籍檢驗、登記“不停航辦證”新機制,運行“先行檢驗、檢證分離”船舶檢驗新模式和“容缺預審、并聯辦理”船舶登記新模式,提高船舶檢驗、登記辦證效率。(山東海事局負責)

19.試行船載液貨“貨港海”智能選船機制。整合貨主、碼頭、船舶及海事監管信息,建設運行智能選船信息平臺,在青島董家口港口岸試點運行船載液貨“貨港海”智能選船機制,發揮海事監管信息引領作用,提升液貨船舶航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碼頭作業效率。(山東海事局負責)

20.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建設。著眼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結合全省貿易產業特點,優化濟寧大蒜、青島家電、濰坊食品農產品、東營輪胎等基地管理,推動濟寧專用車及零部件、威海對韓基地建設運行,推進蓬萊葡萄酒基地創建,對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提出高質量通報評議意見和特別貿易關注議題,提升企業合規意識和技術創新能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有效應對國外技術貿易壁壘。(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公開作業時限及流程。持續規范海運口岸作業時限公開公示,在機場、鐵路場站等公開公示調貨、移位、裝卸等物流作業時限及流程。公開集裝箱存箱、用箱信息,實現預約提箱、電子化放箱和精準提箱。(省口岸辦、省交通運輸廳、國鐵濟南局集團、各口岸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提升口岸疫情防控和物流作業綜合效率。嚴格落實疫苗接種、核酸檢測、人員管理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從嚴做好人員安全防護,統籌做好進出口冷鏈商品消殺等工作,嚴防疫情通過商品傳入。加大港口物流管理力度,簡化港口提箱、碼頭操作等業務手續,提升口岸物流作業效率。(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各口岸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加強企業信用培育和海關認證企業服務力度。加強“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制度宣傳培訓,幫助引導更多企業申請并成為高級認證企業,享受相關便利。優化企業協調員機制,擴大宣傳受惠范圍,建立更加緊密的關企合作關系。(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強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強化部門聯合執法,持續開展“龍騰行動”和“藍網行動”,加大對進出口侵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和處罰力度。培塑出口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提高企業維權能力和創新水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5.完善企業意見反饋和協調解決機制。加強12360海關熱線建設,完善工單辦理、答復、回訪機制,為企業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服務方式。在口岸現場設立通關疑難問題處理專窗,現場及時協調解決疑難問題。用好“山東省穩外貿穩外資服務平臺”,暢通企業訴求通道,向企業快捷推送政策措施,精準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區域通關合作

26.推進黃河流域海關一體協同機制。積極對接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建立由青島海關牽頭的“11+1”關際一體協同機制,在青島海關設立“海關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協調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日常工作。(青島海關、濟南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加強黃河流域區域通關協作。建立黃河流域“11+1”直屬關農食產品技貿措施協作機制,探索建設黃河流域技貿措施研究中心。復制推廣海鐵直運監管模式,推動港口功能向沿黃流域延伸,打造黃河流域最佳出海口。(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交通運輸廳、國鐵濟南局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實施山東半島港口群通關一體化監管。加強膠東半島區域通關一體化協作,推廣優化“水水中轉”模式,突出青島港樞紐地位,強化煙臺港、日照港、威海港支點作用。(青島海關負責)

六、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尊重市場、高效便利,堅持遵循法治、協同治理,堅持對標國際、改革創新,加強組織協調、完善工作機制,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二)嚴格疫情防控。各市、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等境外傳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堅持“人”“物”同防,壓實四方責任,加強對口岸重點人群的疫情防控,按要求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和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監測檢測和預防性消毒措施,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工作。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市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做好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各項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青島市要認真落實海關總署部署要求,積極開展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推動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四)加大政策宣傳。省口岸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引導企業用好用足各項利企便民政策措施。多渠道了解企業合理訴求,對企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回應,積極推動研究解決,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提高企業獲得感和滿意度。

山東省口岸辦公室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島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濟南海關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海事局

中國民用航空山東安全監督管理局 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口岸辦公室2022年2月11日印發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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